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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省市縣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精神,方便群眾辦事、更好地發揮村(社區)干部的作用,規范管理秩序、拓展服務功能、豐富服務內容,不斷滿足廣大群眾的服務需求,實現零距離服務,解決服務群眾“最后一戶”的問題,結合赤城鎮地處城鄉結合部的實際,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在村(社區)成立“流動便民服務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為民務實清廉要求,以轉變干部工作作風,提升服務內涵為主線;以便民惠民、群眾滿意為目標,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明確崗位職責,使村級便民服務管理規范,運轉正常,真正發揮解決群眾辦事難“最后一戶”的問題。
二、隸屬關系和組織架構
“流動便民服務站”隸屬于鎮便民服務中心,是一個流動的便民服務窗口,本質上講是鎮便民服務中心和辦事群眾之間一個承上啟下的流動便民服務平臺。具體操作辦法是,由鎮人民政府給每個村(社區)干部統一制作配備一個標識明顯的流動便民服務包,內裝民情手記、便民服務手冊、便民服務臺賬、公章、印泥等辦公服務用具。村(社區)干部背著流動便民包定期進村入戶巡回辦公,方便服務群眾辦事。對能夠現場辦結的,立即辦理;對不能現場辦結的事項,一律由村(社區)干部提供免費代辦服務。
其中,民情手記專門記載直接聯系服務對象的基本情況、民生訴求、困難群眾、穩定工作等事項,并對需要辦理的事項進行跟蹤調查、處理,并記錄處理結果。
便民服務手冊主要為村(社區)干部開展便民服務時及時提供計劃生育、國土資源管理、廣播電視安裝管理、退耕還林、糧食直補、農業扶助、民政困難救助、低保五保等方面的國家政策依據。
便民服務臺賬就是將為群眾辦理的事項,特別是到鎮便民服務中心代辦的事項分門別類詳細記載,辦結后群眾簽字銷號的一本流水賬,也是向鎮便民服務中心申領代辦補助的依據。
三、服務內容
各村(社區)流動便民服務站受理本轄區內群眾提出的咨詢、申請、審(核)批事項,服務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政策許可。
四、服務流程和制度保障
(一)服務流程
1、涉及村(社區)主辦、協辦及咨詢服務項目工作程序
主要是指本村(社區)服務窗口可以直接辦理無需到鎮屬及以上部門辦理的服務事項,協助村民辦理的事項以及咨詢服務,這些服務事項應即時辦結或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結,在便民服務臺賬上做好登記。
2、全程代辦服務事項工作程序
主要指村民申辦事項需到鎮屬及以上部門辦理且無需本人到場的審批與服務事項,根據服務對象的自愿委托,按照優質服務、無償代辦的原則實施代辦,并將代辦事項的申報材料、收費依據和承諾時間向服務對象當面說清,在事項代辦過程中,保管好有關材料,認真做好表冊登記,具體流程如下:
村(居)民向流動便民服務站工作人員提出代辦申請,在便民服務中心臺賬上進行登記,由申辦人和受理人簽名確認,代辦人向申辦人告知相關政策和辦理時限——上報辦理——將代辦結果告知申請辦理人,并交付代辦結果—進行代辦結果登記,申辦人簽署意見后銷號。
(二)制度保障
為充分發揮村(社區)流動便民服務站便民、高效、快捷的作用,實行以下制度:
1、首問責任制:群眾向“流動便民服務站”申請服務時,所接待的第一位工作人員即為受理人,不得推諉或轉交他人。
2、一次性告知制:村(社區)干部在提供服務咨詢時,應對群眾咨詢事項予以說明、解釋,依據便民服務手冊中相關政策程序,提供準確、詳細的相關信息;在接受服務對象辦事申請時,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格式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
3、限時辦結制:對辦理權限在村(社區)本級的,服務事項應即時辦結或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結;需到鎮屬部門辦理的審批與服務事項應在5個工作日內上報辦理,如遇特事急事,應及時給予代辦服務。除法定的規費外,代辦工作人員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4、全程制:需到鎮屬部門辦理且無需申辦人本人到場的審批與服務事項,按照誰受理誰代辦的原則實施全程。
5、辦件月報制:各村(社區)流動便民服務站應在每月25日向鎮便民服務中心上報各項業務辦件情況。
6、預約服務制:要拓寬服務渠道,促進為民服務由站內向站外延伸,應在辦公活動場所內公示村“兩委”干部聯系電話,向特殊困難群眾提供上門服務,滿足群眾的各類需求,為群眾排憂解難。
五、組織領導和目標管理
(一)強化領導、落實責任
為加強全鎮流動便民服務站建設與管理,成立赤城鎮流動便民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彭瀚霖同志和黨委副書記、鎮長邱先武同志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米國軍同志任副組長,覃先志、康茂、周偉、吳萬培、昝應廷、胡坤兵、申群馳、廖代剛、蔣洪文、張志武、高林海、王紹蓉、曾家華等鎮屬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根據職責分工,鎮便民服務中心負責對全鎮各村(社區)流動便民服務站的日常管理,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為本單位流動便民服務工作第一責任人。
(二)強化管理、逗硬考核
1、全鎮各村(社區)流動便民服務站實行量化考核。鎮效能辦定期對村(社區)流動便民服務站工作進行督查。對服務態度好、工作效率高、群眾反映好的村(社區)給予通報表揚,并加年度目標考核分,同時優先納入評先評優范圍。對服務效果差、工作效率低、敷衍應付的村(社區)給予通報批評,并扣減年度目標考核分。
2、鎮人民政府對村(社區)流動便民服務站實行計件補貼,按各村(社區)為群眾辦結事務10元/件補貼車旅費。
(三)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村(社區)流動便民服務站建設是新形勢下轉變村(社區)干部工作作風,落實黨的群眾路線的具體要求,也是構筑新型便民服務體系的實際需要,更是提升政府形象,提高辦事效率,服務廣大群眾的有效舉措,全鎮上下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形成共識。
2、高度重視,齊抓共管。村(社區)流動便民服務站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模式和機制,要求鎮屬各部門重視并支持村(社區)流動便民服務站工作,要加強指導和監管。鎮效能辦每月不定期對村(社區)流動便民服務站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各村(社區)黨組織要把村(社區)流動便民服務站管理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并起好帶頭作用。
3、優質服務,嚴肅紀律。在便民服務中,每位工作人員要做到熱情細致,誠懇待人,講究效率。按照服務事項的輕重緩急,能辦的立即辦;一時辦不了的,承諾時間辦;對事項復雜、需多部門協調辦理的,要積極主動做好溝通、解釋工作,及時跟蹤辦理。確實不能辦理的,向群眾說明原因,耐心細致做好解釋工作,做到不推諉、不拖延、不刁難。要自覺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章制度,絕不向服務對象“吃、拿、卡、要”,真正把流動便民服務當作踐行群眾路線、便民惠民的“連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