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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市湖濱新城、蘇州工業園區、市軟件與服務外包產業園、市洋河新城,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創新營銷方式,提升我市農產品現代流通業態發展水平,現就推進農產品市場“六項工程”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推進農產品物流中心建設工程
(一)強化市場建設規劃指導。市區重點加大對華東農業大市場的扶持力度,促使其盡快建成“立足、輻射華東、影響全國”的區域性大型農產品物流交易中心。市區不再規劃新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凡城市建設中涉及農產品批發市場拆遷的,不再另外擇址建設,扶持原經營戶入駐華東農業大市場。采取部門聯動形式,開展農產品市場專項整治。各縣(區)要加強對骨干農產品交易市場和特色農產品交易市場的規范與引導,促使其盡快做大做強、做出特色。
(二)實行財政獎勵政策。一是對新建成達到一定規模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實行獎勵。在2012年至2014年期間,年交易額達到5億元的,給予市場投資主體一次性獎勵50萬元;年交易額達到10億元的,給予市場投資主體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年交易額達到15億元的,給予市場投資主體一次性獎勵150萬元;年交易額達到20億元的,給予市場投資主體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年交易額達到30億元的,給予市場投資主體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原定年入股華東農業大市場100萬元的辦法取消)。二是華東農業大市場運營后,市場經營主體繳納的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前兩年全額獎勵給經營主體,后三年按50%獎勵。市場經營主體繳納的營業稅5年內按20%獎勵。資金來源由受益地財政承擔。
二、推進農產品直營直銷體系建設工程
(一)推進農超(企、校)對接。按照“政府搭臺、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的原則,構建流通成本低、運行效率高的新型農產品營銷網絡。由市、縣(區)主管部門組織的農超對接活動,活動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適當補助。鼓勵大型超市設置合作社產品專賣區。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基地的扶持,提高均衡供應能力。對被認定為市級農超(校、企)對接示范單位的生產基地(合作社)和銷售企業,由受益地財政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
(二)推進平價蔬菜商店建設。逐年增加平價蔬菜店布點和規模,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進城開設平價蔬菜店,盡快形成覆蓋城市社區的平價蔬菜商店網絡。通過建立平價蔬菜店、依托大型超市建立農產品平價專賣區、依托城市集貿市場建立農產品蔬菜區等銷售形式,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和銷售價格,培育保供穩價載體,規范農產品流通秩序與價格秩序。對經價格主管部門考核認定的平價蔬菜店(平價農產品專營區、平價集貿市場),由受益地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三)提升直營直銷店水平。鼓勵企業在大中型城市設立名特優農產品直營店,實行連鎖經營,提升我市農產品知名度和銷售覆蓋面。對經營面積達到100平米以上、年銷售額達到300萬元以上且通過考核認定的特色農產品直營直銷示范店,由同級財政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創新直銷方式,試點推廣“社區+農場”農產品直銷模式,為優質農產品從田頭到餐桌開辟全新通道。到2013年底,對在市區建成10個及以上的特色農產品直銷店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用于店面形象宣傳。
三、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建設工程
(一)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按照“源頭無隱患、投入無違禁、管理無盲區、產品無公害、群眾無擔憂”的要求,對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出口等環節實行全程質量監管,逐步實現區域全覆蓋、品種全覆蓋和空間全覆蓋,確保“投入安全、生產安全、消費安全”,打造農產品質量安全放心城市。在充實縣級監管力量的基礎上,把鄉鎮一級的監管職責落到實處,構建市、縣(區)、鄉(鎮)、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
(二)建立健全檢測監測體系。按照“市有質檢中心、縣(區)有質檢站、鄉(鎮)有檢測點、基層(企業、市場)有檢測室”的建設目標,對初具規模的市區檢測監測體系,整合檢測資源,完善檢測手段。各縣(區)要加快縣(區)農產品質檢中心(站)建設,確保全部通過省計量認證,做到一般性檢測不出縣(區)。扶持鄉鎮、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園區等建立產地準出檢測室。現有農產品市場要完善和更新農產品檢測設備,提高檢測水平。
(三)建設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加快制訂農業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加強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支持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專業大戶等率先實行標準化生產,提高農業標準化水平。加強農用化學投入品監管,推進農資信用體系建設,開展連鎖經營,促進放心農資下鄉。對創建成國家級、省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區的基地,由市、縣(區)財政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
(四)建立質量追溯體系。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者、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制度和誠信生產經營長效機制。嚴格記錄生產經營活動,建立健全生產經營檔案,達到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推行產品包裝標識,逐步實現農產品銷售“實名制”。
(五)落實市場準入制度。加強監督檢查,通過核對檔案資料、留樣復檢、例行監測等形式,督促各類市場、企業落實市場準入各項制度。實行例行監測與監督抽查、日常監管與專項檢測相結合,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擴大監督抽檢范圍。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預警和快速反應能力建設,提升監測水平,對檢測不合格的農產品生產經營者,依法追究責任并定期曝光。
(六)加強品牌創建。實施農產品品牌戰略,擴大“三品”(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生產規模。依法保護農產品品牌。對獲得“三品”認證、“三名”商標(知名、著名、馳名)、省級名牌和市級名牌的企業落實既定的財政獎勵政策。
四、推進農產品信息平臺建設工程
(一)建立健全行情預報推介系統。依托市、縣(區)農業網等資源,推進網絡平臺與農產品生產基地、生產企業、專業市場、物流配送企業等有效對接,實現產供銷緊密結合,一體化聯動發展。收集、整理、農產品市場價格和供求信息,及時分析預警。
(二)擴大在線交易規模。扶持農產品網站形成品牌做大規模,實現從提供網絡信息服務,逐步發展到在線洽談和在線交易。
五、推進農產品營銷隊伍建設工程
(一)培強農產品經紀人隊伍。發揮市農產品經紀人協會作用,提高服務水平。市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在農民培訓學院對全市農產品經紀人進行定期培訓。開展“十強”和“百佳”農產品經紀人評比活動。
(二)培養流通型農民專業合作社。對新成立的農產品流通型專業合作社且年銷售農產品達1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定資金補助。每年對流通型專業合作社的經營業績進行考核,評出3家示范社,由市、縣(區)財政分別給予適當獎勵。
六、推進農產品冷鏈配送建設工程
(一)扶持冷鏈倉儲建設。對在市區興建低溫庫或常溫庫達5000噸以上的,給予30萬元的獎勵。
(二)支持大型農產品配送中心建設。對建設大型肉類分割、生鮮菜分揀加工以及其他農產品分級分類操作車間的,各縣(區)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放寬農產品綠色通道的準入門檻,規范農產品物流配送車輛的標志標識,加大對農產品的宣傳力度。
各級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資金投入,保障農產品市場“六項工程”項目實施。市財政從現代農業專項資金中切塊40%用于“六項工程”建設,其中30%用于市區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10%用于農產品質量安全建設。市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全力推進“六項工程”實施。市政府將“六項工程”建設納入農業農村工作考核目標,并定期組織督查,力爭到2015年我市農產品現代流通業態銷售率達到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