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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黨中央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重大決策精神為指導,以打造平安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要求,本著“警力有限,民力無窮”的思路,堅持“補充完善、健全機制、加強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則,既要發揮公安機關在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又要廣泛發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整合社會群防群治資源,采取多種方式和措施,以構建十張治安防控網為抓手,加強薄弱環節,創新防控模式,完善長效機制,專群結合,打防結合,管控結合,條塊結合,齊抓共管,整體推進,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提升全市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及社會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標
通過努力,在全市建立起結構較為完備、機制健全、管理有效、保障有力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使全市駕馭社會治安局勢的能力、預防控制違法犯罪的能力、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能力明顯提升,實現“全市社會治安秩序持續穩定,多發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眾安全感得到切實保障”的總目標。具體目標是:
──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總體框架設置嚴密,防控網絡布局科學合理,防控力量、裝備、措施、責任落實到位,防控工作規范有序,打防控一體化運行機制完善、科學、合理;
──治安防范力量比較充足、穩定;
──技術防范措施全面推廣、普及;
──情報信息更加準確、迅捷;
──指揮調度確保靈敏、高效。
三、職責任務
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動員組織全社會力量,科學利用警力和社會資源,充分依靠綜合信息系統和指揮中心平臺,堅持人防、物防、技防、聯防相結合,采取多種措施,攻堅克難,構建“十張治安防控網”,互相協調、互相聯系、互相支撐,全面提升治安防控能力。
(一)構建社區治安防控網
從城市社區實際出發,以社區警務建設為龍頭,著力構建社區防控網絡。由各縣區城關鎮、居委會和公安派出所、社區民警負責。
1.全面實施社區警務戰略。以人口管理為基礎,以治安防范為重點,合理配置派出所警力,建設好社區警務室,不斷探索完善社區警務運行機制和社區警務激勵機制,保證社區民警下基層時間,確保社區警務正常運轉。派出所和社區民警,要建立多種預警控制機制,掌握轄區內社情民意、治安狀況、不穩定情報信息。城關派出所警力配置不能少于50人,城關派出所警力配置不能少于40人,城關派出所警力配置不能少于20人,其余各縣城關派出所警力配置不能少于30人。
2以社區綜治、警務室為平臺,有效整合社區綜合治理工作力量,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社區治保會、警務室、專(兼)職聯防隊、保安隊、護樓守院等組織;重點抓好治保會、巡邏隊的組織和制度建設,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根據新情況、新要求,不斷探索基層治安防范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的運作方式,并賦予新的內容,使以治保會為骨干的群防群治隊伍更好地發揮作用。城區治安聯防人員按200人至300人配備,城區不少于50人,其余各縣區城區不少于100人,社區聯防人員不少于5人。建立健全社區巡邏隊伍,封閉型小區必須配備值班保安,各社區組建一支5-10人的義務巡邏隊,在社區內開展巡邏值守。
3.加強社區住宅小區規范化管理。對成規模和新開發的住宅小區,由市規劃局牽頭,建設局、公安局等部門擬定具體規定,落實封閉管理措施,實行物業管理;對其他住宅小區,要逐步實現封閉和半封閉管理,有條件的要實行物業管理。市建設局對物業管理住宅小區實行等級評定制度,將小區發案率作為小區等級評定的重要依據之一,小區的等級與小區物業管理收費相掛鉤。
4.深化社區綜合治理創建活動。由綜治部門牽頭深入組織開展“文明社區”、“安全社區”、“無毒社區”、“平安社區”等各種創建活動。
(二)構建巡邏治安防控網
各縣區都要組織公安巡警、交警、派出所民警以及武警多警種聯合值巡,組織社區治安聯防巡邏隊等群防力量,對城市主要道路、重點要害部位、易發案的治安復雜區域、公共復雜場所等,采取徒步、機動車輛等多種方式,進行巡邏巡查,實施街面治安防范。充分發揮巡警在街面防控中的主力軍作用,定崗、定人、定責,優化警力部署,創新勤務模式,將勤務模式由“局部巡邏”向“全方位巡邏”,“限時巡邏”向“全天候巡邏”轉變,“定點巡邏”向“彈性巡邏”轉變,既要在高發案時段、高發案地點投入警力、還要在防范薄弱的時段和盲點、死角加強巡邏防控,實現時間上的全天候和空間上的全覆蓋,提高防范區域的“見警率”和“管事率”,保證社會面上防控網絡的嚴密性,發揮最佳的防控效果。交警在實施交通管理的同時,積極承擔道路治安管理任務,接受群眾的報警求助,預防、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控制涉及機動車的違法犯罪行為。城市管理相關部門要將參與街面治安防范作為工作職責之一,并制定落實具體工作措施。要實現110、122、119三臺合一,提高全市指揮調度能力,建立應急處理和快速反應機制,推行網格化布警,靈活機動快捷,提高動態社會治安環境下的防控能力。要加強巡(特)警建設和管理,積極爭取解決巡邏車輛和裝備配備,配齊集群通信設備及相應的武器裝備,實行網格化巡邏防控方式,以巡(特)警為主,治安、交警、刑警、派出所民警配合,開展形式多樣的巡邏守護活動。
要建立巡邏責任制。在現有“網格化”巡邏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治安巡邏機制。由巡警、交警、武警負責對主要街道和公路的治安巡邏。鄉鎮群防群治組織負責對城鄉巷道的治安巡邏,組織沿街單位和商業網點建立聯防組織,分片包干,開展治安聯防。派出所負責轄區內街道的巡邏防范,指導和督促轄區防范工作。
(三)構建單位內部治安防控網
各級政府和企事業單位要全面貫徹《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單位負責、政府監管”治安保衛工作格局。全市企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是內部治安防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高度重視,建立主要領導負責的治安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制度化、規范化的安全保衛責任制,確保本系統、本單位治安防范取得明顯實效。市政府相關部門和各縣區對行業、系統治安保衛工作加強檢查監管。公安機關要切實加強指導、監督,建立以守控責任制為重點的內部單位治安防控體系。以綜治組織進民營企業為突破口,逐步推進社會治安法人責任制,把治安防控體系延伸到新經濟組織和社團組織等領域,不斷擴大綜治工作的覆蓋面,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留死角。進一步加強內部單位保衛組織和保衛干部、經濟護衛隊的建設,加強對保衛干部和經濟護衛隊員的培訓,不斷提高素質,增強對內部單位的治安管理能力。市、縣區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必須設置相應的保衛機構,配備相應的保衛力量,其他單位保衛干部按職工人員比例配足配強。原則上200人以上的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必須建立不少于3人的專門保衛科、股,聘用不少于3名專職保安;200人以下50人以上單位應設立專職保衛人員,聘用不少于3名專職保安;50人以下的單位要有兼職保衛人員;并建立一支3至5人的巡護隊。單位內部必須安裝視頻監控、防盜門窗等技防、物防設施。鄉鎮綜治辦、派出所要指導轄區單位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各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主動與社區聯系,形成相互依托的聯動機制。
各企事業單位要對財務室、保密室、計算機中心、重要物資倉庫等要害部位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開展以防火、防盜、防爆炸、防投毒、防重大安全事故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隱患;特別是要加強劇毒危化物品、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嚴防丟失、被盜而發生重大事故和案件。要經常排查內部不安定因素,做好疏導教育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加強對單位內部人員的法制教育,不斷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守法意識。學校除配齊配強保衛組織保安人員外,還要加強對校外租住學生的管理,要確定專人,逐人造冊登記,與學生租住的房主簽定安全協議,要建立定期互通信息制度;同時學校要強化對校外租住學生的自我防范意識安全教育,法制副校長要協助學校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措施和制度。公安機關要加大對違反《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規定、存在治安隱患單位的查處力度,該責令限期整改的要整改,該處罰的要處罰;對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構建社會面視頻監控網
各級政府和公安、建設、電信等有關部門都要高度重視對街面的技術防范,對市區繁華地段、主要街道、要害部位、公共復雜場所、案件多發路段、城區重要出入口安裝電視監控設施,全面推行電子監控系統,逐步完善多種形式的技防。指揮調度中心大廳,要完善圖像監控系統,使消防交通控制中心與公安局指揮中心聯網。實行人防、技防雙軌并行,逐步建立全市“人技結合的保安技防系統”,組織保安企業為社會各用戶單位提供有償安全服務,并形成“區域聯網、分級處警”的整體運作模式,做到及時、準確的接警、處警。
1.繼續擴大技防覆蓋面。各縣區要制定完善技防設施建設規劃,按照“經濟、簡便、適用、易行”原則,因地制宜地推進技術防范設施建設,加大支持、引導、推動力度,不斷擴大城鄉技防覆蓋面。兩年內,以市、縣區兩級公安機關指揮中心建設為平臺,100%完成各縣區城區視頻動態監控系統和治安卡口建設;全市企事業單位內部技防覆蓋率達到80%以上,農村技防覆蓋面達到40%以上。通過網絡化的監控系統、指揮系統和信息系統,實現對市、縣區社會面治安的有效監控。
2.加強對技防資源的管理應用。對技防資源進行整合,做到科學布點,合理配置,實現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實現公安指揮中心、城市監控系統、單位技防、小區技防、家庭技防和農村技防的有效整合,防止重復建設和各自為政;力爭將單位(商場、小區、銀行、車站等)自建的監控系統,通過技術手段納入公安監控網絡,構筑覆蓋全市多部門、多領域共享的治安動態網絡監控平臺,切實將該系統建成既具有治安、交通管理功能,又具有防范、打擊違法犯罪功能的綜合視頻監控系統,以有效提高對社會面,特別是街面犯罪的打、防、管、控能力。同時,要配備好值班人員,建立健全值班和事態處置等規章制度,實現人技結合,真正發揮作用;加強對技防設施的管理和維護、維修,防止損壞、閑置,確保技防設施正常運行。
3.進一步落實有效防范設施的應用。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大型文體活動場所、居民住宅小區逐步安裝使用技術防范設施,增強及時發現、控制、制止犯罪和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要害部門、重點部位科技防范系統建設,積極推廣安全防范自動報警裝置和電子監控系統。切實加強居民住宅小區的技術防范能力建設,由市建設局牽頭,市公安局等相關單位參與,制定《關于加強市區新建住宅技術防范設施建設和管理的意見》,將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設施建設納入住宅建設規劃,進行配套設計,同步建設,同時交付使用,并把住宅技術防范設施建設作為住宅小區等級評定的標準之一;有條件的住宅小區要逐步推廣電視監控系統等技防設施。在農村要大力推廣重要農電設備防盜報警裝置。加強運鈔車技防建設,鼓勵公務車輛和私家車輛、有條件的出租車、長途客運及其他社會車輛安裝符合規定要求的防盜、防搶劫裝置或衛星定位跟蹤報警系統,提高技術防范的檔次。
4.積極推行“平安家庭(商鋪)”技防設施建設。要積極引導城鄉家庭、商鋪采取科技防范措施,推廣家庭、商鋪安裝智能聯網報警系統或簡易電子防盜裝置,保護家庭、商鋪安全。在全市城鄉家庭、商鋪廣泛推行“平安家庭、平安商鋪技防建設工程”,即由電信、公安部門組織建設基于固定電話網和寬帶網的家庭技防聯網報警系統裝置。以110指揮中心處警平臺為依托,在基層派出所建設技防聯網接處警中心,在規模小區、中心村居建立次級接處警點,防范入室盜竊和對家庭困難求助提供援助。到年底爭取動員和組織城鄉1-2萬個家庭、商鋪安裝技防聯網報警裝置,年全面推動“技防村(社區)”和“平安家庭”建設活動。
(五)構建“虛擬社會”防控網
通過建立網上警務室、網絡警察和警察微博等多種形式,創新互聯網管理,構建網上主動管控機制。
1.加強互聯網場所管理。市、縣區兩級公安機關要積極創造條件,組建網安機構,配備人員,負責網吧和農村信息服務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基層所隊要接入互聯網,建立網評員隊伍。公安機關要主動加強與文化、工商、教育、文明辦等部門協作配合,加強網吧和農村信息服務站安防設施建設,全面落實“實名制上網”和“零點斷網”措施。
2.加強網上虛擬人員管理。實施網民戶籍化管理,實現網上網下信息關聯,提高虛擬社會的管控能力。
3.建立網上輿情引導機制。加強網絡輿情監控,發現苗頭及時跟進,在主流和影響大的媒體上開展引導,建立網絡新聞制度,營造網絡主流輿論強勢,掌握話語權,對網上各類負面輿情做到提前預警、及時研判、迅速處置。積極建立專門網上輿情隊伍,加強正面引導。
(六)構建農村治安防控網
立足維護農村社會和治安穩定,解決農村社會矛盾和突出治安問題,大力推進農村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1.進一步健全完善農村治安防范網絡。繼續抓好農村警務室建設,推行治安中心戶長、聯戶聯防、治安有償承包、掛牌巡邏等行之有效的防范形式。加強農村應急管理能力建設,完善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提高農村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水平。組織發動群眾以村民小組、自然村為單位,以村治保會、廠礦和學校保衛組織為依托,組建鄉鎮治安巡邏隊、組建護村(廠、校)巡邏隊,分片分戶,開展“聯戶聯防”、“互助聯防”,實行輪流巡邏、值班守護或鄰里互相守護。推行“警治聯勤”,充分發揮治保主任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協助公安機關開展安全防范工作。探索解決影響農村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突出問題,特別是義務聯防難以持久的問題,在經濟條件較好的行政村,可引導村民對一定范圍內的治安防范實行有償承包,逐步將農村治安防范向自治化和市場化轉變。建立鄉鎮、村、組治安信息員隊伍,形成一張布局合理、覆蓋面廣、觸角靈敏的情報信息網,及時掌握轄區內的各種治安信息和動態。
2.加強專職群防群治隊伍建設。要高度重視和加強對專職隊伍的管理,建立嚴格的日常管理制度和經常性的督查考核獎懲工作機制,開展教育培訓,把工作成效與工作報酬掛鉤,切實做到管理到位、人員到位、工作到位,著力提高專職隊伍整體素質和治安防范工作能力。在大力發展各種形式的志愿者和義務聯防組織的同時,進一步擴大專職群防群治隊伍的數量,原則上一般鄉鎮政府所在地應組建10人以上聯防隊伍,重點鄉鎮政府所在地應組建20人以上聯防隊伍,人員由鄉鎮自行調劑或聘用。
3.大力加強農村民事調解工作。各級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門要妥善處理農村在土地征用、環境保護、移民搬遷、集體資產處置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嚴防民間矛盾糾紛引發不穩定事件或嚴重治安問題,降低“民轉刑”案件和農村命案。特別要把鄉鎮建成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第一道防線,切實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進一步拓寬農民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妥善解決群眾合理訴求,防止問題積累激化;完善鄉鎮民事調解中心及村、社民事調解小組,健全基層民調組織網絡,規范鄉鎮內部矛盾糾紛排查、報告、辦理的具體辦法;建設高素質的民事調解員隊伍,經司法行政部門培訓持證上崗;逐步推行民調工作經費籌措機制,調動工作積極性,鞏固調解員隊伍,提高調解工作水平。
4.推進鄉鎮綜治中心建設。按照“主體不變、分工負責、聯合運作、方便群眾、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要求,成立由鄉鎮綜治辦牽頭,集司法所、信訪辦、治安聯防隊、流動人口管理辦、警務室等為一體的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心。通過建立中心,有效整合綜治、法庭、司法、公安、武裝、民調、聯防等各種基層綜治力量,構筑鄉鎮群防群治工作平臺,建立健全黨政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牽頭、指揮靈敏、協調有力的“聯防、聯調、聯治、聯勤、聯創”工作機制,強化社會面管理。綜治工作中心要建立“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限期辦理”的工作機制,實行統一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和力量集中調配,形成工作合力。各鄉鎮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設立綜治中心集中辦公場所。要把鄉鎮綜治工作中心建設成為治安防控體系的重要環節,成為開展綜合治理、組織治安防范、化解矛盾糾紛、解決群眾訴求的第一線的組織者和實施者。
5.努力構建三級聯防機制。初級聯防即“戶戶聯防”,在相鄰的店鋪或農戶之間開展聯防;二級聯防為中級聯防,由責任區民警分頭負責,廣泛開展村與村、廠礦與村、學校與村的聯防機制;三級聯防為周邊聯防,與毗鄰的縣鄉等周邊地區開展廣泛而有針對性的治安聯防協作機制,達到案件協查、信息共享、共同防控的目標。通過建立三級聯防,使派出所對社會面的防控能力大大增強。
(七)構建重點人員及危險人員防控網
建立以居住地管理為主的重點及危險人員管理體系。
各級公安機關要針對城市人口管理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持以居住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切實把轄區內的流動人口、歸正人員、吸毒人員、違法青少年納入管理范圍。把重點人口作為管理控制著力點,建立和完善影響社會治安的高危人群為重點的實有人口管理防控系統。
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做好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工作,將管理寓于服務之中。各縣區要建立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鄉鎮建立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站,流動人口集中的社區(村)、單位建立流動人口登記站。根據當地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實際,以流動人口登記發證數為基數,按2000:1的比例配備一批協管員,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的登記和日常管理工作,管理經費列入相應的財政預算。派出所要進一步完善落實各項管理措施,抓好暫住登記、租賃房屋治安管理兩個重要環節,嚴格落實申領暫住證和通報協查等管理制度,嚴防失控、失管。對違法犯罪可疑人員及在特殊崗位或重點部位工作的人員的辦證、發函率達到100%。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房主和用工單位的責任,簽訂治安責任書,實行治安連帶責任制。創新出租屋、旅店業管理機制,特別是規范小旅店、出租屋、留宿洗浴場所管理,推行成立旅店業行業協會,依靠行業協會規范行為。
各級綜治、公安、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歸正人員、“五種對象”和重點人口的管理、幫教工作,掌握因政策調整或其他原因引發對社會不滿人員的動態。及時發現、預防和控制轄區內的違法犯罪活動,群眾安全感普遍增強,對社會治安狀況的滿意率達到85%以上。社區內常住人口情況底數清、掌控有力,歸正人員的安置率達到90%以上,幫教率達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下,青少年犯罪率和未成年人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值。切實加強“社會人”的管理,避免“社會人”游離于傳統的管理體制之外,成為管理的“空擋”和“盲點”。
(八)構建復雜場所和特行防控網
建立以預防和減少犯罪為目標的重點場所和危險物品的防控體系。公安、工商、文化出版、安監、人社、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職能,嚴格規章制度,加強行政管理,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著力于加強行業場所管理,構建陣地控制網,抓好行業場所治安管理措施的落實。強化對旅店業、印章刻制業、金銀加工攤點、典當業、網吧、舊貨交易市場、勞動力中介市場、汽車租賃業、廢舊物品收購業、二手手機市場、機動車修理和交易點以及歌舞廳、游戲廳、發廊等特種行業和娛樂場所的公開管理和日常督促檢查,建立健全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堵塞犯罪空隙和銷贓渠道,減少案件發生,探索建立對上述行業的長效管理機制,為有效預防、發現、控制違法犯罪活動奠定堅實的基礎。
建立推行旅店業、娛樂業積分管理制度,規范管理。組織實施公共復雜場所技防建設工程。建設、公安等部門要合理布點,在人流密集場所、公共復雜場所建立與公安機關視頻監控管理平臺聯網的視頻監控,提高對公共復雜場所的防范控制水平。各重點場所(如賓館、網吧、娛樂場所等)按照要求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年達到60%,年達到100%。年底前,完成機動車修理、二手車等特種行業、場所的信息網絡和備案制度建設。
(九)構建危爆物品防控網
各級公安、安監部門要充分發揮危爆物品、槍支信息管理系統的作用,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民用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等環節的檢查管理,強化監督,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嚴防危險物品流散社會。對違法涉槍涉爆和涉及危險物品的單位和個人,要加大整治處罰力度,杜絕違規、違法行為。實行市區涉危案件和安全隱患信息研判季度通報制度。
(十)構建交通消防安全防控網
改革交警勤務制度,擴大交通控制面。以抓秩序、保暢通、防事故為中心任務,以發展完善現代交通技術管理為手段,騰出警力,強化非主要交通線路、區段的交通巡查,形成視頻監控、信號指揮、民警巡邏的全方位的管理格局。把機動車停車場建設納入城市規劃,統籌規劃城市停車場,并根據城市開發建設規劃分期實施建設;健全制度,嚴格管理,錄(聘)用具備一定素質的專職看護人員,使停車場成為看護、巡查、堵截的防范陣地。要完善出租車治安管理機制,推行出租車登記服務站點的建設,進一步健全以公安機關為管理主體,以出城登記為主要手段,以從業人員為依靠對象,融管理、服務于一體的出租車治安管理工作機制,強化陣地控制措施,增強預防、打擊犯罪的能力。
加強防火組織建設。建立防火安全委員會、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實行由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消防聯席會議制度;落實防火工作三級管理體制和逐級防火安全承包責任制;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要與城鎮建設同步發展;加強企(行)業性、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和義務消防力量建設。
四、工作創新
(一)創新動態控制防線建設,加強對社會面的動態控制。為了建立城區鎮區、街面路面、農村全方位、全天候的治安防控體系,全面增強對社會面的動態控制,有力促進“十張”治安防控網的建設,由市、縣區公安局、交通局、建設局、工商局和各企事業單位組織“三車三員”開展治安防范,“三車”即出租車、公交車、公路客運車輛;“三員”即環衛清掃人員、商鋪從業人員、企事業單位內部保衛人員。
“三車”防由市、縣區公安局牽頭,交通管理部門配合,結合交通管理參加治安防范,實現交通秩序、治安防范雙贏。市公安局要成立“車防辦”,組織專人抓。把“三車”司售人員組織起來,成立聯防組織,充分發揮他們接觸社會面廣的優勢,主動及時向公安機關提供和舉報違法犯罪線索,使“三車”成為公安機關的義務巡邏車和流動觀察哨。
“三員”防由市、縣區公安局牽頭,城管、環衛、工商和企事業單位保衛處(科)協同配合。以縣區為單位,對中心城鎮現有“三員”情況進行逐人登記造冊,并按轄區和行業進行分組分片,設立組長或隊長等負責人,落實各自的職責,組織開展治安防范,形成行業網絡體系,使他們在各自的職業崗位上能有效地發揮防范作用,積極為公安部門提供信息和線索,預防可防性案件的發生。
(二)創新管理方式,實現打擊功能向預防功能轉變,建立實用高效的運作機制。一是通過完善責任追究機制和政績考核機制,全面加強防控體系領導層面的責任性,加強協調整合能力,以提高防控體系的整體運作合力;二是在打擊、控制刑事犯罪的方式上,實現從運動型、突出型逐漸向模式型、日常型轉變;三是在打擊控制刑事犯罪的態勢上,逐步實現從被動遏制型向主動控制型轉變;四是在防控資源調動上,從單靠警力資源向更多挖掘調動社會資源轉變;五是在防控資源配置和使用上,實現從粗放型、人力型向經濟效益型、科技型轉變;六是在防控資金投入上,實現從單一的“縣長模式”向“縣長+市場”模式轉變。通過成立“社會治安防控協會”,面向社會和愛心人士多方籌措資金,作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和管控工作經費的補充。七是創新基層群防群治工作模式上,做大做強在公安機關指導下的聯戶聯防、聯村聯防、治安防范承包、保安巡邏、鄰里守望等群防群治工作;通過組建“社區警務議事會”、“平安協會”、“平安理事會”、治安志愿者隊伍等,最大限度地將關心、支持治安工作的社會各界人士團結組織在一起,群策群力,形成維護社會治安的合力。
(三)創新信訪維穩工作思路,構建矛盾化解機制。以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為工作目標,切實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矛盾和糾紛,堅決遏制群體性事件的發生。重點加強四項機制建設:一是建立大維穩工作格局。創新維穩工作理念,圍繞信息、化解、控制、處置、網上等關鍵環節,建立各部門協作配合的大維穩、大化解工作機制。二是健全規范信訪接待日制度。進一步暢通與基層群眾的交流與溝通,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實際困難和問題。三是建立排查分析機制。綜治、司法、檢察、法院、公安等部門定期溝通,交換意見,集中組織開展不穩定因素的大排查、大摸底、大調處、大監控工作,對本地、各單位存在的不穩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越級上訪的苗頭性事端,進行全面徹底的梳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措施實,將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防止由民事糾紛、小矛盾的積怨引發刑事案件、大矛盾。四是責任追究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責任制,對因措施不落實,而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等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部門和單位,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四)創新健全高效統一的指揮決策體系,切實提高信息主導防控的水平。建立以市、縣區兩級指揮中心為龍頭,以有線、無線、公安專網通訊聯絡為紐帶,以信息流轉為支撐,覆蓋所有市、縣區公安局、派出所和刑警、交警、巡警、消防,具有綜合性、實戰性的現代防控指揮系統,實行扁平化、網絡化指揮,通過衛星定位、警用地理信息系統、門樓牌編號、電線桿編號等手段實現警情地點快速定位,對附近警力直接指揮,快速反應。同時,發揮發案預警、信息支持功能,通過警情,指導防控力量合理投入,精確防控,并為街面巡邏警力提供警用信息查詢、比對服務。依托公安信息研判平臺,處理海量信息,通過最大限度的信息共享及信息預警功能,服務實戰應用。
五、工作措施
(一)轉變觀念,更新認識。各縣區和各單位、部門都要充分認識構建治安防控體系的重要意義,這是新形勢下解決治安問題的治本之策,是實現社會治安長治久安,促進社會治安良性循環的根本途徑,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現實需要。社會治安的根本好轉,不能僅靠公安機關單打獨斗,必須走專群結合的路子。公安機關也要打破那種重管理、重打擊、輕防范的被動局面,科學配置,合理調整,多警聯動,充分發揮公安機關在治安防控體系中的主力軍作用。
(二)加強領導,提供保障。各級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把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狠抓落實。一方面認真安排部署,周密組織實施。另一方面要切實研究解決具體困難,加大投入,為治安防控工作提供經費和技術保障。通過采取財政分級承擔、依托市場化運作、主動與其他重點項目“捆綁、搭車”等方式,多方落實建設經費。要協調綜治、建設等部門,有效解決人防、技防、物防平臺結構、建設模式、責任分工、政策優惠、運行管理等具體問題。
(三)強化預警,完善機制。市、縣區公安機關要完善社會治安形勢分析、預警機制。通過加強對各類情報信息的研究、分析和利用,建立科學的社會治安形勢評估預警指標和檢測通報網絡,正確判斷社會治安形勢,把握犯罪發生變化的規律。通過建立治安防控信息研判機制,強化情報信息工作,實行“兩會三通報”預警機制,即抓好每月警情分析會、季度治安形勢分析會,實行每日接出警、每日發案、每日警情“三個一通報”,及時掌握各種治安動態。對多發性、可防性案(事)件,每月進行一次綜合分析,分析其規律、特點,適時調整防控工作部署。建立治安預警信息制度。定期將治安狀況、群眾關注的治安熱點問題等,以適當方式向社會,提醒群眾有針對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推行社區警情公示、播報制度,社區民警定期將社區的發案情況、特點、防范要點向社區居民公示、播報。
(四)深入宣傳,發動群眾。宣傳部門、新聞單位要利用報刊、電視、廣播、新聞圖片廣泛宣傳。各單位、各部門都要采取多種形式,通過各種渠道,層層動員,組織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治安防控。
(五)建章立制,落實獎懲。各級政府對參與社會治安防范工作的單位和個人,成效顯著的依據相關規定給予獎勵,激勵和調動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參與治安防范的積極性。對有關部門、人員不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六)明確責任,加強考核。各縣區、各單位和部門都要把治安防控工作納入目標考核,主要領導為治安防控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和各單位部門負責人層層明確責任,按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制定具體實施意見,細化、量化目標任務,制定考核辦法,認真考核,兌現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