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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21年市級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預算安排,結合我縣推進鄉村振興工作實際,經縣政府研究決定,現將2021年度市級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項目實施安排如下:
一、產業發展及基礎設施項目
1、資金安排:共61萬元(項目明細見附表1)
2、資金用途:產業發展項目用于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推進鄉村振興;基礎設施用于鞏固完善村內基礎設施,改善生產生活條件。
3、實施要求:產業發展及基礎設施項目由村委會組織實施,要明確建設方式、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并成立項目建設村級管理小組。項目實施完畢后,由鄉(鎮)組織專業驗收機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撥付項目資金。
4、各鄉(鎮)負責做好項目實施管理工作,妥善保管好項目相關資料,建立完善項目檔案。項目實施結束后以正式文件向縣扶貧開發服務中心報備。
二、鞏固提升飲水工程項目
1、資金用途:用于配套扶持2021年縣水利局針對全縣實施的飲水工程鞏固提升項目。
2、資金安排:共280萬元(明細見附表2)
3、實施要求:鞏固提升飲水工程項目資金涉及村集體自籌、縣水利部門配套和銜接專項資金配套,銜接專項資金需明確資金具體用途,并由水利部門制定實施方案,項目實施工完畢后由縣水利部門進行統一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支付銜接專項資金并妥善保管好項目相關資料。
三、項目實施要求
1、各相關鄉(鎮)人民政府要強化專項資金監管,加強項目實施監督,確保相關項目在10月底全面完成。
2、各相關項目實施村要確保項目建設批復一致性,項目建設內容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應履行變更程序。
3、相關項目安排和資金使用需嚴格落實“兩個一律”要求,即資金分配結果一律公開,鄉、村相關項目資金使用情況一律公示公告。
4、各鄉(鎮)、村需嚴格按照績效管理相關工作要求,采取績效管理辦法,做好績效管理工作,確保相關項目的精準實施和科學管理,充分發揮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