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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
為進一步鞏固我縣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成果,更好地發揮鄉(鎮)和行政村便民服務平臺,迎接全市政務大廳建設工作流動現場會,現就進一步加強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及行政村便民服務點規范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1、優化辦公環境。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辦公用房不得小于60平米,室內有等候椅,室外有停車地方;室內要擺放填表用筆,填表樣式,辦事指南等,以方便群眾辦事。行政村便民服務點要有固定辦公地點,以方便群眾投遞辦件資料。
2、完善各項制度。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要做到:“一欄”、“兩有”、“三掛牌”、“五上墻”。
“一欄”:告示欄。
“兩有”:有舉報箱、舉報電話、辦事指南、填表樣式;有電腦、電話、打印機、掃描儀。
“三掛牌”:窗口有標志牌,工作人員掛胸卡牌,掛牌收費。
“五上墻”:機構示意圖上墻,辦事程序上墻,各項管理制度上墻,辦事依據上墻,辦事結果上墻。
3、落實工作人員。鄉(鎮)便民服務窗口工作人員不得少于3名,由鄉(鎮)和入駐單位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服務意識好”的國家公務員或法律法規授權行使審批職權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與,行政村便民服務點代辦員原則上由村干部或大學生村官兼任。
4、強化工作落實。各鄉(鎮)主要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上述要求和《昔陽縣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及行政村(社區)便民服務點規范管理辦法的通知》(昔政辦發〔2009〕123號)文件要求,對本鄉(鎮)的工作落實情況做一次全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彌補,盡快完善,保證規范管理工作在9月8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