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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扎實推進“基層組織規范化建設提升年”活動,發揮農村基層組織作用,增強村級集體經濟綜合實力,進一步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實現農村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鼓勵支持引導全民創業大力發展民營經濟的意見》和縣委、縣政府《關于鼓勵支持引導全民創業大力推進民營及鎮村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現就增加村級集體經濟收入、促進村級組織功能提升,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基層組織規范化建設提升年”為載體,以增強村級班子活力、增加村級集體收入、規范農村干部管理、規范村級工作運行為目的,進一步轉變發展理念、創新增收方式、加大政策扶持、健全工作機制,努力實現村級有好帶頭人、有集體收入、有活動場所、有管用制度、有滿意服務“五個有”目標,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創新趕超、前移進位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二)任務目標。按照每年不低于30%的比例,逐年消除集體經濟“空殼村”,確保3年內村村都有集體收入,5年內所有村集體經營性收入均達到5萬元以上。同時扶持壯大一批集體經濟強村,3年內培育村級集體收入過10萬元的村100個以上,過100萬元的村10個以上,實現全縣村級集體經濟實力顯著增強、基層黨組織凝聚力向心力顯著提高、村級組織服務功能不斷提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成效凸顯。
(三)實施原則。1、堅持科學發展、統籌推進的原則。著眼于村級集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把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與壯大鎮域經濟、發展縣域經濟相結合,把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與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現代農業、社區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等工作相結合,統籌考慮、共同推進。2、堅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原則。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堅持以市場為導向,結合各村基礎條件、資源稟賦,一村一策,量力而行。3、堅持依法行政、規范管理的原則。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要依法依規行事,在尊重農民生產經營自主權的基礎上,調動群眾積極性,堅持依法行政,規范管理。4、堅持注重積累、著眼長遠的原則。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初期要注重資產的原始積累,學習借鑒現代化的企業經營管理理念,以有利于村級集體經濟健康長遠發展的原則開展工作。
二、增收渠道
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要以開展“百村經營性場所建設工程”為重點,持續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和經營村莊“三篇文章”,積極探索村集體開源增收的新路子,努力形成有序開發、持續增收、長遠發展的良性循環。
(一)建設村級經營性場所增收。以現有村級活動場所、閑置學校、廠房、土地等資產資源為基礎,采取村集體自籌、上級扶持及社會融資等方式,大力實施“百村經營性場所建設工程”。結合鎮村發展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新農村建設總體布局規劃,加大農村門市超市用房、標準化廠房以及標準化種養殖大棚等村級經營場所的建設力度,用于發展村集體經濟。同時,在全縣選擇100個左右具有一定經濟基礎和區位條件的村,新建、改擴建村級活動場所。活動場所原則上為兩層獨棟建筑,總建筑面積不低于200㎡,村活動室面積不得少于90㎡,并與門市、超市相對獨立,確保門市、超市的經營活動不影響村級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二)盤活集體資源增收。對村集體現有土地、坑塘、堤壩以及院落房屋、機械設備等閑置資源,采取自主經營或租賃、承包、抵押、入股等方式,提高利用率,培植穩定、可持續收入來源。充分利用“四荒”(荒山、荒坡、荒丘、荒灘)等資源優勢,大力興辦集體林帶、林場、果園、魚塘等,實行統一開發、分戶承包經營,增加集體和群眾收入。對集體所有的農村水利工程設施及其他公共服務設施設備,可通過集體經營、承包、租賃等形式增加村集體收入。
(三)領辦合作經濟組織增收。圍繞發展有機農業、畜牧養殖、特色林果等優勢特色產業,擴大產業化經營規模,通過村集體領辦、創辦專業合作社或專業生產協會等合作組織,建立健全村級“支部+合作組織”、“企業+合作組織+農戶”等各類服務組織和相應的運行機制,在提供產前、產中、產后一系列有償服務中增加集體經濟收入。
(四)興辦專業市場增收。對一些人口居住集中、交通運輸便利、有一定商業基礎的村,可以通過興建專業市場、門面房、超市、賓館等項目設施,采取使用權入股、租賃、自主經營等形式,使村集體獲得穩定的收入,增加集體資產。
(五)創辦實體企業增收。對經濟基礎較好、區位優勢明顯的村,可以通過聯合開發、合資合作、獨資經營等方式,建立運輸公司、建筑公司、物業公司、商務會所等實體,為轄區及周邊地區提供倉儲物流、代建房屋、物業管理、休閑娛樂等服務,提高集體經濟與地方產業、社會事業的關聯度,拓展集體經濟發展空間,促進集體經濟的提升和轉型。
(六)合理運營資本增收。對資金充裕、缺乏發展空間或暫時缺乏合適發展項目的村,要引導這些村把注意力從資產管理轉到資本運營的軌道上來,通過異地發展、購置物業、委托理財、參股經營等途徑,促進資產資源合理流動、保值增值。此方式應在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審核通過的基礎上,選擇信譽度高、資金收益穩定的項目進行投資。
(七)依托社區建設增收。對已開展農村社區建設或納入社區建設規劃并面臨拆遷的村,新增有效土地及對村集體土地的拆遷資產、資金要全部交付村集體,原則上不分配到村民,由村集體統籌規劃使用。對社區拆遷補償于村集體的如房屋等資產,可采取租賃等方式進行經營,但不得出售。對社區建設中新增土地,可以租賃、建設標準化農業生產基地等形式發展經營,不得分配到戶。進一步規范社區服務體系,村集體牽頭成立各類公共服務項目,通過提供有償服務,增加集體積累。
(八)開展村企聯建增收。有駐村企業或距經濟開發區、廠礦企業較近的村,在村企自愿的基礎上,結成幫扶對子,鼓勵企業與村進行舊村改造,合作開發,盤活存量資產;或讓村集體參股,增加村級集體資產和經營收益。對與企業有供給關系的村,加強村企對接,進一步鞏固供給關系,村集體通過提取服務費用增加集體收入。
(九)開展招商引資增收。鼓勵經濟基礎較好的村,投資興建工業園區或到其他工業園區開展招商引資,通過增加稅收返還和獎補資金增加集體收入。對有村辦企業的村,鼓勵采取租賃、股份合作、委托經營等多種經營方式,掛大聯強,搞好企業資產經營,實現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十)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增收。擁有旅游優勢或潛力的村,深入挖掘山水、人文、歷史、農業特色產品等資源,加強對旅游資源的包裝、策劃、宣傳,吸引更多游客參觀旅游,增加集體收入。以村集體領辦、農民自愿為前提,以勞務股份合作社為載體,收集用工信息、統一外派勞務,并對入股農民進行相應技術培訓,實現集體、農民雙增收。在具備條件的村(社區),通過代辦移動、電信、電力、保險等收費服務,增加村集體收入。
三、扶持政策
(一)財稅扶持政策。認真落實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政策,確保村級轉移支付及時足額到位。村集體以資金、集體建設用地、閑置集體廠房等資產,入股興辦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專業經濟協會等農業產業化組織以及發展第三產業,所需辦理的各種證照,免收除上交省、國家以外的一切規費;村級新辦企業,自投產之日3年內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獎勵給企業。對村集體經營性收入所交納稅收的縣級留成增量部分,按不低于30%的比例由縣財政獎勵村集體。村級通過招商引資、全民創業、發展個體私營經濟、創辦實體經濟等方式創造的稅收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由受益財政按不低于30%的比例獎勵村集體。實行村干部經濟待遇與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情況掛鉤,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鼓勵支持引導全民創業大力推進民營及鎮村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文件相關獎勵辦法,落實獎勵資金和待遇。設立1000萬元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重點用于扶持經濟薄弱村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獎勵在強村富民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二)農業扶持政策。嚴格落實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將農業產業化扶持資金、林業專業合作社扶持資金、農機具購置補貼、漁業政策扶持資金、畜牧業政策扶持資金等,向村集體領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村級服務組織適當傾斜。認真落實“一事一議”獎補政策,縣財政每年安排2000萬元獎補資金,支持村級公益項目建設;每年安排20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支持農田水利項目等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三)土地利用政策。積極支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開展土地整理和村莊整治,村集體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新增的有效土地,歸村集體管理使用。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所建設的涵、閘、排灌等設施由村集體所有和經營。土地綜合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將增減掛鉤節余指標用于村集體經濟發展。鎮邊村和城郊村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依法辦理用地手續的前提下,依托城鎮興辦標準廠房、倉儲、市場等二、三產業載體,開展租賃經營,并允許依照法律和政策以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在新建農村社區規劃中,預留村集體用地,為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留足空間。
(四)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村級項目建設、農業科技示范項目和農村社區建設的信貸支持。涉農金融機構對村集體經濟中實體部分貸款增幅不低于上年。探索開展農村“三權一房”(土地經營權、養殖水面經營權、林權、村民住房)、蔬菜大棚產權、水域灘涂使用權等抵(質)押貸款業務。積極協助符合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國債貼息資金、中小企業創業資金等用于發展。健全完善以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為主,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為補充的農村金融服務網絡。
(五)科技幫扶政策。扎實推進科技入戶工程和農民大培訓工程,發揮農村科技信息基層服務站點的作用,大力培訓農村科技示范戶、示范帶頭人。優先扶持科技示范村、示范戶發展,在技術、信息、科技推廣補貼等方面給予支持。農業科技人才、科技特派員到村提供技術指導等服務,在資金、技術和政策等方面給予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村級組織建設。深入開展“基層組織規范化建設提升年”活動,著力加強以村黨支部為核心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繼續加大村級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更大力度地選拔、回請“經濟能人”到村擔任黨支部書記,增強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活力。繼續選派黨員干部到薄弱村任“第一書記”,從思想、政策、項目、資金、人才等方面進行包靠,確保薄弱村及早轉化升級。加強農村干部教育培訓,重點抓好對村黨組織書記、“第一書記”的培訓。
(二)健全村級“三資”管理體制。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做好集體所有資產資源的確權登記。加強縣、鎮街農村“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建設,全面實行農村資產、資源、資金委托制度。認真落實集體資產資源經營與處置招投標制度,嚴格規范發包程序,強化合同管理,依法變更或廢止不合理的發包合同。嚴格集體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強化審批管理,嚴控非生產性開支,禁止向村級轉嫁由財政負擔的公益事業支出。妥善化解村級遺留債務,避免出現新增債務。
(三)不斷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繼續實施“四議兩公開”制度,確保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健全民主理財制度,建立民主理財小組,對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收支活動實行民主監督和管理。推行審計監督制度,開展干部離任專項審計,維護村集體的合法權益。
(四)積極構建村級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服務功能,健全為民服務網絡,構建綜合服務平臺。拓寬服務領域,不僅為群眾提供生產經營性服務,還要從改善民生的角度,為農民提供文化、醫療、衛生等生活服務。創新服務方式,積極與移動、聯通、郵政等公司合作,廣泛開展信息、科技等方面的服務。夯實服務基礎,大力興辦各項公益事業,加快水、電、路、醫、學等設施建設,讓群眾享受更多發展成果。
五、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h、鎮街要成立專門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負總責。要統籌協作,合力攻堅。組織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發改、農業、國土、住建、規劃、環保、科技、財政、稅務、工商、中小企業、商務、金融等有關部門要積極發揮職能,制定扶持政策,細化目標任務,強化督導調度,確保工作落到實處?!扒刹堪迓搼簟焙汀暗谝粫洝边x派部門要強化包保責任,加大幫扶力度,工作效果作為對部門考核的重要依據。
(二)嚴格考核獎懲。各級黨委、政府是本地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責任主體,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h里將把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納入科學發展考核和黨建專項述職重要內容,考核結果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特別是鎮街黨(工)委書記工作實績的重要依據,嚴格考核,兌現獎懲。
(三)營造濃厚氛圍。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輿論宣傳,積極營造發展村級集體經濟、鞏固基層基礎的濃厚社會氛圍。大力培樹工作典型,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推動全縣村級集體經濟邁上新臺階、村級組織建設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