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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各企業: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全面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為全縣轉型跨越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1、工作要求。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以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為核心,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和企業結構,把經濟發展建立在安全生產有可靠保障的基礎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完善安全標準,提高企業技術水平,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堅持依法依規生產經營,切實加強安全監管,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和責任追究,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促進我縣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
2、主要任務。以煤礦、非煤礦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全面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要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和建設行為,規范安全生產經營秩序;要通過更加嚴格的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全縣生產安全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進一步下降,減少一般事故,遏制較大、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各項控制指標,為推動我縣轉型跨越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深入學習宣傳國發23號文件精神
3、深入學習宣傳《通知》精神。各級、各部門和各企業要深入貫徹落實《通知》精神,要加大學習宣傳力度,準確把握《通知》的基本內容和精神實質,加深對《通知》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的理解,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和正確的政績觀,把安全生產狀況作為衡量工作績效的重要標志。要全面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通過互聯網、報紙、電視、廣播、集中培訓等多種途徑加大宣貫力度,拓展宣傳廣度,延伸宣傳深度,注重宣傳效果,在全社會營造學習宣傳《通知》精神的濃厚氛圍。
4、全面全方位對《通知》精神進行培訓。各鄉鎮人民政府、各企業要組織高規格的宣講團,深入基層、深入企業,結合《通知》下發以來貫徹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實際問題進行宣講,解疑釋惑、破解難題,推動《通知》各項政策規定的貫徹執行。組織開展培訓。各鄉鎮、各部門、各企業要掀起學習宣傳熱潮,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全面全方位對《通知》精神進行學習培訓。用《通知》精神統領安全生產工作,并轉化為完善工作思路、強化工作措施的自覺行動。
三、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5、扎實推行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承諾制。企業是安全生產的主體,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要明確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以及企業各個層面、各類人員、各個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充分發揮煤礦“六大員”、非煤礦山“五大員”以及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領導作用。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許可、安全設施“三同時”、隱患排查治理、企業領導現場輪流帶班、重大危險源監控等規章制度。嚴格現場管理,強化工作紀律,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現象。
6、全面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活動。企業要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朔州市重點行業安全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朔政辦發[2010]43號)要求,深入開展安全標準化達標活動,加強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在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落實、組織機構建設、安全投入、教育培訓、安全管理、隱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職業健康監管、績效評定等方面開展達標活動,全面提高企業安全基礎水平。
7、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足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礦山、建筑施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等企業,不論規模大小都必須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其它企業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必須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300人以下的企業必須配備兼職機構和專職安全員。
8、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企業要健全完善嚴格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及檢修作業規程,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加強對生產現場的監督檢查,嚴格查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凡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工整頓,并對企業和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嚴格落實礦山企業復工復產驗收程序和規定,堅持“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嚴禁未經驗收合格或未經簽字的礦山擅自生產作業。嚴禁列入關閉計劃的礦井以任何名義組織生產,嚴禁任何單位向其提供生產條件。對以整合、技改名義違規組織生產,以及在整合區域內違法生產或只生產不技改的礦井、規定期限內未實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礦井,由縣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9、及時排查治理安全隱患。企業要落實《朔州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及縣政府安全生產十項制度等有關隱患排查治理的規定,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安全隱患排查,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并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產專業人員為主導的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制度,評價報告要報政府有關部門備案,確保整改到位。對隱患整改不及時、不到位,以及隱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業和企業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停產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復產。
10、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加大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大力推廣應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加快企業安全生產關鍵技術和裝備的換代升級,煤礦和非煤礦山要抓緊建立完善監測監控、人員定位、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聯絡系統等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等行業要認真執行國家及省有關安全費用提取的各項規定,按照標準足額提取,并設立專戶儲存。安全費的使用,必須由企業分管安全的領導先制定使用方案,并審查核準后,再經主要領導批準方可列支。安監、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定期對企業安全費用提取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11、做好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的辨識、申報、控制、綜合治理和統計上報工作,積極采用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風險評估、安全評價等方法,依法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社會保險,積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
12、加強企業職工的全員培訓工作,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嚴格執行上崗資格制度。規范煤礦等高危行業招工和勞動用工管理,依法實行強制性安全培訓,對高危企業從業人員每年培訓不少于兩次,對其他企業從業人員每年培訓不少于一次。
四、強化安全監管監督檢查
13、健全完善安全生產“一崗雙責”體系。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轄區、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親自抓、負總責;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要協助主要負責人全力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其他負責人要抓好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政府領導要下基層、下礦井、進車間、進工地,靠前指揮,深入調查了解基層安全工作的實際情況,針對突出問題,及時研究制定具體解決措施。縣級領導每月深入現場不少于一次,鄉鎮領導每月不少于兩次。各鄉鎮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
14、健全、完善并嚴格實施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加強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縣政府要堅持每季度進行一次考核,每季度考核結束后要將考核結果在媒體上予以公布,年終要把考核結果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業績的重要指標。對安全生產工作成績突出的要表彰獎勵;對完不成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考核不合格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并在各項評優評先中實行一票否決制,其單位主要領導不予提拔重用,真正起到考核評價作用。
15、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包保制。各鄉鎮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能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安全生產屬地監管,加大對本轄區內所有企業的監管力度。要把本行業每個企業的監管責任嚴格按照“三落實”要求真正落實到位,確保該關閉取締的企業有人負責督促關閉取締,停產整頓的有人負責整改治理,正常生產經營的有人實施日常監管。
16、嚴格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和安全許可制度。針對我縣轉型跨越發展期間,新建改擴建項目大量增加的實際,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嚴格把關,從嚴要求,凡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和建設項目堅決不予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和辦理“三同時”手續。要嚴格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標準,公開條件程序,嚴把安全準入關,提高行政效率。嚴格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和安全許可標準,從源頭上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17、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力度,依法規范生產經營秩序。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職責要求,結合本部門、本行業實際,認真編制2011年度安全生產執法計劃,經縣政府批準后嚴格實施,做到執法檢查工作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加強協調配合,健全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嚴厲打擊各種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要依法加強對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對高危行業企業每年不少于兩次以上現場檢查,對一般企業不少于一次現場檢查,嚴厲查處各種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對安全承諾失信,存在問題屢犯不改的企業要實行“黑名單”制度,進行重點監控,嚴格要求。
18、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制度。要結合各鄉鎮、各部門的實際,認真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各項制度,通過制度管人、管事,確保各項制度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實現安全生產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各鄉鎮安監站要加強協調指導,統籌研究、布置轄區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督查。及時召開部門聯席會議,組織聯合執法,協調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安全監管工作效率。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通過落實安全生產約談、專項督查、安全生產行政問責等制度,促進各企業單位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要認真執行安全隱患和事故舉報制度,鼓勵群眾舉報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擴大群眾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參與權和監督權。
19、加強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強化項目安全設施核準審批,加強建設項目的日常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審批、監管的責任。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要包括安全監控設施和防塵、排水、防火、防爆、防瓦斯等有害氣體等設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未做到同時設計的一律不予審批,未做到同時施工的責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時投入使用的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并視情節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的責任。發現建設項目與設計有重大變更,未重新審批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嚴格落實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監管等各方安全責任。嚴禁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參與工程建設相關工作。對項目建設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違法分包、轉包等行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產整頓,并追究項目業主、承包方等各方責任。
五、建設高效實用的應急救援體系
20、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各鄉鎮、各單位企業本著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和政企結合、條塊結合的原則,建立完善“反應迅速、機動靈活、處置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從技術、裝備等方面提升應急救援能力;形成縣、鄉鎮二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區域、骨干、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加強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建立縣級安全生產救援物資儲備庫,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21、建立完善企業安全生產預警機制。企業要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要加強與氣象、國土等部門的聯系協調,加強可能危及安全生產的自然災害的預測、預報、預警、預防工作。各企業發現事故征兆和遭遇極端天氣要立即落實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對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要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22、完善企業應急預案。企業應急預案要與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相銜接,并定期進行演練。嚴格執行事故報告規定,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啟動預案,立即自主搶救,防止事故擴大。賦予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因撤離不及時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要依法從重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不得因遇到險情時組織撤離,而給予帶班人員、班組長和度人員任何處分或予以打擊報復。
六、科學編制并認真實施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
23、今年是“十二五”規劃的起步之年,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十二五”安全生產規劃,對實施安全發展戰略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各鄉鎮、各企業單位要在認真總結“十一五”安全生產工作的基礎上,圍繞轉型跨越發展和推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的總體目標,科學編制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要做好與“十一五”規劃和本地、本部門總體規劃的相互銜接,提出科學可行的安全生產奮斗目標,規劃一批改善安全生產基礎條件的重大建設項目。各鄉鎮、各企業單位要加快改造提升傳統支柱產業,培育發展新的支柱產業,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調整行業結構和企業結構,提高產業集中度和產業化水平,提升安全生產保障水平。要在重點行業領域推廣應用安全生產關鍵技術和裝備,在安全檢測監控、安全避險、安全保護、個人防護、災害監控、特種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等設備的研發制造和推廣使用上給予政策支持。
24、加快產業重組和企業結構調整步伐。改造提升傳統支柱產業,培育發展新的支柱產業,努力發展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從根本上解決制約安全發展的問題。要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設和大型煤炭企業發展,建成一批技術先進、裝備一流、管理科學、安全可靠的大型礦井,全面提高煤炭產業整體素質和資源利用水平。推廣煤炭行業整合重組的經驗,實施大集團、大企業戰略,大力調整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以及交通運輸等行業企業的組織結構,提高產業集中度和產業化水平。在實施省八大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過程中,按照有利于安全生產的要求改進設備、工藝技術和生產流程,使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優化升級的過程,成為安全生產基礎不斷鞏固的過程,在加快經濟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過程中,提高全縣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七、嚴肅事故處理,嚴格責任追究和行政問責
25、嚴格落實安全目標考核。認真落實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考核評價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制,嚴格執行月通報、季、年中和年底考核制度,對各鄉鎮、各企業單位完成年度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和工作目標情況進行嚴格考核獎懲,堅持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要根據情節輕重,追究鄉鎮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的責任,促進責任落實到位,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26、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要按照“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注重實效”的要求和“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發生的每一起事故認真進行查處,有責必究、有過必罰、一查到底,真正做到事故原因水落石出,責任追究依法依規,吸取教訓刻骨銘心,整改措施舉一反三。要加強對事故查處工作的統一領導,進一步完善事故調查處理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要認真執行事故處理決定,落實事故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切實用事故教訓推動安全生產工作。
27、要加大對事故隱患的事前責任追究和問責力度,嚴肅查處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對不執行縣政府、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決定、命令、指示,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打擊非法違法行為不力,防范措施落實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的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各企業負責人,視同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進行約談并嚴肅處理。要把嚴格安全生產行政問責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結合起來,不斷完善防控措施同強化安全生產教育結合起來,教育、警示廣大群眾,不斷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
28、建立事故查處督辦制度。依法嚴格事故查處,縣政府安委辦要健全完善事故查處督辦制度,對事故查處實行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掛牌督辦,一般以上事故查處實行縣政府安委會掛牌督辦。事故查處結案后,要及時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建立生產安全事故落實情況定期督查制度,行政監察機關、安全生產監管、煤礦安全監察等部門要會同司法部門,定期對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促進事故調查處理決定落實到位。
各鄉鎮、各部門、各企業要做好對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實施,制訂部署本轄區本行業貫徹落實本意見要求的具體措施,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研究、協調解決貫徹實施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縣政府安委辦和縣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督查,及時掌握各鄉鎮、各企業工作進展情況,確保各項規定、措施執行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