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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關于教育工作的部署,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政〔20*〕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縣教育的改革與發展作出如下決定。
一、確立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明確教育改革發展的目標和任務
1、各級、各部門要從實踐*重要思想、加快發展、富民強縣的高度,加大對教育的支持力度,真正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切實予以保障。
2、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目標:到20*年,實現高水平、高質量的“普九”目標。“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和各級財政合理分擔投入的體制進一步完善,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校舍安全、正常運轉得到切實保障。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顯著進展,教師隊伍的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明顯提高。積極推進中小學課程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基本完成。建立和健全扶持家庭困難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助學制度,城鄉教育協調發展。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合理比例。建立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統籌”和“農科教結合”的有效工作機制。
3、教育改革與發展的主要任務。實施“兩基”鞏固提高、農村中小學遠程教育、教師素質提高、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等工程。到20*年,全縣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保持在99%以上,輟學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階段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95%以上,輟學率降低到3%以下,高中階段每年招生數增長15%。同時,加快爭創國家級示范高中的步伐,力爭再創建1所省示范高中、1所市示范完中和1所市示范職業學校。
二、進一步完善“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增加教育投入,加強經費管理
4、明確各級各部門責任,建立合理分擔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的機制,完善“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
縣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負責全縣中小學發展規劃、布局調整、建設和管理;負責制訂全縣教職工編制方案,根據省政府核批的教職工編制總額,核定學校的教職工編制;決定農村中小學校長任免,負責教職工的人事管理工作,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保證教育事業費的法定增長,確保教職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保證農村中小學的正常運轉和師生安全;安排校舍建設和危房改造資金,組織實施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設,改善辦學條件;治理農村中小學亂收費;指導農村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加強對鄉鎮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并依據評估結果對鄉鎮政府和中小學實施獎懲。
鄉鎮政府根據國家規定籌措教育經費,改善辦學條件;按有關規定劃撥新建、擴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承擔實施布局調整學校的相關工作;組織適齡少年兒童按時入學,嚴格控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承擔普職成三教有關工作,促進其協調發展;承擔校舍安全以及學校治安的直接責任,治理校園周邊環境,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協助有關部門治理中小學亂收費。
村參與本村及聯村學校的管理和建設,負責動員適齡兒童入學,控制流生,維護學校的治安和安全,在發展幼兒教育中發揮重要作用。
5、撤銷鄉鎮教育辦公室,鄉鎮不再設專門的教育管理機構。鄉鎮教辦于20*年7月底前全部撤銷,以鄉鎮中心小學作為鄉鎮中心學校。鄉鎮小學教育教學業務管理由鄉鎮中心學校校長負責。鄉鎮初中和中心學校由縣教育行政部門直接領導,同時接受鄉鎮政府監督和指導。鄉鎮有關教育工作由鄉鎮長直接負責,鄉鎮可在核定的行政編制內確定專人協助鄉鎮長管理具體教育事務,并接受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
6、建立和完善中小學教職工工資保障機制。根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和國家有關工資標準、省津補貼發放的規定,縣政府統籌安排中小學教職工工資,保障按時足額發放。
7、建立健全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和建設保障機制。建立和完善校舍每年定期勘察、鑒定工作制度。加快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步伐,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實行以縣為主,做到“五統一”。鼓勵群眾捐資助學或通過義務勞動支持危房改造。
8、確保農村中小學校公用經費,并根據農村義務教育發展的需要和財政能力逐年提高。
全縣農村中小學經費實行“校收縣管校用”。設立縣教育經費核算分中心,同時接受縣財政會計核算中心監督和指導。統一管理和核算全縣農村中小學預算外資金,中小學雜費收入要加強管理,全部用于學校公用經費。學校代收的書本費,由學校直接用于購買書本。嚴禁將學校的雜費收入和代收的書本費挪用作為發放教師工資、津貼、福利和學校基建等開支,嚴禁任何組織或個人以任何借口截留、平調、挪用學校的收費資金。任何單位均不得違反規定向學校亂集資和攤派各種費用。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查處。
中小學要嚴格執行各項收費政策,每學期開學要將各年級的收費項目、政策依據、收費標準和舉報投拆電話等向社會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對違規收費,群眾反映強烈的學校將追究有關領導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9、統籌化解農村中小學債務。對鄉鎮教辦、農村中小學的債務,按照不將債務留給學校的原則,由教育、財政、審計等部門與鄉鎮政府進行界定和處理。對鄉鎮安排并認可的,因“兩基”和改造辦學條件形成的債務由鄉鎮承擔。任何債權單位和個人不得因追索債務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三、加快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
10、加強中小學編制管理。堅決清理并歸還被占用的教職工編制,對占用學校編制的各類在編不在崗人員要限期與學校脫離關系。對擅自離崗人員,要根據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予以除名;建立年度編制報告制度和定期調整制度。縣教育局要在教職工編制總額內,根據學校學生數、班額等變化情況,每年對學校編制進行適當調整,并報縣機構編制辦公室備案;縣教育局還要按編制數和學科需求配置各學校的教師。對已滿編的鄉鎮不再分配、調入教師,對超編的學校通過競爭上崗、雙向選擇的辦法,將富余教師調劑到缺編學校。逐步清退代課教師。
11、積極推行校長聘任制,嚴格校長任職條件,并按規定加強管理。依法實行教師資格制度,全面推進教師聘任制。嚴格掌握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教師聘任實行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科學考核、合同管理。縣教育局要認真履行中小學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稱評聘、培養培訓和考核等管理職能;設立教育人才管理中心,發揮交流教育人才的作用。對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嚴重失職人員,堅決清除出教師隊伍。
12、加強教師和校長的教育培訓工作。以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為主,積極推進新一輪教師全員培訓和繼續教育。學校在職教職工脫產進修,必須經過縣教育局批準,并簽訂相關協議。
四、深化中小學內部管理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加強學校常規管理
13、深化中小學內部管理體制改革。中小學要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實行校長負責制、崗位責任制、教職工聘任制、工資浮動制。
14、積極探索辦學體制改革。堅持活兩頭(幼兒教育和高中教育)、保中間(義務教育)、促全面(整個基礎教育),啟動實施“公辦民助”、“國有民辦”等試點工作。
15、加強學校常規管理。按照中小學管理工作規范的要求,建立考勤、教學檢查及教師的學習培訓、評價評估等制度。
五、加快發展基礎教育,深化教育教學改革
16、進一步提高“兩基”的質量和水平。繼續實行“兩基”“雙線承包責任制”,層層簽訂目標責任狀,加大控制流生工作力度,以控制初中學生輟學為重點,開展爭創“無流生鄉”和“無青壯年文盲鄉”活動,鞏固“兩基”成果。
17、快速擴大高中階段辦學規模,提高高中階段入學率。積極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幼兒園,辦好鄉鎮中心幼兒園。
18、結合危房改造,繼續推進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逐步發展農村初中、邊遠地區寄宿制學校,探索建設九年一貫制學校,統籌規劃和調整農村中小學布局。
加強農村示范學校建設,重點建設一批農村初中和鄉鎮中心小學,發揮其示范輻射作用,帶動農村中小學全面提高辦學水平。
19、積極推進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以項目為抓手,分類規劃和建設農村中小學計算機教室、衛星收視點和光盤播放點。以政府投入和政策支持為主,同時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多渠道籌集經費。經濟條件較好的地區,可通過企業帶資建設、政府政策扶持、學校收費還貸的辦法,建設計算機教室,加快普及信息技術教育步伐。加強農村中小學儀器設備、圖書裝備和教育教學軟件的標準化建設。
20、進一步端正教育思想,轉變教育觀念,推進素質教育。加強青少年學生愛國主義教育和法制教育。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堅持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德智體等全面發展,確保中小學課程改革的順利進行。
六、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增強為社會服務的能力
21、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整合教育資源,建立以提高勞務輸出為核心的職業教育培訓體系。
22、辦好農村職業與成人教育,為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發展服務。進一步加強縣農業技術學校的專業和基地建設,把教學活動與生產實踐、社會服務、技術開發及推廣緊密結合起來,大力培養實用型的職業技術人才;農村初、高中適當增加職業教育內容,積極推進“綠色證書”等職業資格證書教育;以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為主陣地,開展多形式、多層次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
23、進一步完善“農科教結合”和“三教統籌”的工作機制。縣政府將建立“農科教結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強化政府在推進“農科教結合”和發展農村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方面的責任。農科教職能部門要充分依靠職業學校、成人學校,統籌制定農村人才培訓規劃,開展農業科技培訓。
七、優化資源配置,促進城鄉教育協調發展
24、切實加強對口支援工作。縣直單位要將幫扶村的學校建設和發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縣城中小學要對口支援1—2所農村中小學,以開展學校校長和教師的交流學習為主,幫助農村學校提高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并盡可能給予一定的物質支援。
25、實行貧困學生助學金制度。縣財政設立中小學貧困學生助學金,用于減免困難學生雜費和補貼寄宿生生活費,扶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殘疾兒童、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就學。
26、建立城鎮中小學教師到鄉村任教服務期制度。引導和鼓勵城鎮教師及其他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到鄉村中小學任教。實行城鄉教師定期交流,每年交流的比例不低于學校教師數的10%。城鎮中小學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務,應有在鄉村中小學任教1年以上的經歷。
八、切實加強領導,動員全社會關心支持教育事業
27、政府統籌、齊抓共管。各級、各部門要把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努力形成政府統籌、齊抓共管的教育新格局。教育部門要切實履行主管職責,推動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計劃部門要切實把教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并作為優先發展領域給予支持。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公共財政的保障職能,為教育改革與發展提供資金保障。稅務部門要切實加強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管理,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范圍,確保依法征收到位。物價部門要加強農村中小學收費管理和監督。人事、編制、農業、科技、勞動保障、文化、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和組織要結合工作實際,大力支持教育工作。
28、加強對教育的督查工作。建立對鄉鎮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機制,并將督導評估結果作為考核領導干部政績的重要內容。對“兩基”嚴重滑坡的鄉鎮,要追究鄉鎮政府負責人的責任。
29、認真落實中小學校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學校周邊環境和學校治安環境綜合整治,做好對學校飲食衛生的監督管理和重大傳染病的預防。提高廣大師生的交通、衛生、消防等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的能力。
30、廣泛動員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人民群眾通過各種方式支持教育的改革和發展,開展經常性助學活動。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要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大力宣傳關心支持教育的先進事跡和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教師的模范事跡,在全社會形成關心支持教育和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