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區屬重點企業獎勵辦法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鼓勵全區企業做大做強,充分調動全區各類企業依法納稅的積極性,進一步促進全區財政收入持續穩定增長,制定本辦法。
一、對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獎勵
(一)在萊山區注冊的,自覺申報、足額納稅且年度納稅總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各類企業法定代表人,有資格獲得萊山區經濟貢獻獎獎勵。由基礎獎和浮動獎兩部分構成。
1、基礎獎。按企業當年納稅總額1000萬元(含)至3000萬元、3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5000萬元(含)至6000萬元、6000萬元(含)至8000萬元、8000萬元(含)至1億元、1億元(含)至1.5億元、1.5億元(含)至2億元、2億元(含)以上八個檔次,獎勵額度分別為20萬元、30萬元、50萬元、60萬元、7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
2、浮動獎。列入獎勵范圍且繳納地方稅收增幅超過當年全區地方財政收入增幅的企業(不含房地產開發企業),按其繳納地方稅收新增部分的10%確定獎勵額度。計算繳納地方稅收增幅的基數必須為完整的納稅年度數;已享受本辦法獎勵,企業繳納地方稅收出現下降的,下一個獎勵年度的增長基數以享受本辦法起歷史最高水平為準。
(二)對貢獻突出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推薦享受一定政治榮譽。
二、對企業的獎勵
(一)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或企業技術中心(行業技術中心),當年一次性分別補助所在企業50萬元和20萬元;對新認定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企業技術中心,當年一次性補助所在企業5萬元。同一企業被認定為同一級別研發機構的,不重復獎勵。
(二)對新獲得中國名牌產品或中國馳名商標稱號、省名牌產品或省著名商標稱號的企業,當年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含市級獎勵)和20萬元。
(三)對在國內外新上市的企業,當年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
三、組織實施
(一)獎勵和補助資金由區財政預算安排。
(二)從年開始,區財政局、區科技局、區經信局、區工商分局、區質監分局以及涉及單項工作一票否決的實施部門,負責對企業上年情況進行審核并提出獎勵意見,由區政府辦公室匯總后將獎勵意見提報區政府,經區政府審查確定后組織實施。
(三)獲得本辦法規定獎勵的企業,優先在土地、規劃、資金等方面給予幫助和支持;對于在引進過程中已經給予優惠政策的新落戶項目,享受本辦法的起始年度由區政府一事一議研究確定;企業或企業法定代表人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的,當年不能享受本辦法規定的獎勵。
(四)對民營企業的獎勵參照本辦法執行。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之前有關文件與本辦法有沖突的,一律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