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查處農村違規建設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今年以來,在我區出現個別村村組未經審批,利用集體建設用地違法違規建設大體量高層建筑的行為,嚴重影響了城市形象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破壞了城市建設和管理秩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轄區內所有農村的違法建房必須立即停工,封存現場,于月10日前主動到區城中村改造辦公室接受處理。
二、凡參與轄區農村違法違規建設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必須于月10日前到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接受處理。逾期不接受處理的,違法違規事實一經查實,將依法追究其責任并堅決清理出建筑市場。
三、今后,凡列入城中村改造計劃的農村村民新建、改建、擴建自有住房和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的建設工程,原則上不再審批,因房屋質量安全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翻建的,必須經所在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報區城中村改造辦公室審批;
未列入城中村改造計劃的農村村民新建、改建、擴建自有住房和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的建設工程,必須經所在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報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審批。未經審批的,一律不得開工建設。
四、各街道辦事處要加強巡查,發現違法違規建設行為,要立即制止。區國土、規劃、建設、城改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監管,必要時要實行聯合執法,依法嚴厲打擊違法建設行為。
五、各村黨支部、村委會要切實負起集體土地建設的監管責任,及時制止并上報村內違法違規建設行為。對監管不力,造成違法違規建設行為擴大的,嚴肅追究村組干部責任。對于參與違法違規建設的村組干部,堅決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