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規范鎢礦開采加工秩序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合理開發利用我縣鎢礦資源,調整和優化鎢業結構,加快將礦產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根據《省礦產資源整合工作實施方案》(府廳字號)和《年全省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方案》(府廳字號)、《州市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實施方案》(市府辦發號)文件精神及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切實整頓和規范我縣鎢礦資源開采加工秩序,確保全縣鎢礦資源開發秩序持續穩定好轉,結合我縣實際,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控制資源、深度加工、做大產業”的要求,依靠優勢資源,控制開采加工總量;實施計劃生產,控制產品流向;引進有實力的投資者,加快發展深加工項目,走新型工業化發展道路;形成產業集群,做大做強鎢產業;提高產品科技含量和產品附加值,降低資源耗竭速度,實現資源的有效保護,使資源優勢最大限度地轉化為經濟優勢,促進我縣礦業經濟快速、持續、健康發展。
二、整治重點
(一)礦山開采秩序整治
1、蒲蘿合銅鎢礦和夾湖峇鎢礦礦區的整治。⑴企業應取得合法的相關證照,嚴格按批準的《開發利用方案》和《開采設計方案》組織開采,根據《省礦產資源整合工作實施方案》(府廳字[74號)文件規定,一個礦山原則上只保留一套開采系統,對《開發利用方案》中布置的探礦窿道應依據有關技術規范和規定合理擺布。⑵現有坑口全面進行停產整頓,重新規范坑口的設置。坑口必須按《開發利用方案》要求設置,由采礦權人向縣鎢業領導小組申報備案登記并核準,安監、公安、電力等部門憑鎢業領導小組的核準意見提供火工產品及供電。未經領導小組核準的坑口,公安機關要停止其火工器材供應,電力部門要停止供電,其他有關部門要吊銷或者注銷其相關證照。⑶礦山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方可投產,并嚴格按照經有關部門審查同意的開采設計方案組織施工;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嚴格執行環水保治理方案,對污染嚴重,破壞環境,嚴重影響居民生產生活的坑口堅決予以取締;礦山及坑口須每季度向鎢業辦如實提供井下工程實測圖。
2、黃花坳和崗鼓山礦區的整治。關閉黃花坳礦區內所有非法窿口,拆除水、電等生產、生活設施,清理民工下山;加大對崗鼓山礦區的巡查力度,依法制止非法采礦等違法違規行為。
3、加強對涉鎢探礦權的監督管理。對安基山九曲、渡江寶蓮山和汶龍石板山三個探礦權進行全面清查,對非法轉讓探礦權的,依法沒收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報請發證機關依法吊銷其勘查許可證和其他證照。對非法轉讓探礦權及未經審批擅自進行有償處置探礦權的受讓方,按無證勘查予以處罰。探礦權人必須加大投入,加快探礦工作進度,盡快取得探礦成果,申請辦理采礦權。
(二)加工秩序整治
1、為使礦山達到綜合回收率的要求,每個礦山應設立一個選礦車間,經批準設置了多個坑口的,應盡可能合作建設一個選礦車間。確需單獨設立選礦車間的,應向鎢業辦申請,由鎢業辦報鎢業領導小組審批。礦山或坑口設立選礦車間的應由礦山向鎢業辦申報,由鎢業辦再報鎢業領導小組批準。
2、已取得加工資格證的泰運、興利、宏源三個鎢砂加工經營單位可分別設立一個鎢砂精選加工廠,并報鎢業辦備案。
3、對外招商,發展鎢深加工項目。原則上全縣只新建一個深加工項目,加工深度從ATP逐步升級。為保證該企業的原料供應,全縣鎢砂實行流向控制。
4、全面清理和取締未經批準設立的鎢砂選礦點。
(三)經營秩序整治
1、重新核查泰運、興利、宏源三個鎢砂經營單位證照,加強臺帳管理,建立產品進出庫登記管理制度和準運證制度。
2、在黃花坳礦區、仙人巖礦區各設1個零砂收購站,收購站的經營權由縣招投標中心會同鎢業辦組織泰運、興利、宏源三個有經營資質的單位招標競爭取得。
3、礦產品稽查大隊和鎢業辦應加強巡查,嚴厲查處和打擊無證非法經營鎢砂行為。
三、整治措施
1、統一規劃,合理布局。以規劃為龍頭,加強規劃調控,嚴格規劃管理,引導礦山企業向鼓勵開采區聚集,在限制開采區收縮,從禁止開采區撤出。合理布局采礦生產企業,實行生產配額制度和產品流向控制制度,合理制定采礦、加工、深加工企業行業標準,合理規劃產業結構和規模,持續發展鎢業經濟。
2、加強監管,規范秩序。依法打擊無證開采、以采代探、無證加工、非法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不按開發利用方案及礦山設計方案組織生產的企業責令停產限期整改,整改不達標的依法予以關閉。堅決打擊擾亂礦業秩序,造成安全隱患及危害社會的不法行為,進一步規范我縣鎢礦生產經營秩序。
3、組建隊伍,明確職責。組建一支綜合素質好、作風過硬的監管隊伍,設立蒲蘿合、仙人巖和峇鎢礦三個檢查站和一支巡查隊,對黃花坳、蒲蘿合和峇鎢礦礦區開采秩序進行監管;檢查站負責礦產品過站的檢查、登記、查驗和放行;巡查隊對礦區范圍內生產經營單位繳交稅費情況進行稽查,對礦產品生產、流通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稽查全縣范圍內非法采鎢和違法運銷鎢砂行為。
4、強化征管,合理收費。礦山企業及加工點須建立生產銷售臺帳,銷售鎢砂等礦產品時須向鎢業辦提出申請,由鎢業辦監管裝運。鎢業辦受國稅、地稅、國土、環保、水保、工商等部門委托代征各項稅費,稅費的標準由鎢業領導小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一協調制定,并可視市場情況進行調整。鎢礦業主辦理放行時,鎢業辦按實際重量收繳稅費后辦理準運手續,各檢查站憑準運證放行鎢砂產品。建立舉報制度,鼓勵舉報,舉報獎勵可參照縣稀土產品舉報獎勵的有關規定執行。未經鎢業領導小組同意,任何部門不得到鎢礦征費。
四、有關要求
1、成立機構,加強領導。成立縣規范和整治鎢礦開采加工秩序工作領導小組(簡稱鎢業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鎢礦資源整合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協調,并組織督查組對各有關部門和鄉鎮開展鎢礦資源整合的情況進行督查。縣鎢業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鎢業辦),鎢業辦根據相關職能部門委托,依法履行鎢礦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稅費征管等職責。原設縣經貿委的縣鎢砂辦和原設汶龍鎮政府的黃花坳礦區整治辦公室同時予以撤銷,相關部門要及時做好工作、資料、財產移交。
2、明確職責,協調配合。整合工作由礦產資源主管部門牽頭,其它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能密切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有關職能部門要及時對整治后礦山的審批、生產能力核定、安全條件審核及有關證照變更登記;環保部門要及時對整治后的礦山開采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有關職能部門和鄉鎮要加強對非法鎢礦開采加工的排查和安全生產的監管,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有關鄉鎮未經鎢業領導小組審核同意不得擅自簽約允許鎢礦的開采、加工;監察機關要對整治的全過程進行監察,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3、把握政策,創優環境。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的要求,對擬整治的礦區實行先停后整,綜合運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全面推進鎢礦開采加工秩序整治。對整治后保留的礦山開采企業在坑口設置申報過程中,優先審批,優先辦理。
4、嚴格標準,認真驗收。鎢礦開采加工秩序整治工作必須達到布局優化、生產規模和資源利用水平有所提高、安全生產條件有所改善、生態環境得到保護等要求。整治工作結束后由鎢業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驗收,驗收不合格的必須重新整治,限期達到整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