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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區: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現將2013年各社區開展與集體衛生室從業人員簽訂聘任合同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同簽訂時間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合同簽訂有關事項
根據城政辦發〔2012〕12號《區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方案》和城政辦發〔2012〕28號《區關于進一步規范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就合同有關事宜明確如下:
㈠人數:社區戶籍人口在2000人以內的,集體衛生室可以配備2名鄉村醫生;超過2000的,每1000人口可增配1人;其他常住人口(含流動人口)每2000人口可增配1人,人口數以區統計局數據為準(見附件)。在2012年已聘任人員(見附件)基礎上如有人員增減,需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填寫表格,報區、街道備案。
㈡人員聘用條件:⒈身體健康,思想作風正派,無先天性疾病及傳染性疾病。⒉男性不得超過65歲,女性不得超過60歲,對于醫德醫術好、群眾威望高的可放寬至男70歲,女65歲,以身份證年齡為準,超齡人員不再聘任,區財政也不再予以劃撥工資。⒊應具備符合條件的執業證書。
㈢合同甲方由集體衛生室法人代表簽字,社區蓋章;乙方由聘用人員簽字,并按手印。
㈣合同一式兩份,一份由社區留存,另一份請于2013年2月28日前交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備查。
三、要求:
㈠2013年,集體衛生室的一體化管理工作已列入區政府要辦的十件實事之一,為做好各項工作,請各社區請務必高度重視,由集體衛生室法人代表牽頭,根據要求簽訂勞動合同,并按時將合同上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㈡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及時將合同到區有關部門備案,并做好2013年鄉醫工資的申請和撥付發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