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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我縣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程序,提高辦事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現就加強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真把握加強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原則
當前,我縣正處在加速推進新型城鎮化、新型工業化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時期,建設活動日益增加,點多面廣,對規范規劃管理秩序提出了迫切要求。首先要把握好建設工作的集中取向和價值追求,在工作中必須著重突出“五項原則”,即堅持“以人為本、協調發展”的原則,促進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堅持“規劃先行、合理布局”的原則,實現城市建設科學規劃,使城市整體布局更加合理;堅持“適度超前、城建帶動”的原則,實現工業化和城市化共進,以新型工業化支撐新型城鎮化,以適度超前城鎮化帶動工業化;堅持“量質兼顧、建管并重”的原則,在城市建設上既要大手筆規劃拉大城市框架,同時又要注重規劃建設質量的把握,提升城市建設的水平;堅持“城鄉統籌、持續發展”的原則,既要注重城區規劃建設,又要全面把握縣域規劃建設,實現城鄉統籌發展。
二、規范報建審批程序,切實提高工作水平
1、推行網絡化審批,規范項目的報建和管理程序。凡土地出讓、項目報建、項目管理、驗收結算等有條件的一律通過縣工程項目協同辦公和電子監察系統辦理。除特別批準外,不使用縣工程項目協同辦公和電子監察系統辦理的,縣政府將不予受理,招投標中心不予辦理招投標手續。信息中心應抓好網絡的維護,保證運行順暢。縣監察局要加強監督工作,推動網上辦理、流程管理和限時辦結,查處違規辦理行為。各單位要確保辦公網絡系統隨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要及時辦理協同事項,急件隨到隨辦。未能及時處理造成工作延誤的,縣委、縣政府將對責任領導、責任人員進行績效問責。
2、加大協同規范項目選址和項目審批程序。建設工程項目選址、審批和土地出讓,必須嚴格按縣委辦、縣政府辦《關于加強建設用地供應和開發利用管理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定辦發〔2010〕29號)要求執行,控制審批流程,跟蹤審批進度和狀態,并按照文件中規定的用地分類管理范圍和《縣城城市總體規劃(2009-2030)》來安排建設項目,做到項目選址與縣城規劃總體布局相一致,與縣城區域建筑風格要求相協調,與建設生態、文明的宜居城市要求相符合。在項目選址審批上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科學把握項目選址安排。
3、分責管理,完善項目的規劃審批程序。城區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分市政、公共設施規劃、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產業園區內企業建設項目規劃和私人建房規劃四類進行管理。
(1)市政、公共設施規劃設計方案審批。市政、公共設施由業主單位聘請有相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設計。設計方案提交縣規劃部門審核把關后,由規劃部門召集國土、房管、城管、消防、水利、環保、水保、交通等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會審,送交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審閱;重大項目經向縣四套班子會議征求意見后,提交縣規劃委員會審議,最后由設計單位形成正式設計成果,由縣規劃部門提交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審批。
(2)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審批。由土地受讓人委托有相應資格的設計單位嚴格按土地出讓時的規劃設計條件和縣城區域建筑風格規劃要求設計。設計方案交由縣規劃部門審核把關后,由規劃部門召集國土、房管、城管、消防、水利等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會審,送交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審閱后,提交縣規劃委員會審議,最后由設計單位形成正式設計成果,由縣規劃部門提交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審批。
(3)產業園區內企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審批。由企業業主聘請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設計方案交由園區規劃建設分局初審,園區管委會審查,并報縣規劃部門審核后,由園區管委會報縣委、縣政府分管園區和城市建設的領導審批。重大項目在審批前,應提交縣規劃委員會審議。
(4)城區私人建房規劃設計方案審批??h城規劃區內原則上不予批準私人建房。城區安置地、危房改造、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等私人建房,要按照規定由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規范設計,建筑層高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立面效果必須符合縣城城區區域建筑風格要求。設計方案由縣規劃部門審核并報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批準。
4、提升監管,深化施工許可證制度。所有建設工程項目均必須辦理施工許可及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后,方可開工建設。建設單位憑土地使用證明、規劃許可證明和相關報建材料到縣規劃建設部門辦理施工許可和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為強化建筑市場的管理,實行建設工程許可聯合驗證制度,凡報建手續完備的項目由規劃建設部門發給施工許可證或施工許可證明,作為施工過程中余土搬運、水電安裝、建筑材料供應的前置條件。
三、規范公建工程招投標程序,切實提高工作效率
1、嚴格招投標審批程序。凡經縣委、縣政府集中研究決定并行文的財政性資金投資工程,由建設單位憑縣委、縣政府文件到縣發改委直接立項,由縣級批準的,縣發改委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給予批復。項目批復后,由建設單位到縣招投標中心從已入圍的招標中選擇招標。招標做出工程預算后,報縣財政部門審核,根據項目情況所涉及的設計、勘察及施工費用逐步予以審核,縣財政部門必須在規定的工作日審定批復??辈?、設計或施工預算費用在30萬元以內(不含30萬元)的項目和國家規定不需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的項目,由建設單位研究并經項目分管縣領導同意后,可以采取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或直接發包方式。凡實行直接發包方式的,工程施工造價須按財政審核后的預算價下浮12%后進行發包,并到縣招投標中心辦理發包手續??辈?、設計或施工預算費用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項目和不允許邀請招標及直接發包的項目,一律進行公開招投標確定中標單位。項目開始實施后,財政支出的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和實際進度向縣財政部門提出申請,縣財政部門按照財政管理程序核撥款項;非財政支出的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提出申請,項目負責縣領導審核同意后核撥。為提高工作效率,實行公開招投標的工程項目,可根據項目大小和工程難易程度,壓縮招標時限,時間為3-5天,編制標書時間為7-15天,公示中標結果時間為2天。新增加項目,一律憑縣政府批準文件并按上述規定程序操作。
2、嚴格工程量變更管理。工程量有變更的,參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項目建設監管嚴格控制工程增量暫行辦法的通知》(定府辦發[2011]5號)要求進行管理。工程增量累計在3萬元以內的,由建設單位(責任單位)向縣監察局申報,監察局會同相關部門現場簽證認可;工程累計增量超過3萬元,但不超過中標價的10%,且小于30萬元的,由建設單位(項目責任單位)向縣監察部門書面請示,監察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核準;超過中標價的10%或大于30萬元(含30萬元)的,由建設單位(項目責任單位)先行報縣政府批準。
3、嚴格控制BT工程的實施。慎重使用該方式進行項目建設,從嚴控制和減少政府負債。凡采用BT模式建設的,均列入“三重一大”范圍嚴格管理,由縣委、政府按程序集體決策。未按程序審批的,不得進行規劃設計審批、預算審核、項目招投標和工程報建。批準的BT建設項目應實行公開招標,并明確變更工程量的條件和計算方式,約定材料價格風險范圍及調整辦法。
4、強化責任追究。工程項目建設和設計、監理、招標等參建單位必須認真履職,做好本職工作,努力克服和減少工程量變更的產生。凡因監管失責(包括遺漏應同時建設的工程內容、工程設計的缺失、選用建筑材料明顯失誤等)造成工程造價增量超過中標造價10%(不含10%)和同一項目出現三次及以上增加工程造價的一律對建設單位(項目責任單位)予以問責,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工作失責責任;對負責審批工程規劃設計的部門和責任人予以問責;同時,對建設單位(項目責任單位)和規劃設計審批部門處合同造價額一定比例的經濟處罰。因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存在缺陷或錯誤造成工程預算增加的,建設單位對設計單位按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因監理單位監理不到位造成工程預算增加的,建設單位對監理單位按監理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從監理費中扣除。
四、規范公建工程的監督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1、強化對建設單位的監督管理。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不得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設工程質量,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
2、強化對施工單位的監督管理。施工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不得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不得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為加強對施工單位建造師及“五大員”(即施工員、質檢員、專職安全員、造價員、材料員)的管理,行業招標辦應即時督促中標單位將建造師及“五大員”的證件原件交縣招投標中心保存,待工程竣工驗收后憑驗收備案表到招投標中心領取。凡政府投資500萬元以上工程項目,對施工單位的建造師和“五大員”實行每月指紋機考勤扣分制度,考勤結果作為工程結算時獎懲及列入招標辦“黑名單”的依據。
3、強化對監理單位的監督管理。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不得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工程監理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不得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業主單位應即時督促監理單位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將監理員資質證書原件交縣招標投標中心押證,待工程驗收后憑驗收備案表到縣招投標中心領取。為確保工程質量,監理工程師須對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進行審驗,審驗合格后,施工單位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強化對工程實體質量的監督管理。為確保工程實體質量,實行工程驗收委托中介機構檢測制度。凡政府投資100萬元以上(含BT工程項目)的房建、道路、公路工程必須委托中介機構抽樣檢測并出具驗收報告,審計結算須依據檢測報告進行結算。房建工程主體結構中間驗收前、道路公路工程完工一個星期內,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監察、審計、財政、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委托有資質的檢測部門進行隨機取樣檢測驗收。房建工程主要抽檢框架柱、剪力墻、主梁及樓板,每層各取3-5個樣,抽檢層數為總建筑層數的30%;道路、公路工程采取隨機取芯檢測,每公里單幅路面取4-7個樣。
5、強化對參建單位的社會監督。為加強工程建設的誠信度和透明度,強化社會監督,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實行施工階段公示及竣工后公示的雙公示制度。工程開工后,在項目建設地點醒目位置以公告牌的形式,將項目建設立項批準機關、建設規模、合同造價、招標方式、工期及質量要求,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督機構等單位及其項目責任人,項目建造師、“五大員”、監理人員的身份證、執業證、聯系方式和監督舉報電話等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工程竣工后,在項目建設地以永久標志碑(或標示牌)形式,將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督機構等單位法人代表及其項目責任人等向社會公示。
五、強化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批后監督管理
1、嚴格建設時序管理。對有明確規定單位工程施工時序的,嚴格按照規劃審批時規定的先后順序進行建設。
2、嚴格建筑外立面管理。為達到統一縣城區域建筑風格要求,外立面須嚴格按照規劃審批時明確的效果圖實施,使用的涂料、墻瓷、門窗等材料、構件在使用前需先送樣品到縣規劃部門審核備案。
3、嚴格建筑節能實施管理。為建設節約型社會,堅持節能與節水、節地、節材并舉,嚴格按照《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實施屋面、外墻及門窗的建筑節能,建筑節能專項驗收不合格,不得進行竣工驗收。
4、嚴格分戶驗收質量管理。為確保每戶房屋工程質量,防止滲水、裂縫等質量通病的存在,須先進行分戶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行竣工驗收。
5、嚴格公共設施建設管理。為提升我縣住宅小區的建設品味,凡涉及項目內的公共設施,須按照規劃審批時的要求實施到位。
六、加強違法違章建筑的整治,維護建筑市場正常秩序
1、加大力度,嚴格執法。對未經批準或以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對擅自開墾林地的、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各種違法違規建筑行為,由相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查處。該整改的整改,該拆除的拆除,該罰款的罰款,該沒收的沒收。對難以執行的,申請縣法院強制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城市管理與服務指揮中心是打擊和查處違法違章建筑行為的協調機構。縣國土部門要加大土地監察執法力度,負責對非法占用土地,特別是對非法占用耕地和已收儲用地行為的查處??h林業部門負責對濫伐林木,非法開挖林地的查處??h城鄉規劃建設部門要充分發揮執法隊的作用,加強巡查,及時掌握和通報巡查情況,并負責對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和未按規劃建設現象的查處。縣城管部門負責對城區侵占城市道路、公共設施亂搭濫建行為的查處。縣房產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住宅小區的物業企業管理,負責對已建成住宅小區違法搭建行為的查處。歷市鎮政府牽頭會同規劃建設、國土、林業等部門負責對轄區內中心城區外違章建筑行為和“城中村”改造點、安置地非法建筑行為的查處。城區街道辦、各園區管委會要加大對本轄區范圍內建筑行為的監管力度,共同做好違章建筑行為的查處工作。
3、加強建設工程供水、供電監管。供水、供電部門在受理臨時施工用水、用電和正式申報用水、用電安裝手續時,廣播電視、電信、燃氣安裝等單位在辦理安裝申請時,均要先查驗申請人是否持有規劃建設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或出具的準予施工證明,沒有證件的一律不予安裝。供水、供電部門要加強查處私拉亂接行為,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各相關責任單位要密切配合,嚴格把握,認真執行,對審驗把關情況,縣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不定期地進行專項檢查,對執行不力、把關不嚴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通報批評,對責任單位和監管單位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進行問責。
七、強化河道、山體、城區街道保護,維護縣城優美環境
加強城區河道保護和城市建設活動中的水土保持。所有涉及河道的建設項目報建時,必須符合河道保護的相關規定和技術要求,由水利部門前置審批。提倡依山就勢建設,嚴格限制山體開挖,防止水土流失。實行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和護坡復綠治理保證金制度。水土保持設施,由水土保護工程在報建中實行前置審批,并根據護坡復綠治理工程量收取相當數量的治理保證金。建設單位應將水土保護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驗收。建設單位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建設護坡復綠設施的,由水保部門用保證金進行建設。凡涉及城區道路開挖的工程項目,均應到縣城管局進行申請,縣城管局依據縣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意見進行審批,批準后才可施工,縣城管局負責全程跟蹤管理,盡快督促施工單位按要求恢復原貌。
八、規范農村建房審批程序,推進農民新村建設
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原則,要十分重視農村農民建房的審批管理。
1、科學規劃選址。要大力推行聯村聯組建新社區,在規劃選址時要堅持“三不選”原則,即聯戶少于5戶處不選,山邊有塌方危險處不選,河道有洪水隱患處不選。
2、嚴格建房審批。農村村民向所在村民小組、村民委員會逐級提出書面申請,經村民小組同意,報村委會審核。由村民小組、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轉送所在鎮規劃管理所。由鎮規劃管理所牽頭組織國土所、村委會、村小組的相關人員進行審核,并提出初審意見報鎮政府。經鎮政府審核后,由縣規劃建設局審查并出具《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3、精心選擇戶型。經批準建房的農村村民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及用地批準手續后,原則上必須按照一區一戶型的要求,在鎮規劃管理所的指導下從《州市農民建房通用圖集》中選擇戶型建設。
4、強化建房過程監督。建房審批后,核發給建房村民《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副本。建房村民在工程開工前應當告知所在村委會和鎮規劃管理所,由鎮規劃管理所會同鎮國土所、村委會或理事會人員到現場放線定位后,方可開工建設。工程建設過程中,由鎮規劃管理所負責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指導工作。工程竣工,經鎮規劃管理所驗收合格后,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