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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縣城區社區建設的發展要求,進一步加強縣城社區辦公用房建設和管理,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中辦發號),國家《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建設部《房屋登記辦法》,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辦發號)和縣委、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的意見》(發號)文件的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縣城區社區辦公用房建設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強社區建設的要求,以及中央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意見,改善縣城區社區辦公服務條件,完善服務功能,全面推進縣城區社區建設。
二、目標要求
1.目標任務:進一步加強和改善縣城區社區辦公用房建設,采取新建、購買、改造、擴建等辦法,在2012年底前解決所有面積不足300平方米的縣城社區辦公用房問題。
2.建設標準:縣城區社區辦公用房的設置和建設要充分體現科學合理,應按照相對集中、獨立和便民的要求進行建設,一般設置在住宅小區的外圍,方便小區外人員來往的位置。有條件且有必要的住宅小區,在規劃設計審批時,要獨立規劃建設社區辦公用房。
3.功能配備:要按照相對集中、功能實用、方便居民的原則,合理調整并規范社區辦公用房,縣城區社區辦公用房必須具備“五室三站一中心”(五室:社區黨組織辦公室、社區居委會辦公室、社區群團組織辦公室、社區警務室、黨員和離退休老干部活動室;三站:社會保障服務站、計生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站;一中心:社區文體活動中心)。提倡“一室多用”和“一門式”辦公服務,最大限度地發揮社區辦公用房的綜合效益。
三、規劃和建設途徑
1.科學合理規劃社區。按照便于服務管理、便于充分利用社區資源、便于居民自治、便于社區功能發揮的原則,由冰溪鎮政府牽頭,縣民政局、縣規劃局配合,對現有規模過大或過小、管理人口過多或過少的社區,進行重新合理地調整劃分,制定社區布點規劃意見,原則上每個縣城社區管轄范圍一般不超過3000戶。今后冰溪鎮政府在社區居委會的設立、合并和調整時,應嚴格按規劃和有關程序辦理。
2.社區辦公用房建設途徑。針對目前縣城區社區辦公用房現狀和今后社區發展需要,縣城區社區辦公用房的建設通過以下途徑解決:一是對縣政府正在統一規劃的片區和新建的商業及住宅項目,必須按規定配建社區辦公用房,總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須配建300平方米以上的社區辦公用房,由開發建設單位(商)無償提供社區使用;5萬平方米以下的,按照發[]15號文件規定,對照縣財政、物價部門制定的折算標準,由開發建設單位(商)向縣政府交納社區辦公用房專項經費,專門用于社區辦公用房建設和維護。相關職能部門要把好審批關,冰溪鎮政府要及時與開發建設單位(商)簽訂提供社區辦公用房合同,確保社區辦公用房建設任務的落實。二是老城區和已建成的住宅小區,社區用房達不到300平方米的,在縣政府給予必要的財政補助基礎上,冰溪鎮政府和社區居委會要積極與駐區單位協調,爭取駐區單位支持,可以通過購買、置換、改造、新建、擴建等辦法,整合現有資源,盤活閑置房產,解決社區辦公用房不足300平方米的問題。三是年10月12日后建成的住宅小區,有關部門已接收但未移交社區使用的社區辦公用房,由縣房管局牽頭,縣建設局、規劃局、民政局和冰溪鎮政府配合,進行全面清查登記。根據縣城區社區布點規劃,制定科學合理的分配使用意見。
四、相關職能部門職責
發改、國土、規劃、建設、房管、財政、民政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強對土地競拍、規劃、工程建設、商品房預(銷)售、竣工驗收備案及權屬辦證等環節的協調把關,確保社區辦公用房落實到位。
1.發改部門:要將社區辦公用房建設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并按基本建設程序對項目進行建設和管理。要將社區辦公用房作為必須配套的項目,列入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區項目備案、審批、核準內容。
2.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土地競拍時,在住宅小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中,要按照批準的社區布點規劃和縣規劃部門提出的規劃設計要求,明確規定社區辦公用房方面的條件。
3.規劃部門:在辦理新開發小區規劃審批手續時,應當在規劃批復文件中明確社區辦公用房的規模和地點。
4.建設部門:要加強對社區辦公用房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監督和檢查,對規劃確定應當建設社區辦公用房未建設的,要責令開發建設單位(商)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予以處罰,并將其不良行為納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要及時辦理社區辦公用房建設的有關手續,積極參與社區辦公用房建設控制性詳規及項目選址、定點和方案設計審查等工作。
5.房管部門:在辦理開發建設單位的房屋預售手續時,不得將已被規劃部門確定為社區辦公用房的房屋列入商品房預售面積。社區布點調整后,由房管部門提出住宅小區騰出社區辦公用房的方案,具體牽頭,會同民政、規劃、建設、冰溪鎮政府對開發建設單位不履行承諾和執行協議情況進行監管,要主動與行政執法部門、法院取得聯系,協調解決開發建設單位不履行承諾和執行協議問題。
6.財政部門:要協調籌集社區辦公用房建設資金,按規定補貼社區辦公用房建設資金,并納入財政預算。做好開發建設單位(商)交納的社區辦公用房建設資金的管理和撥付。
7.民政部門:要掌握縣城區社區用房建設的總體情況,并將其納入和諧社區創建活動的重要內容,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做好社區辦公用房的建設和管理。
五、產權歸屬和使用管理
開發建設單位(商)提供的社區辦公用房,其成本已由業主分攤,產權歸小區業主共同所有;新建或新購買的社區辦公用房產權屬冰溪鎮政府。縣城社區辦公用房由冰溪鎮政府依據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依法進行管理。
六、保障措施
1.實行縣委常委掛點聯系制度。每位縣委常委掛點聯系1-2個社區,協調解決社區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2.實行結對共建幫扶制度。采取財政投入、結對共建單位贊助、開發商無償提供、有關部門幫扶、社會捐助等多種形式,解決社區辦公用房建設資金來源。每個新建社區辦公用房,縣財政給予2.5萬元的補貼經費,每個結對共建單位原則上提供不少于1萬元的資金或物質支持。鼓勵支持轄區單位、社會各界、社區居民自愿捐助社區辦公用房建設。
3.實行工作考評制度。縣城區社區辦公用房建設實行目標管理,納入相關單位年度考核內容,作為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年度黨建工作述職的重要內容。對不按本《意見》落實職責的部門和單位,將視情況追究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