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下基層調研優撫安置實施要點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優撫工作概念
“三紅人員”指:老紅軍、在鄉西路紅軍、人員紅軍失散;
“三屬人員”指: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
享受國家撫恤人員指: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囑、病故軍人遺囑、傷殘軍人、傷殘國家公務員、傷殘人民警察。
享受國家生活補助人員指:“三紅人員”、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涉核退役人員、年滿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年滿60周歲農村籍烈士子女、傷殘民工、襄渝線西段患塵肺病民兵。
1、對重點優持對象自然減員情況進行針對性抽查,減員后鄉鎮是否及時上報。工作方法:對鄉鎮提供的重點優撫對象花名冊,走村入戶進行抽查(重點是年齡偏高的三屬、三紅、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
2、一次性困難補助、醫療救助經費兌現情況。工作方法:通過民政局下發文件掌握經費下撥情況,通過對象領取票據、帳目,鄉鎮是否足額兌現。
3、對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包括錯殺人員),身份認定不清、界定不明、年齡不符的人員通過走村入戶了解核實。工作要求:鄉鎮必須嚴把政策關,嚴格檔案審查,對身份認定不清、年齡不符的對象要深入基層掌握實際情況,杜絕弄虛作假、優親厚友。
4、農村優撫對象由民政局全額資助參合,城鎮無工作單位優撫對象按農村優撫對象參合標準補助。查村、社是否收取優撫對象參合資金,鄉鎮是否按時按員繳納參合資金。
三、優撫工作政策宣講
一、帶病回鄉退伍軍人
身份認定:服役期間患慢性病的退伍義兵和初級士官。
申辦材料:(一)本人申請;(二)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三)出示退伍軍人或退出現役登記表(三)軍隊醫院證明,有其中之一;①退伍檔案中記載患有慢性病的退伍軍人登記表或在服役期間軍隊體系出具的患慢性病證明。上述材料經縣級民政部門確認審查后,報市級民政部門復核,并由市級民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對原病進行確診,上報省級民政部門審批。
二、優撫對象醫療保障
補助比例:對優撫對象發生的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范圍內醫療補償后,自費部分除外的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門按照下列標準予以醫療補助:紅軍失散人員、七至十級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復員軍人補助比例按50%;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員補助比例按30%。老紅軍、西路紅軍的醫療費用按通府[2002]45號文件執行,一至六級殘疾軍人的醫療費用具體辦法按照《巴中市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障實施辦法》(巴市民發[2007]56號)的規定執行。
申辦程序:(一)本人申請(二)入院、出院證明(三)首次補償報費票據。上述材料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查簽署意見,上報縣級民政部門按補助比例給予補助,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兌現落實。
三、退伍軍人安置:
工作安置: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規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現役滿12年轉業的;(二)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三)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四)是烈士子女的。
經濟補助: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由部隊發給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給予經濟補助。我省今年的標準是義務兵按服役年限6000元/年/人補助,復員士官按服役年限7000元/年/人補助。
城鄉優待:農村籍義務兵按照城鄉一體,同役同酬的優待辦法,我市城鄉義務兵優待金的標準為:不低于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我縣2011年農民年人均收入36414元(2011年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