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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醒認識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近年來。通過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行為,嚴格落實黨的各項惠農政策,市農民負擔明顯減輕,農民得到實惠逐步增加,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形勢越來越好。但是農民負擔問題依然存在農民負擔反彈壓力猶存,特別是當前出現的苗頭和傾向性問題令人擔憂:一是減負工作意識有所淡化。一些地方或部門的領導認為國家增加了對農村的投入、對農民的補貼,農民的收入增加了讓農民出點錢算不了什么。部分地方多年來形成的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的工作制度出現了松懈,對農民負擔是高壓線”不能碰的意識有所淡化。二是減負工作力度有所弱化。違規違紀問題處理方面出現避重就輕的苗頭,一些地方發生涉及農民負擔的問題,對相關責任人處理不到位。減負工作機構方面出現削弱苗頭,有的地方減少了專職工作人員。三是農民負擔形式有新變化。涉及的項目越來越多,不僅涉及舊項目,還涉及新項目;不僅涉及生產領域,還涉及生活領域;不僅涉及行政事業性項目,還涉及經營服務性項目。涉及的面越來越大,收費對象由農民延伸到學生;由個人延伸到村集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收取的方式越來越隱蔽,由單項收取轉向捆綁收取;由政府部門收取轉向經營單位收取;由向農民收取轉向截留、抵扣村級補助款。這些問題如果不加以重視、切實解決,農民負擔反彈仍存在很大的可能性。對此,必須要有清醒的認識,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上,要始終做到警鐘長鳴、防微杜漸,堅持標本兼治,嚴格規范管理。
二、突出重點,堅持不懈抓好新時期地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已從“治重”治亂”轉入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有效防止農民負擔反彈的新階段。面對新情況、新問題,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要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統籌城鄉發展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基本方針,以維護農民權益為中心,做到四個”堅持:堅持標本兼治,既要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加大治本力度,又要加強監督管理,控制農民負擔增加;堅持尊重農民意愿,既要加大國家投入,引導農民對直接受益的村內公益事業出資出勞,又要防止違背農民意愿,加重農民負擔;堅持推進基層民主,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民主意識,強化民主監督,切實保障農民群眾的知情權、決策權、監督權;堅持預防與查處相結合,既要構筑防止農民負擔反彈的思想和工作防線,又要堅決查處違規違紀行為。著力構建減輕農民負擔的長效機制,使農民負擔保持合理、穩定水平并依法監督管理。重點需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1逐步完善農民負擔日常監管制度,嚴格防止農民負擔反彈。取消農業稅奠定了減輕農民負擔的深厚基礎,但農民負擔反彈的體制性因素并未完全消除,農民負擔問題仍會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存在農民負擔監管的范圍更寬,監管的復雜性增加,監管的難度增大。要進一步加強農民負擔監測,完善農民負擔監督卡、項目審核、公示制、限額制、信訪舉報、檢查監督、專項審計等有效做法,建立健全減輕農民負擔的預防和監管制度,從制度上有效控制農民負擔的增加。同時,要適應新形勢,適時調整監管工作范圍,突出工作重點。一是規范涉及農民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市縣(區)減負、物價部門要加強對涉及農民負擔文件出臺、項目公示的審核。二是加強對農業生產性費用和村集體收費的監管。三是強化對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監管。加強對籌集的資金、勞務和專項補助資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四是開展對向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亂收費亂攤派等問題的監管。五是做好對農民補貼補償和對村級財政性補助資金的監管,并將農民反應強烈的征地補償等涉及農民權益的問題納入監管范圍。
2深入治理農民反映的突出問題,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當今工業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不斷推進的過程中,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問題還會不可避免地不斷出現,這就需要進一步加大力度,抓好兩方面的治理。一是繼續深入開展綜合治理。對農民負擔較重、問題較多、農民反復上訪的縣(區)分期分批進行綜合治理。組織實施宜采取以縣(區)為主、市縣(區)聯合治理的方式。通過共同監控、督促整改,切實解決存在問題。二是繼續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全市范圍內重點抓好農民普遍反應強烈的農業灌溉水費電費、農民建房收費問題的專項治理。推動各地從實際出發,深入開展農村義務教育、身份證辦理、農村土地、殯葬、計劃生育等方面多收亂罰的專項治理,做到重點突出,任務明確,措施具體,處理堅決,整改徹底。
3積極推動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建立籌補結合的農村公益事業投入新機制。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規定: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適用范圍是村內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道路修建、植樹造林、農業綜合開發有關的土地治理項目和村民認為需要興辦的集體生產生活等其他公益事業項目。大中型農田水利項目;鄉級及以上道路建設項目;教育、計生、優撫等社會公益項目;農村電網改造后的戶外線路及設備管護與維修項目;村干部報酬、辦公經費等村務管理項目;上級部門立項,要求基層政府配套的項目。不屬于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范圍。為了進一步適應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認真總結開展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經驗,推動各地完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規范議事程序、議事范圍和限額標準;加大宣傳、培訓、指導和監管工作的力度,進一步提高農民群眾自覺參與議事的積極性,引導基層干部學會用民主的辦法組織農民,把農民急需的事辦實辦好。強化財政投入與農民投入相結合,組織實施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以獎代補試點,引導農民自愿出資出勞,逐步探索建立以政府補助資金為引導、籌補結合的農村公益事業建設投入新機制。
三、全面落實責任,切實加強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組織領導
根據減負新形勢的要求,要進一步落實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領導責任。一是繼續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的工作制度。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落實責任。二是繼續堅持和完善“誰主管、誰負責”專項治理部門責任制,強化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真正形成防止農民負擔反彈的整體合力。三是堅持和完善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考核制度。重點對黨政領導負責制、涉農收費監管、農民權益維護、制度建設等方面進行考核。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對農民負擔問題較多的地方或單位限期整改,確保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