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部丰满熟女富婆视频,托着奶头喂男人吃奶,厨房挺进朋友人妻,成 人 免费 黄 色 网站无毒下载

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林業局森林消防制度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林業局森林消防制度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林業局森林消防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森林消防工作行政領導責任制,全面促進森林消防工作,保護自然生態環境,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森林防火條例》和《*省森林管理條例》、《*省森林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機關公務員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經批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中由行政機關任命的人員。

第三條森林消防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森林消防工作全面負責,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主管負責人是主要責任人。森林消防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的森林消防責任追究是指森林消防指揮部、監察機關、林業部門對在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及森林消防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依法依紀追究森林火災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作出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建議的行為。

第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定期簽訂森林消防工作責任、狀,明確年度目標任務。

第六條森林消防工作責任追究堅持以下原則:

(一)教育與懲處相結合;

(二)實事求是、分清責任;

(三)應負責任與責任追究相適應;

(四)分級負責、屬地管理。

第二章森林消防行政領導責任制落實標準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森林消防指揮部和負責日常工作的森林消防辦公室。森林消防指揮部由負有森林消防職責的部門、當地駐軍,武裝警察部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組成,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擔任總指揮。森林消防辦公室配備專職工作人員,設在同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有森林消防任務的鄉(鎮、街道)應當設立森林消防指揮所,由主要負責人擔任總指揮,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工作人員。

第八條森林消防指揮部要加強對森林消防工作的領導,明確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并加強督促檢查。

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森林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當地林業和生態建設總體規劃。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森林消防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確保森林消防工作需要。

第十條設區的市、有森林消防任務的縣(市、.區)、鄉(鎮、街道)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大中型水庫等單位,應當建立專業或半專業森林消防隊。鄉(鎮、街道)、村還要建立巡查護林隊伍,明確護林員的森林消防責任區域和工作職責。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健全森林消防工作責任制,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建立森林火險預警響應機制,加強火情監測,嚴格執行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和值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內和高火險天氣對重點區域要采取超常規措施,各級領導干部要分片包干,森林消防指揮部(所)要堅持24小時值班。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各級領導干部要立即趕赴火災現場指揮組織撲救。

第三章森林火災預防責任

第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按照《森林防火條例》、《*省森林消防條例》等有關規定,做好森林消防工作,完成年度森林消防工作責任狀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三條與建設工程相配套的森林消防設施,應當與工程建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

第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森林防火期的野外用火管理,嚴格野外用火審批制度。遇高火險天氣和火災高發時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森林禁火令,規定禁火期和禁火區,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第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揮部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森林消防工作的協調、指導與督促,對于存在的森林火災隱患,要及時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督促檢查森林消防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森林消防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相應的工作職責。

第四章森林火災撲救責任

第十六條森林火災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和森林消防指揮部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迅速、及時、如實向上級指揮部報告火情;發生邊界火災時,應當按規定向毗鄰地區的森林消防指揮部通報火情。不得遲報、瞞報和謊報火情。

第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森林消防指揮部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必須按照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立即組織撲救??h(市、區)林業主管部門領導和鄉(鎮、街道)主要領導必須迅速到達火場現場指揮撲救;明火6小時仍未撲滅的,縣(市、區)分管領導必須趕到火災現場指揮撲救;明火12小時仍未撲滅的,縣(市、區)主要負責人必須趕到火災現場指揮撲救;明火24小時仍未撲滅的,設區的市分管領導必須趕到火災現場指揮撲救;明火48小時仍未撲滅或發生重大森林火災的,設區的市主要領導必須趕到火災現場指揮撲救。發生森林火災時,應當安排有關領導在森林消防指揮部值班室值班,負責火情調度,并每隔2小時向上級森林消防指揮部報告火情,出現險情應當立即報告。

第十八條森林火災的撲救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確保撲救人員的人身安全。明火撲滅后,應當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清理,并留有足夠人員看守火場,明確責任,嚴防死灰復燃。

第十九條森林火災發生后,縣級以上森林消防主管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調查,對起火原因、事故責任和火災損失進行認定,對較大森林火災事故,監察機關要及時參與調查,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五章表彰獎勵

第二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下一級政府履行森林消防責任制情況進行考核,并納入下一級政府經濟社會發展的考核內容之一;對認真履行森林消防工作責任制、完成年度責任目標的單位,以及在森林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者給予表彰獎勵,并作為政績考核和晉級晉升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縣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恤。對在撲救森林火災中英勇獻身,符合革命烈士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追認為革命烈士。

第六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違反森林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導致森林火災發生并造成重大損失,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森林消防工作領導責任制不落實,發生森林火災并導致本轄區年度森林火災受害面積超過1‰或森林火災發生率超過每10萬頃25次的,視情節輕重,對縣(市、區)領導及其他相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誡勉,構成違紀的,給予紀律處分。

第二十四條不依法履行職責,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視情節輕重,給予相關責任人相應處分:

(一)發生受害森林面積500畝以上(含500畝,下同)森林火災的,視情節輕重,對鄉(鎮、街道)領導及其他相關責任人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二)發生受害森林面積1500畝以上,或者造成撲救人員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森林火災的,視情節輕重,對縣(市、區)領導及其他相關責任人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三)發生受害森林面積4500畝以上,或者造成撲救人員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0人以上森林火災的,視情節輕重,對設區的市領導及其他相關責任人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森林火災發生后,有意隱瞞不報或者謊報、虛報災情的,對相關責任人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對上級森林消防部門下達的森林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從重處理。

第二十七條未按規定組建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儲備森林消防物資、設立森林消防專項經費或擠占、挪用森林消防專項經費的,對當地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構成違紀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

第二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森林消防辦公室、負有森林消防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違紀的,由主管機關或監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一)貫徹國家和省的森林消防指示不力,敷衍塞責的;

(二)違法批準用火許可的;

(三)不重視火源管理,對林區違章用火不加以制止的;

(四)對森林火災撲救行動遲緩,甚至見火不救的;

(五)動員殘疾人、老年人、孕婦、中小學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的或者發現后不加以勸阻的;

(六)對森林火災案件不追查處理,對事故責任者不追究責任的。

第二十九條森林消防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如不履行職責,造成重大損失或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條根據本辦法應當給予紀律處分的,由當地森林消防指揮部、監察、林業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提出案件調查報告和紀律處分建議,將案件移送主管機關或監察機關依法作出處理。

主站蜘蛛池模板: 扶余县| 焉耆| 鸡泽县| 建始县| 凭祥市| 哈密市| 盱眙县| 鄂温| 疏附县| 会东县| 宜丰县| 始兴县| 华阴市| 邢台市| 长子县| 珲春市| 阳山县| 南岸区| 电白县| 平武县| 巴南区| 济南市| 龙海市| 龙泉市| 梅河口市| 巴彦淖尔市| 山阳县| 九龙县| 台山市| 五台县| 互助| 石泉县| 福清市| 塔河县| 台东县| 会理县| 枞阳县| 措美县| 佛冈县| 阳原县| 广灵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