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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實施“一港三城”發展戰略和溫州旅游總體規劃、“十五”旅游計劃,促進我市加快成為浙江南部旅游出入境中心城市,由旅游資源大市成為旅游產業大市,使旅游業成為我市具有強勁發展后勁的新的經濟增長點和支柱產業之一,現提出扶持我市旅游行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一、切實完善旅游配套設施,健全城市旅游功能,提高我市作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的水平。要加快對旅游集散、旅游咨詢、旅游購物、旅游培訓、導游管理服務、旅游執法投訴等旅游配套設施的建設,進一步完善旅游服務功能。城市規劃要突出旅游配套功能,把城市廣場、大型現代娛樂休閑場所、體現我市歷史文化的街區等作為旅游景點來規劃建設,搞好旅游6要素和其他公共設施的配套建設。
二、在搞好全市旅游資源普查的基礎上,市旅游局、計委要抓緊制訂全市旅游發展規劃和具體實施計劃,明確重點,分步實施,集中力量,用幾年時間把全市的主要旅游資源和旅游基礎設施開發建設好。
三、市統籌財力從年開始由原來每年安排的360萬元增加到每年500萬元,建立市旅游開發建設資金,用于旅游公建設施、旅游景區(點)基礎設施與配套項目的補助和獎勵等,由市旅游局提出使用意見,經批準后實施,并視市財力情況逐年增加。各縣(市、區)財政也要視各地實際情況作出相應安排。
四、已建立的市旅游宣傳促銷專項經費和市旅游發展統籌資金,從年起,在市財政預算內每年分別安排150萬元,專項用于旅游規劃編制、旅游整體形象宣傳、旅游線路開發、旅游產品促銷、旅游節慶活動、國內外重大旅游展銷會參展、旅游信息網絡建設、入境和地接旅游的補貼、獎勵等,并按財政收入情況逐年遞增。各縣(市、區)財政也要根據實際情況,每年安排一定資金,專項用于上述工作的開展。
五、切實加強旅游交通建設。交通部門應積極認真實施旅游交通規劃,把旅游交通建設納入全市康莊工程計劃,擺在優先位置,切實解決我市旅游交通特別是通景區公路建設滯后的問題。要開通市區至各主要景區的旅游專線車,發展景區內聯通各景點的旅游客運班車。
六、切實加大旅游招商引資力度。對于落戶我市的外商投資旅游項目,其用地、稅收、規費、申辦手續等有關優惠政策按照溫委發號文件執行。
七、加強旅游機構建設,構筑旅游人才高地。適當調整市旅游局內設機構,加強宣傳促銷力量,強化宣傳促銷力度,完善旅游質量監管機構,強化旅游質量監管職能。要大力發展旅游職業教育,各大專院校要根據市場需求,積極開設旅游專業班,為適應旅游業的發展提供各類人才。各旅游企事業單位在招收人員時,對各類旅游專業的畢業生要優先錄用,用其所長。
八、支持各旅游景區(點)積極參與國家旅游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凡在近5年(-年)內,被列入國家4A級旅游區(點)的,補助20萬元;列入3A級旅游區(點)的,補助10萬元;列入2A級旅游區(點)的,補助5萬元;列入A級旅游區(點)的,補助3萬元。
九、對縣(市、區)政府當年度的旅游基礎設施和配套項目建設,按投資總額給予一定補助。投入資金在500萬元以下的,原則上不予補助;投入資金在500-1000萬元的,按10%給予補助;投入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的,按15%給予補助。列入市政府重點開發項目的補助另定。
十、努力降低旅游企業運營成本,增強旅游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所有旅游景區景點對旅行社組織的旅游團隊的門票收費一律實行優惠政策,并在每年完成基數的前提下,按人次實行獎勵。旅游飯店參照工業企業用電、用水、用氣價格,實行“工旅同價”。
十一、積極扶持旅游車輛更新,降低旅游車輛成本,提高旅游車輛質量,確保旅游客運安全。增加旅游客運車輛的投放,凡符合旅游客運企業資質的旅行社(公司)因經營需要而要求增加車輛指標的,都應及時上報省交通廳審批。允許旅游車進入市區,但不得在市區組客營運。各縣(市)用于旅游旺季營運的自備車和其他線路調用的經營車輛,經交通部門同意后,憑旅行社出團單,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通行證后,可進入市區。
十二、凡公交車運行的道路,允許旅游車通行,但要避開公交站頭,在指定地點停車。對市區禁止常規性停車的路段,如旅游餐館、城市公園、娛樂場所、購物商場等場所,旅游部門要積極提供相關資料,協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劃定區域,允許旅游車輛臨時停靠上下客。旅游景區附近的停車場點要實行旅游客車優先停靠的原則;允許并積極鼓勵市區和景點附近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場地節假日對外開放停車;對外地進入市區旅游車的一般性違章,應以教育為主,發生輕微交通事故,應從快從簡進行調解處理,盡可能減少游客滯留時間。
十三、鼓勵企業設計開發具有地方特色,品質優良,便于攜帶的旅游紀念品、工藝品與旅游用品。對旅游商品生產企業的技術開發經費,按實計入管理費;對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實際增長10%以上的,按有關稅收政策規定,經稅務機關核準,允許再按技術開發經費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度應繳納所得稅額。
十四、鼓勵旅行社、旅游飯店、旅游區(點)等參加各類旅游交易會、展銷會、博覽會等,每個參展攤位一次性給予50%的攤位費補助。
十五、鼓勵各類企業和個人創辦旅游購物專業商場,在市場培育期間給予適當經費補助。
十六、對引進資金開發當地旅游資源的引薦者,在項目總投資額內,實際到位資金在1000萬元以內的,一次性獎勵1萬元;實際到位資金在1000-2000萬元以內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實際到位資金超過2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4萬元。
十七、鼓勵各類旅行社(公司)按經營范圍大力開展入境旅游和旅游地接業務,積極開辟國內外客源市場。
(一)對旅游結匯實行獎勵政策。旅游企業實際每結匯1美元,給予0.2元人民幣的獎勵。
(二)積極鼓勵引進國內外旅游客源,對入境旅游年接待人次全市前3名和國內過夜游客人次前10名的旅游企業,分別給予獎勵。對每組織一架100人以上的旅游包機、300人以上的旅游專列或400至800人的海外游船,獎勵旅行社5000元;凡組織一個旅游“千人團”來溫旅游,開辟一方新的客源市場的,獎勵旅行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