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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革創新為手段,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的意見》精神,按照以人為本、服務為先、公眾參與、科學管理的原則,將社會管理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健全社會管理體制、改進社會管理方式、完善社會管理手段、提高社會管理效能,加快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新格局,努力探索一條科學管理社會的新路子。切實解決影響我區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滿意率,進一步夯實社會管理的基層基礎,確保完成全省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區工作任務。
二、工作目標
通過七大類三十項社會管理創新項目,實現全區治安維穩形勢進一步好轉,社會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基層基礎工作進一步夯實,群眾安全感、滿意度進一步提升,把建設成為和諧平安先進區。
三、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區委、區政府決定成立區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扎實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
1、完善維護穩定的體制機制。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干部維護穩定責任鑒定和綜合治理實績檔案,嚴格實行維護穩定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進一步完善《區信訪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處置辦法》,切實增強各級干部維護社會穩定的意識。
2、加大落實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力度。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項目和重大政策,在決策前要進行經濟效益和社會穩定風險“雙評估”,真正使風險評估成為重大決策和重點項目建設的前置程序和剛性門檻。政法部門要把風險評估納入執法辦案過程之中,科學預測和有效預防可能產生的風險,努力實現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政治效果“三個效果”的統一。
3、健全完善“三調聯動”工作機制。按照“深化、提升、加強”的要求,建立健全“三調聯動”協調會商督促檢查和考核獎懲機制,最大限度的發揮“三調聯動”的整體效能。認真貫徹實施《人民調解法》,加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在涉及征地拆遷、搬遷安置、教育醫療、交通事故等重點領域和人口密集區全面建立行業性、區域性專業調解組織,積極構建政府法制部門牽頭、相關行政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格局。
4、認真落實和完善有關政策制度。對涉及社會保障、征地拆遷、醫患糾紛、城市困難群眾違規經營、中低收入群體“住房難”、進京非正常訪等影響社會穩定和民生疾苦的突出問題,加強調研,立足實際出臺方案,從政策層面解決問題。政法部門要樹立調解是執法的理念,從機制上把調解優先原則貫穿于執法辦案中。法院、檢察院要充分運用司法建議,促進依法行政,減少社會矛盾。
5、全力化解各類不穩定因素。堅持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結合,不斷深化信訪工作“三無”(無進京非正常訪、無來省重復訪、無中省交辦信訪積案)街道和單位創建活動,進一步完善聯合接訪、綜合調處的矛盾糾紛新模式。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及時落實包抓領導、承辦單位、工作責任和化解措施。對涉及面廣、影響重大的矛盾糾紛,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包抓,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6、嚴格落實穩控措施。依法維護信訪工作秩序,切實加大對無理纏訪、鬧訪人員和組織煽動集訪鬧事的重點人的依法處置力度,堅決維護法制尊嚴和信訪秩序。嚴格落實“五包”責任和穩控措施,加強對重點群體、重點對象和非正常訪人員、情緒行為偏執人員、精神病患者的穩控,嚴防其集體上訪、進京非正常訪和聚集滋事,確保建黨周年紀念活動的順利進行。
(二)積極推進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創新
7、建立和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領導機構和隊伍。建立健全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充分發揮其領導作用,組織和協調各職能部門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工作局面,統籌推進和落實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以各街道綜治辦和派出所為主體,建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中心;以村(社區)委會干部和轄區民警、流動人口協管員為主體,建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站。進一步健全流動人口協管員隊伍,按照人口500︰1的比例,配齊流動人口協管員隊伍。
8、努力構建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工作責任制,制定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對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進行目標管理。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調研,制定出臺《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
9、建立完善勞動執法和保障服務機制。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監察的日常巡視檢查機制,加強流動就業人員和勞動力市場的清理整頓,取締非法職業中介組織,保護流動就業人員合法權益;完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監督管理機制,提高勞動合同的簽訂率;加強日常工資支付情況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拖欠、克扣流動就業人員工資行為。加大對用人單位特別是高危行業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強迫流動就業人員超時、超強度勞動和違章作業、違反職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使用童工等違法行為。按照“誰用工、誰管理,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健全并落實用工單位、經營業主協管的,融治安防范、矛盾調處、勞動用工、社會保險、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生育、衛生防疫于一體的流動就業人員服務管理責任制,把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的責任落實到用工單位、經營業主。
10、建立和完善流動少年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機制。堅持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的方針,做好流動人口子女入學的統籌協調工作,建立專門學籍檔案,保障其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加強對以接收流動人口子女為主的民辦學校的管理、指導、扶持和規范,提高民辦學校的辦學質量。
11、建立和完善流動人口的社會保障體系。穩步推進農民工參加工傷和基本醫療保險,逐步完善農民工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補償、醫療保險等政策。監督其用工單位為農民工購買五類保險并向農民工提供符合基本衛生和安全條件的工作、生活環境。按照“屬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務”的原則,將流動人口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納入經常性工作落實,加強流動人口計劃免疫和健康教育工作,在傳染病防治、兒童預防接種、婦幼保健、計劃生育等方面提供與城區居民同等的服務和優惠政策。
12、建立和完善依托社區加強流動人口服務工作體系。推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向社區延伸,加快實現以社區為平臺的人口屬地化管理。依托社區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站,積極開展房屋租賃、委托、信息采集、安全咨詢、代收稅費、調解糾紛、宣傳教育以及勞務中介等服務工作,實行“一站式”服務。積極推進流動黨員管理,鼓勵流動人口參與社區居民自治,探索流動人口參加社區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辦法,增強其社區成員的意識,使流動人口真正融入社會。
13、建立健全“以房管人”機制。全面實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制度,按照“誰出租、誰負責,誰留宿、誰負責”的原則,全面落實出租屋主、租賃中介公司、物業管理公司等的治安協管責任,掌握承租人、住宿人的生活和活動情況。完善流動人口普查登記制度,圍繞“人來登記、人走注銷、變動更新”的目標,開展流動人口經常性的普查登記工作。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完善流動人口信息系統,強化信息錄入工作,確保信息的準確、鮮活、完整性。
(三)積極推進特殊人群幫教管理工作創新
14、加快推進社區矯正工作。建立適應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要求的社區矯正工作體系,減少社會消極因素,積極探索完善制度體制機制。
15、建立健全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和管控機制。積極推進和落實“及時造冊建檔、及時家訪、及時簽訂幫教責任書、及時進行法制教育、及時制定和落實幫教措施”的“五個及時”工作機制;對幫教對象做到“三不、四同”,即“不嫌棄、不歧視、不糾纏過去;政治上同對待、經濟上同支持、工作上同信任、生活上同關心”,為特殊人群回歸社會營造良好的環境;推進幫教工作的“三個延伸”,即向外延伸,擴大幫教范圍;向前延伸,及時在刑釋解教前介入幫教;向后延伸,主動對幫教安置后的對象繼續幫教。對無家可歸、無業可就、無親可投的,基層黨政組織、政法部門、群眾自治組織要建立必送必接和有效安置機制。確保刑釋解教人員銜接率達到100%、幫教率達到100%,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控制在3%以內,就業安置率力爭在三年內達到%以上。
16、建立健全流浪乞討人員、流浪精神病人、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收治救助機制。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流浪乞討人員、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收治救助工作責任制,完善流浪乞討人員、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收治救助機制。深入組織開展流浪乞討人員、流浪危重病人、流浪精神病人和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收治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老人的救助保護工作,堅決打擊幕后操縱和組織流浪未成年人、老人進行乞討的違法罪犯團伙和人員。
17、建立和完善閑散青少年,尤其是問題青少年的幫教矯治工作機制。開展重點青少年群體排查摸底專項行動,摸清社會閑散青少年的底數,深入分析各類青少年群體的基本需求和有犯罪行為及嚴重不良行為的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特點原因,提出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推進各項教育、服務和管理措施的落實;加強留守流動未成年人關愛服務工作,通過在城鄉社區的留守流動兒童關愛服務陣地,設立兒童公益崗等多種途徑,彌補留守流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缺失,對問題兒童進行指導幫助。在區法院建立少年法庭,專門審理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探索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機制。
18、建立健全對吸毒人員、等高危人群的常態化幫教管控工作機制。采取“預防、管控、幫教”一體化措施,對吸毒等高危人群幫教管控工作。做好高危人群的排查核實工作,全面掌握社會面重點人員底數和現狀,特別是重點人員的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和解決各類問題,防止和減少高危人員失控漏管情況。實行分類幫教,通過心理咨詢、疾病預防、戒毒治療等手段,分層次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或其他高危人群進行個體化心理干預,提高他們的心理健康水平,消除或緩解其心理問題或心理障礙。加強社區幫教組織建設,根據不同情況,充實調整幫教人員,建立幫教、監管工作責任機制,切實將管控幫教責任落實到基層單位和幫教人員。
(四)積極推進社會治安防范工作創新
19、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加快推進城鎮社會面巡邏的制度化、常態化,把防控觸角進一步向社區、單位內部和城中村、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處延伸,著力構建點線面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打防管控建結合、網上網下結合的動態防控網絡,形成空中有監控、地面有巡邏、社區有聯防、鄰里有守望的多層次立體化防控體系。
20、深入開展平安建設。按照“條塊結合、齊抓共建”的要求,在繼續深化基層平安創建工作、鞏固原有創建成果的基礎上,加大行業平安建設力度,把平安創建活動延伸到社會的各個領域、各個層面,加大對平安建設薄弱地區、單位的指導支持力度,不斷鞏固和發展基層平安創建成果,推動全區平安建設深入持久開展。
21、加強治安重點地區的治安防范工作。認真研究“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和重點工程建設工地及周邊地區、社會治安“問題村”和“老大難村”、學校及周邊地區、鐵路沿線等治安重點地區的治安防范工作,掌握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的規律特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有針對性和有效性的防控打擊機制;進一步完善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掛牌督辦和責任查究機制,推進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排查整治工作各項措施落實。
22、加強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安全工作。以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安全整治活動為載體,針對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的薄弱環節,采取有力措施,在開展全面治理的基礎上,樹立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樣板,以點帶面,建立健全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長效機制。
(五)積極推進基層綜治組織工作創新
23、進一步健全基層綜治組織。在各街道辦事處和農村(社區)建立起適應新的形勢要求,擔負起維護基層穩定和諧任務的基層綜治組織。著力加強街道辦事處綜治辦、綜治維穩中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建設,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建立社會治安聯防、矛盾糾紛聯調、突出問題聯治、重點工作聯動、社會管理聯抓、惠民實事聯辦的綜治工作新機制,切實做到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著力加強村(社區)綜治維穩工作站、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站建設。
24、要把治亂與治癱有機結合起來。建立健全基層組織,加強村(居)委會、綜治維穩工作站、治保會、調委會等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對軟弱渙散、不能發揮應有作用的基層組織及其領導班子,黨委組織部門和民政部門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予以調整、充實。
25、加強基層綜治機構、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社區警務室建設,發揮其在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加強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等內保組織和保衛工作隊伍建設,確保發揮作用。
(六)積極推進虛擬社會管理工作創新
26、進一步完善網絡虛擬社會管理機制。根據網絡犯罪的新情況、新特點,加強網絡虛擬社會的日常管理,構建網上網下相結合的防控體系,提高網上發現、偵察、控制和處置能力;依法打擊利用網絡實施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竊取國家秘密、詐騙、賭博、傳播淫穢物品、非法經營以及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等犯罪活動;深入開展整治互聯網和手機媒體淫穢色情及低俗信息專項行動等整治活動,凈化網絡環境。及時封堵刪除網上造謠、煽動等危害社會穩定的信息,并落實責任、依法處理。加強網絡輿論引導,掌握網絡輿論主動權,有效防止虛假信息和謠言傳播。
27、加強網吧行業管理機制建設。加強對網吧行業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憑身份證上網等制度,對接納未成年人上網等違規行為堅持嚴管重罰,嚴厲查處和打擊黑網吧,堅決扼制各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加強對網吧業主的教育培訓,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強化行業自律;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完善監督機制,建立巡查制度,進一步增強網吧管理的長效性。
(七)積極推進社會組織管理服務創新
28、加強新經濟新社會組織管理服務,健全組織管理工作體制和協同管理機制。完善登記管理制度,督促新經濟新社會組織在法律許可和行政審批的范圍內開展活動;加強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的黨、團組織、工會組織建設;建立內部會商機制,加強對敏感類社會組織的管理;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及時準確掌握境外非政府組織動向及活動情況,有效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
29、對境外非政府組織,依法進行監管。特別是宗教類和基金類等背景復雜、政治意圖明顯的非政府組織,本著積極穩妥、趨利避害、抓住重點、注意策略的原則,堅持利用、防范并舉,抓住重點組織、重點地區、重點領域,依法加強管理,既保護其正當交往與合作,又堅決抑制和防范其滲透破壞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30、對來秦境外人員,依法規范管理服務。公安、民政、人社、教育、工商等部門要做好來秦境外人員停留居留、住宿登記、租房購房備案審批、就業、就學以及外商來秦投資管理等工作,形成權責明確、協調統一的管理服務聯動機制。構建覆蓋來秦境外人員入境、居留、就業、就學、出境全過程的動態管控體系,及時清理、遣返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外國人。加大治理非法出入境工作力度,切斷敵對分子的滲透渠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社會管理創新是省、市交給我區的一項重要任務,各單位務必按照省綜治委要求,將社會管理創新作為黨政一把手工程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完成試點任務。各單位一把手要親自負責社會管理創新的調研決策、方案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從人力、財力、物力上大力支持,確保工作順利實施。
(二)廣泛宣傳動員。要利用各種宣傳形式,開展廣泛深入的宣傳發動工作,使社會管理創新觀念深入人心,在全社會營造各界參與、全民參與,共建和諧家園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督促考核。區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抓好全區創新試點工作的監督檢查,深入基層檢查指導,定期通報工作進度,對社會管理創新工作不落實、工作任務沒有完成的,堅決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項目,并作為各單位年終崗位目標考核和領導班子、領導干部任期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社會管理創新沒有通過考核的,所在單位和領導年終考核不得評定為優秀。
(四)夯實工作責任。各單位要根據社會管理創新工作任務,制定具體任務指標,將工作責任落實到基層,將任務指標細化到個人,嚴格考核獎懲,確保社會管理創新落到實處。區財政要將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