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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緩解城鄉貧困群眾就醫難問題。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城鄉貧困群眾醫療救助以住院救助為主。堅持醫療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接受能力相適應原則。
第三條各級民政部門是城鄉貧困群眾醫療救助主管部門。具體組織醫療救助工作,建立救助對象檔案以及對醫療救助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各級財政部門負責按規定安排醫療救助資金。專賬核算,按規定撥付。
第五條各級衛生部門負責指導并督促定點醫療救助單位設立民政救助即時結算窗口。公開醫療優惠減免項目、規范,兌現減免許諾,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城鄉貧困群眾醫療救助的有效銜接,為救助患者提供優質服務。
第六條各級審計部門負責對醫療救助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第七條各級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輿論宣傳作用。
第八條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部門要根據自身工作實際。為救助患者醫藥費報銷按政策給予相應的優惠。
第九條各級藥監部門要對城鄉貧困群眾醫療救助的藥品實施監督。
第十條各級工會、共青團和婦聯要建議和呼吁社會積極參與和支持城鄉貧困群眾醫療救助工作。
第十一條鼓勵和支持紅十字會、慈善機構等社會團體以及個人以各種形式參與和支持城鄉貧困群眾醫療救助工作。
第二章救助對象和范圍
第十二條本方法所指醫療救助對象(以下簡稱救助對象)為:
一)持本州各縣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證金領取證》城鎮低保對象。無收入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或扶養人的居民(以下簡稱“三無”人員)
二)持本州各縣市《農村五保供養證》農村五保戶(含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農村五保戶)
三)持本州各縣市《農村低保戶救助證》農村低保戶和持《優撫證》貧困優撫對象;
四)介于城鄉低保邊緣的困難戶和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而且家庭生活因病陷入困難的對象。
五)經各縣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特殊救助對象。
第十三條本方法所指救助不受病種限制。
第三章救助規范和方式
第十四條對城鄉救助范圍內的對象實行住院救助時。剩余局部憑醫院發票(復印件)由民政部門分別給予救助。其中,農村五保戶、城鎮“三無”人員、孤兒救助比例為70%城鄉低保、貧困優撫對象救助比例為50%其它救助對象救助比例不超過為30%全年累計救助總額不超過8000元。
第十五條集中供養五保對象門診救助規范。通過發放定額救助卡等形式,實行定額門診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金額不低于100元。
第十六條審核確定個人實際負擔醫療費用時。
一)醫療單位按規定應減免的費用;
二)患者自己或家屬所在單位為其報銷的醫療費用;
三)職工單位或相關部門補助的費用;
四)參與各種商業平安或基本醫療平安賠付的醫療平安金;
五)參與合作醫療按規定領取的合作醫療補助;
六)社會各界互助幫扶給予救濟的資金;
七)超出本州各縣市基本醫療平安或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所規定的藥品、診療項目、服務設施規范范圍發生的醫療、藥品費用。
第十七條救助對象患國家、省規定救助的指定污染病時。
第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資助救助對象積極參與當地合作醫療。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后。
第十九條住院救助實行定點醫療。醫療救助對象患重大疾病申請醫療救助的必需憑本方法第十二條規定的證件和自己身份證到定點醫療衛生單位接受治療。定點醫療衛生單位由各縣市民政、衛生部門指定。對住院治療的醫療救助對象免收掛號費、診斷費;注射費、觀察費按現行收費規范優惠50%住院床位費減半收?。皇中g費、輔助檢查費按現行收費規范優惠30%慣例性藥品按銷售價優惠10%
第四章申請審批與結算程序
第二十條個人申請。患者自己或其直系親屬。
第二十一條申報與審批。定點醫療機構結算窗口登錄住院救助即時結算網站。確認患者身份后,向其說明相關情況,收集患者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填寫《醫療救助申報審批表》進行網上申報。各縣市民政局接到定點醫療機構申報后,及時進行網上審核審批,并將信息反饋到定點醫療機構。
第二十二條醫療機構與患者結算。患者治療終結。將患者住院總費用、參合(醫保)報銷費用以及醫院優惠金額填入《醫療救助申報審批表》相應欄目內,即時結算平臺會自動計算出救助金額和患者自費金額,醫療機構審核無誤后,打印《醫療救助申報審批表》患者在表上簽字備案,并向患者收取應自付的醫療費用。
第二十三條醫療機構與縣市民政局對賬。每季度第三個月15日前??h市民政局對賬,確認本季度支付的救助金總額,縣市民政局將各醫療機構支付的救助金額匯總,于當月25日前報縣市財政局。
第二十四條縣市財政局與醫療機構結算??h市財政局依照縣市民政局提供的各醫療機構支付救助金額明細表。
第二十五條經縣市民政部門同意或因特殊原因未在定點醫院治療的醫療救助對象。逾期未提出申請的不再受理。
第二十六條凡是已經接受醫療救助的對象。接受群眾監督。
第五章救助基金籌措和管理
第二十七條城鄉貧困群眾醫療救助資金籌集渠道主要包括:
一)地方財政布置。各縣市財政依照上年度鄉村低保資金支出總額的5%從低保預算中安排鄉村醫療救助資金。
二)上級補助資金;
三)各縣市民政部門每年從本級留成的彩票公益金中按不低于10%比例提取農村醫療救助資金;
四)社會捐贈款;
五)其他資金。
第二十八條城鄉醫療救助資金納入社會保證資金財政專戶。由財政專戶管理,專賬核算,??顚S?。
第二十九條財政部門要根據城鄉醫療救助工作需要。
第六章醫療救助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提供醫療救助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診療項目目錄及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為醫療救助對象服務,保證服務質量,控制醫療費用。
第三十一條從事醫療救助管理工作人員違規審批或者貪污、挪用、扣壓醫療救助資金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醫療救助對象不按規定順序申請醫療救助的不予救助。取消其享受醫療救助的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審計、財政、監察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救助資金的監督。并建立不定期巡訪檢查制度,嚴防冒名頂替,套取醫療救助資金。發現審核不準、弄虛作假、小病大治等違規行為,民政部門有權不予支付,甚至取消定點醫院資格。
第三十四條本方法由州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