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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我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依法接受義務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以及國務院提出的解決進城務工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中小學接納為主”的原則,結合本區實際,并經區政府同意,現就我區進一步做好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統籌規劃,正確引導,改善條件,強化服務,規范管理”的發展思路,保障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良好的義務教育,推進我區教育公平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二、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國務院“兩個為主”的原則,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外來務工人員服務和管理工作的意見》的精神,切實改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辦學條件,規范辦學行為,提高教育質量,到2010年,符合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基本辦學標準的學校達到90%以上,小學、初中教師的學歷合格率分別達到95%和99%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持有率達到90%以上,努力讓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都能“讀上書,讀好書”。
三、工作重點和主要措施
(一)切實保障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問題納入當地教育事業規劃,統籌安排。要發揮公辦學校的資源優勢,挖掘公辦學校資源潛力,擴大辦學規模。對布局調整出來的校舍和成人文化技術學校富有校舍,可以優先考慮舉辦流動人口子女學校。堅持從實際出發,積極探索多種辦學模式,滿足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需求。規范有序地吸納戶籍所在地無監護條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已取得暫住證且暫住一年以上,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其他證明材料齊全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具體吸納程序和條件由區教育局另行發文)。
(二)切實保障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環境和待遇。各類學校在學生評優獎勵、入隊入團、課外活動等方面,做到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營造一個良好的人文環境。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購置基本教學設備、改善食堂衛生設施和學校安全保障設施等提供一定的經費補助。深入開展公辦學校與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校校結對”幫扶活動,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享;積極開展當地學生與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生生結對”、“手拉手”活動,促進和諧校園建設;發動社會各界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開展捐助活動,逐步改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的辦學條件。
(三)切實保障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教師素質的提升。要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教師管理的指導和監督,建立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教師注冊登記制度。督促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為教師辦理社會保險,切實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的校長應當持證上崗,聘任的教師應當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和任職條件。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的教師在資格認定、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等方面要與公辦學校教師一視同仁,將其校長、教師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納入全區中小學校長、教師培訓體系,安排相應的培訓經費。
(四)切實保障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規范辦學有序發展。采取“五納入、一加強”措施,強化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規范化管理和服務。一要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建設納入當地基礎教育學校建設布局規劃,修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的基本辦學標準,提高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的辦學準入標準;二要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的教學教研納入當地教育部門管理指導體系,督促學校開齊開足規定的課程,嚴格執行國家課程計劃,推進教師專業成長;三要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財務統一納入鎮鄉(街道)教輔室財務核算中心管理,學校收費的項目和標準必須報教育和物價部門批準并公示;四要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納入當地教育督導評估體系,根據《寧波市區民辦學校辦學水平考核細則》的標準,對學校每學年度進行一次教育督評,對達不到督評標準的學校要求限期整改,對辦學成績顯著的學校給予表彰獎勵;五要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的教材和簿冊征訂納入區教育服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保障學校開齊開足課程;六要加強學校安全、公共衛生等綜合管理,創建平安校園,建立校園安全工作責任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機制。
(五)切實保障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經費投入。從年起,區政府將加大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的扶持力度,每年安排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專項經費500萬元,對達到政府督導評估要求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在教育設施建設、生均經費、師資培訓等方面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專項經費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1)按在校學生人數每生每年100元的標準下撥學校生均公用經費,用于改善辦學條件。(2)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為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學校承擔部分,區財政給予1/2的補助;對具有教師資格證的教師已辦理好社會保險的,給予每人每年1200元補助。(3)對符合就學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免收義務教育階段借讀費,同時享受免收雜費和課本費、作業本費。(4)區教育局每年制訂教師培訓計劃,所有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的教師參加進修,所需經費均由政府買單。(5)鼓勵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創建平安校園,對授予平安校園稱號的學校,一次性給予3萬元獎勵。(6)根據《區民辦學校辦學水平評估細則》的有關規定,每年度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進行考核,考核優秀的學校予以一定的獎勵。(7)建立幫困助學專項資金,對在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就讀的困難學生(在校生5%的比例),每生每年給予500元資助。(8)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購置基本教學設備、改善食堂衛生設施和學校安全保障設施等提供一定的經費補助。
四、組織領導和工作要求
(一)落實領導責任。要建立健全政府牽頭、有關部門齊抓共管、多種模式接收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的工作機制。在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暫住登記、疫苗接種、學校收費、學校安全設施設備、校園周邊環境整治等方面,教育、公安、衛生、勞動、物價、城建、綜治等部門應履行職責,加強配合,并建立必要的信息共享系統,形成健全有序的協作機制。
(二)加強督導評估。加大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督導評估力度,督促學校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規范辦學行為,提高教育質量。教育、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補助經費使用和學生減免經費發放情況的監控管理,定期進行財務審計,確保政府補助經費專款專用,確保政府扶持政策真正落到實處。
(三)加強宣傳引導,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改進工作方法,廣泛動員全社會關心支持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努力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營造一個“平等、尊重、關愛、和諧”的良好就學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