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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我市再生資源回收,提高資源利用率和環境保護,構建節約型社會和綠色環保社會,促進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健康有序、經濟又好又快可持續發展。根據商務部《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和商務廳等七廳局關于《貫徹〈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精神,經實地考察,結合我市的實際,特制訂本規劃。
(一)規劃依據。
1、《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商務部年8號令)
2、商務廳《關于印發貫徹<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實施意見的通知》(瓊商務建429號)。
(二)規劃原則。
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設置遵循“統一規劃、合理布局、便于交售和運輸、節能環?!钡脑瓌t,萬城鎮按每1000—1500戶設置一個回收站點,其他鎮和國營農場可按照每1500—2000戶設置一個回收站點;收運中轉站的設置:每鎮設置1個,經濟較發達的鎮最多不超過3個;集散交易市場設置1個。
(三)規劃對象。
全市12個鎮及4個國營(華僑)農場的再生市場。
二、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框架
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由三部分構成,即社區回收(固定、流動)、中轉站和集散交易中心。
(一)社區回收由社區便民回收站和流動回收組成。
社區便民回收站結合物業管理、小區管理、社區管理和垃圾分類投放管理等形式,采取回收員上門回收的模式提供回收生活性廢舊物資的服務;在達不到設置便民回收站條件的區域設置流動回收;為方便管理,各大型工廠、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的再生資源由龍頭試點企業上門回收;在欠發達的農村也應采用流動回收的形式。由社區便民回收站和各種形式的流動回收構成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的第一級,加強第一級管理有利于從源頭規范再生資源行業。
(二)中轉站集中每天社區回收站和流動回收員收購的再生資源,將再生資源進行簡單的分類、整理,以便企業利用或進入集散交易中心。中轉站是再生資源回收的第二級。
(三)集散交易中心主要接收各個中轉站以及各大型工廠、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等的再生資源,同時按照再生資源分類標準、品質狀況進行分揀整理和加工,通過市場運作,實現再生資源合理配置,方便再生資源利用企業進場采購,促進資源有序流動,提高再生資源的利用率。
三、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建設的基本要求
(一)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必須由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記條件、領取營業執照的正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
(二)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企業必須是龍頭試點企業,并應經過公安機關備案;回收非生產性廢舊金屬的經營者應經過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
(三)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必須符合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四)所有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必須按照“七統一”(即統一規劃、標識、著裝、價格、衡器、車輛、管理)的要求規范經營,并接受商務部門的管理。
四、再生資源回收網點管理標準
從業人員管理要求:
(一)對從業人員實行“七統一”,并規范服務項目,規范服務標準,規范服務用語,規范服務區域。
(二)從業人員應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誠信經營,熟悉業務知識。
(三)從業人員應經過相應的職業技能、職業道德的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并統一編號。
(四)再生資源管理部門應建立從業人員檔案,如實登記從業人員的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基本信息,并向公安部門和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
(五)一線回收員應在規定區域內收購,所收購的廢舊物資要求全部交售到其掛靠的中轉站,不能私自存放。
五、設置規劃和設置條件
(一)再生資源回收的現狀。
目前,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由于缺乏統一規劃,普遍存在網點數量過多,布局不合理,亂搭亂建,嚴重存在消防隱患等諸多問題,加上由于沒有按規定設立中轉站和物資回收集散分揀中心,造成臨時廢舊物品回收渠道不順暢,沒有做到日收日清,對環境衛生造成嚴重影響,特別是有部分回收站點無證照或證照不全,有些甚至淪為環境衛生的臟亂點,盜竊銷臟的黑窩點,因而造成再生資源回收經營秩序混亂無序。
(二)回收網點設置規劃和設置條件。
為做好我市再生資源回收網點的設置規劃工作,使回收網點布局合理,回收順暢,規范經營,根據我市的實際,應在全市再生資源回收工作中按臨時回收站、分揀中心和集散中心進行三級設置規劃。
1、臨時回收站主要負責城市社區及各鎮廢舊物資回收工作,采取定時上門和定點交售,固定設點與流動回收相結合的辦法開展回收。臨時回收站包括城市社區臨時回收站和鎮臨時回收站,城市社區臨時回收站將當日回收的廢舊物品轉運到潤鑫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的再生資源分揀中心,回收的廢舊物品做到日收日清,保證周圍環境衛生、整潔。
2、臨時回收站按照“七統一”的要求進行建設。外觀簡潔、大方,整體建筑設計及裝飾裝修與周圍環境相符;所有回收站標注統一的再生資源回收網點標志,便于居民識別。
3、集散交易中心主要負責收集社區臨時回收站和鄉鎮收運的再生資源,并進行分揀整理和簡單加工。集散交易中心場地分為交易區、分揀區、物流區、污染控制區、貯存區和辦公區;各功能區均鋪設硬質地面,各區有明顯的界限和標志。
(三)建設內容及方案。
按照國家及地方政府“統一規劃、合理布局、便于交售、保護環境”的原則開展再生資源回收網絡的建設,其內容包括如下:
1、按照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設置規劃的要求在主城區建設13個臨時回收站。由市政府負責協調居委會等相關部門解決建設用地和選址問題。
2、為完善回收網絡建設,在臨時回收站輻射不到的區域招募流動回收員開展流動回收服務,建立流動回收服務網絡。流動回收規模由商務部門根據需要統一規劃,其設備及管理要求參照臨時回收站。
3、根據再生資源交售現狀,為做到社區臨時回收網點的再生資源日收日清,集中分揀分類儲存,減少環境污染,并通過市場運作,確實實現再生資源合理利用,便于再生資源集中采購和流通。集散交易中心在上述方面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六、規劃方案
(一)萬城鎮市區街道情況分析。
1、所屬街道。
萬城市區由人民路、紅專路兩條主干道和建設路、光明路、文明路、其他小路組成。
2、街道和居委會情況分析及規劃建議。
根據萬城鎮城區具體情況分析,我市城市人口約為70808人,擁有住戶16242戶,依據《貫徹<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城市社區可按每1000到1500戶設置一個再生資源臨時回收站點”以及結合物業管理、小區管理、社區管理和垃圾分類投放管理等形式設置原則,擬在萬城鎮城區設立回收站點13個:
(二)鎮和國營(華僑)農場臨時回收站設置規劃。
區域分布。
依據《貫徹〈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鎮及國營農場可按照每1500-2000戶設置一個臨時回收站”的設置原則,除了萬城鎮的其他11鎮和3個國營農場及1個華僑農場共應設置臨時回收站68個。
(三)收運中轉站設置條件。
收運中轉站。
依據《貫徹〈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收運中轉站的設置,城市按總量調控、合理布局和方便回收原則進行規劃,鎮一般設置2個回收網點,經濟較發達的鄉鎮設點最多不宜超過3個”的設置原則全市共設置20個收運中轉站。
(四)集散中心設置規劃和設置條件。
1、集散中心。
負責收集城市社區臨時回收站和鄉鎮收運中轉站的再生資源回收,集中分類儲存,使社區臨時回收站的再生資源日收日清,鎮收運中轉站的再生資源及時運離站點,減少環境污染。同時對收集的再生資源進行分揀整理打包和加工,通過市場運做,實現再生資源合理配置,方便再生資源利用企業進場采購,促進再生資源有序流動。
2、集散中心設置規劃。
依據《貫徹〈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集散市場要從嚴控制數量,一般每個市縣設置1個集散市場,最多不宜超過2個的設置原則,根據萬寧市的實際現狀,為利于規范再生資源回收市場,全市共設置一個集散中心。鑒于大茂鎮為萬寧市再生資源大型收購站點較集中的集散地,且與萬城鎮緊臨,交通十分便利,在大茂鎮擇地建集散交易市場1個。
3、集散中心設置條件。
(1)要遠離東線高速公路、輕軌鐵路、城市主干路、水源保護區,避免環境污染、擾民、社會安全等問題,并采取美化措施,把集散中心建設成為分類儲存規范、衛生整潔、環境優美的再生資源集散地。
(2)要有固定的經營場地,其環境建設、投資規模、裝修檔次、配套服務和消防安全等必須符合規劃要求和相關標準。
(3)經營場地應為封閉式建筑或四周筑有圍墻。場地內應設有相應的辦公區、收購區、分揀區、分類存放區等。
(4)要根據經營面積、經營品種、環境的需要,按消防放火技術規范配齊配足滅火器、消防水帶、消防水槍、消防斧等消防器材。經營場地內設置照明設施或其他電器設備、電器線路和用電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安裝規范的要求。
(5)經營場地應有導水溝渠,配有污水處理、排放設施,以及廢氣、噪聲防治設施等。
(6)要配備專門的運輸車輛,定時到社區各臨時回收站和鄉鎮各收運中轉站收集再生資源。
(7)要有專門的回收設備和專業回收技術人員,對再生資源按分類標準、品質狀況進行分揀整理和簡單加工,方便再生資源利用和企業進行采購。
七、總論
通過對各街道轄區內及所屬各鄉鎮區域內的再生資源回收行業進行全面整治,規范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管理,依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廢舊物資回收站點,堵塞犯罪分子銷贓臥贓的渠道,打擊盜竊電力通訊設備、市政公共設施等社會治安和刑事犯罪案件,達到社會治安明顯好轉和再生資源可持續發展及循環利用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