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單位行政領導人員聘任制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事業單位特點的各類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根據中共中央《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中辦發[*]15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35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見。
一、本意見適用于由市主管部門和各鎮負責管理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行政正、副職領導人員。
二、事業單位行政領導人員聘任制,是指事業單位行政領導人員的領導職務實行契約管理的任用制度。聘任制不改變事業單位行政領導人員與所在單位的人事關系。聘任關系通過簽訂合同、頒發文件和聘書確定。
三、事業單位行政領導人員聘任工作,應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依法辦事的原則。
四、聘任人員的資格條件:
㈠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強事業心和責任感;
㈡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㈢有開拓創新精神,能與時俱進,艱苦創業,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㈣勤政廉政,遵紀守法,團結同志,作風正派;
㈤一般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
㈥聘任為行政正職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在行政副職領導崗位兩年以上或其他相當任職經歷;聘任為行政副職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兩年以上管理(專技)崗位工作經歷;
㈦符合我市規定的領導干部任職年齡條件,初次聘任事業單位行政領導職務的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
㈧具體職位需要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主要聘任方式和程序
㈠聘任方式
可以采取競爭聘任、招考聘任、選舉聘任、招標聘任、直接聘任等方式進行。在事業單位行政領導人員的聘任方式中,引入競爭機制,空缺行政領導崗位原則上應實行競爭聘任。
㈡聘任年限
聘任年限一般為3-5年,根據工作需要具體由上級主管部門確定聘任年限,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對聘任期滿二輪的應及時進行交流。
㈢聘任程序
1、公布職位和聘任辦法
上級主管部門公布職位、任職條件及聘任辦法。
2、報名與資格審查
采取個人報名、組織推薦、民主推薦等方法,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積極參與。根據擬任職務所要求的資格條件,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人事部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
3、確定考察對象
根據聘任方式的不同,對資格審查合格者可以采取組織考試、公開競爭、民主測評等方法擇優確定考察對象。列入考察對象的人選數應當多于擬任職務人數。
4、組織考察
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人事部門對列入考察對象的人選進行嚴格考察。考察內容為德、能、勤、績、廉,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5、討論決定
根據考察結果,由黨委(黨組)集體討論,擇優確定聘任人選。
6、上報審核(征求意見)
按規定需要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審核或向有關部門(單位)征求意見的,應及時進行報審或征求意見,經同意后再予任用。
7、任前公示
凡屬提拔任職的應實行任前公示,具體參照《*市領導干部任前公示制實施步驟(試行)》(吳組發[*]9號)。
8、簽訂聘任協議
行政領導職務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聘任,雙方簽訂聘任協議。
六、聘任管理
㈠任期目標管理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都應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管理,任期目標的考核結果與獎懲、續聘掛鉤。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根據崗位特點,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辦法,科學合理地制定年度責任目標和任期責任目標,并規定與之相應的年度和任期考核細化指標,加強任期考核。
㈡續聘
聘任期滿,任期考核為合格以上的,可參加新一輪競聘。對部分任期目標完成較好的,任期考核為優秀的,可直接辦理續聘手續。任期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不再聘任或參加新一輪競聘。
㈢解聘
被聘人員聘任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解聘:
1、任期內不能履行職責,完不成目標任務或因個人失職使工作造成重大失誤和損失的;
2、因鬧無原則糾紛,影響班子團結,嚴重影響單位工作經教育不改的;
3、有違紀違規問題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有損領導干部形象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連續兩年考核為基本合格的;
5、因工作調動、職務晉升、到齡退二線的;
6、違反聘用合同的約定或因其他原因應予解聘的。
㈣辭聘
被聘人員提出辭聘的,應書面申請,陳述辭聘理由。聘用單位在接到被聘人員書面申請30日內作出是否接受辭聘的決定,經批準后辦理辭聘手續,未辦理辭聘手續前被聘人員仍應認真履行相應職責。聘用單位逾期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辭聘。
聘期內對被聘人員的任期目標考核、獎懲、調動、辭聘、解聘等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聘任權限由聘任方負責,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意見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八、本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