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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商投資生產性企業經營期限在10年以上,從開始獲利年度起,免征企業所得稅2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3年,在此期間,可享受5年免征地方所得稅優惠。
2、外商投資生產性企業,在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期滿后,從事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可減按24%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地方所得稅按3%的稅率征收。外商投資企業實際經營期不滿十年的,應當補繳已免征、減征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從事林業、農業、牧業的外商投資企業依照前款規定享受免稅、減稅待遇期滿后,經企業申請,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在以后的十年內可以繼續按應納稅額減征15%至30%的企業所得稅。
3、產品出口型外商投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獲確認為產品出口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依照稅法規定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期滿后,凡當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企業產品產值的70%以上的,可以按照稅法規定的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4、技術先進型外商投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經確認為技術先進型的外商投資企業依照稅法規定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期滿后仍為先進技術企業的,可以按照稅法規定的稅率延長三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5、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優惠政策:
(1)、一般企業出口貨物,增值稅的稅率為零,但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出口的貨物屬應稅消費品的,免繳消費稅,但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
(2)、有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出口和出口的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可在貨物報關出口并在財務上作銷售處理后,憑有關憑證按月報送稅務機關批準退還或者免繳增值稅和消費稅。
6、虧損彌補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發生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7、再投資的企業所得稅優惠: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將從企業取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于該企業,增加注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不少于五年的,經投資者申請,稅務機關批準,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稅的40%稅款,再投資不滿五年撤出的,應當繳回已退的稅款。
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直接再投資舉辦、擴建產品出口企業或者先進技術企業,可以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全部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8、進口設備免稅優惠:對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對符合上述規定的項目,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也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凡*年10月1日(含當日)以后批準的(指項目可研性批復日期)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產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的進口設備,一律先照章征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經核查后該企業的產品出口情況如屬實,每年返還已納稅額的20%,5年內全部返還。
9、產品出口退稅規定:
(1)根據財稅字[*]007號文的有關規定,從*年1月1日起,所有外商投資企業自營或委托出口自產貨物一律適用“免、抵、退”的出口退稅辦法。
(2)對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外商投資企業(即年銷售額未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自營(委托)出口自產貨物,仍實行免稅辦法,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或退稅。
(3)對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實行免稅政策。
(4)根據國稅發[*]171號文《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時所負擔的增值稅,如符合享受退稅的設備范圍的,可申請退還。
10、根據財稅字[*]49號文的有關規定,凡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購買的國產設備,對符合《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中規定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限制類的投資項目,除國發[*]37號文規定的《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外,其購買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購置設備當年比前一年新增加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
二、*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節選:
為進一步改善*投資、營商環境,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促進產業升級與結構優化,不斷提升*綜合競爭力和增強經濟發展后勁,*區委、區政府近期制訂出臺了一系列旨在推進和加強招商引資工作及汽車產業發展的政策,現節選如下:
1、全方位優化投資環境,努力提高服務水平。所有政府部門要將為企業發展創造寬松營商環境作為工作的指導思想,把推動企業發展和幫助企業實現最佳投資回報作為工作出發點,共同建設適合企業投資、生存、發展的社會環境。繼續改善“政策、服務、治安、通關”四大環境,按照“一家承辦、轉告相關、并聯審批、限期完成”的要求,完善區人民政府投資服務中心的“一站式”服務機制。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對重點項目開辟綠色快速通道,使引進的重點項目在符合企業設立的一定條件下,及時辦理工商注冊登記,以確保重點項目落戶我區。轉變觀念,正確處理依法行政與創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關系,強化對企業的指導和服務,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
2、明確工業園區的功能定位,發展產業特色明顯的新型園區。為強化引資效應,各工業園區的功能應作明確的定位,建設產業特色突出、上下游配套的工業園區。要按照城鎮城市化的要求和產業集群發展的特點,抓好園區的規劃建設,并根據工業園區所在地的主導產業和基礎條件確定重點引資方向,使各工業園區分別成為高新技術產業、新興支柱產業、傳統優勢產業發展壯大的主要承托基地和招商引資的平臺。在重點抓好現有工業園區開發建設的同時,抓緊推進**汽車城、*國際機場產業園區、**科技生態綜合產業園區和山前旅游大道經濟走廊"四大園區"的規劃建設,把其開發成為*具有相當規模的各具特色的產業園區。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園區開發建設和鼓勵外來投資向工業園區聚集。完善園區開發機制,實行筑巢引鳳和引鳳筑巢相結合,鼓勵多元化投資開發產業園區。建立健全園區合作開發的利益分享機制,解決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的獎金來源的問題,鼓勵園區主辦單位和各鎮加快園區的開發建設。進一步清理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規范收費行為,將各種收費降到最低限度。對汽車城實行"無費區"政策。降低用地成本,對園區工業項目建設用地地價實行政府土地"零收益"政策,即政府在土地開發、出讓不以盈利為目的,以土地開發平均成本(主要是投入園區基礎設施費用)或低于開發成本出讓土地。經區政府批準,對于投資額大、產業關聯度大、技術含量高、創稅能力強的項目在土地出讓方面給予優惠;對于“世界500強”企業和知名跨國公司投資興辦的大型項目、高科技項目,可按照“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的原則,實施更優惠的土地出讓政策。
4、進一步加快*汽車產業發展。
*年10月28日,廣東省人民政府以粵府函[*]337號批復同意設立**汽車產業基地,并納入全省工業發展總體布局。**汽車產業基地(以下簡稱汽車城)圍繞“整體規劃、分步實施、滾動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原則,堅持以汽車產業發展和生態優先為前提,以轎車產業為核心,以東風乘用車公司為龍頭,以招商引資為手段,采取重點發展,逐步延伸的策略,致力于發展汽車制造和零部件生產、汽車研發、汽車貿易服務、汽車物流、汽車博覽、汽車科技與信息、汽車文化與體育,努力把汽車城建設成為一個依托東風乘用車公司、立足*、輻射周邊省市,面向全國、接軌國際的大規模、現代化的汽車及零配件生產基地和專業交易市場、物流集散中心,使之成為集“科、工、貿、研發”為一體的綜合性汽車城。建立健全汽車城企業發展綜合服務體系,在項目洽談引進階段、項目實施階段和項目竣工投產階段,為進城企業和項目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務,協助做好與供電、供水等單位的協調工作,按自愿原則免費項目立項、用地報批、工程報建等手續。同時,成立汽車城投訴辦公室,汽車城開發建設過程中亂收費、服務質量差等情況,企業可直接向投訴辦舉報,并由投訴辦會同有關部門查處。
5、在*汽車產業建設中,相關的汽車及零部件研發、制造水平升級和檢測認證技術創新的項目,經區政府認定后,可享受本區技改貼息扶持政策。
6、對入駐*從事汽車貿易、展示、倉儲、物流等方面的國內外進口汽車整車和零配件經銷商、參賽車隊以及相關組織機構,由有關部門提供保稅服務。
7、實行行政管理“無費區”。對投資者到汽車城投資新辦的企業,除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規定需上繳省、市的部分規費外,屬區財政收入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免收。屬經營性服務收費,一律減按政策規定最低標準的70%收取。
8、用水用電方面的優惠。*年前,凡投資者在汽車城興辦的工業企業,自投產之日起,三年內用水價格穩定在*年的水平不變;投資1000萬美元以上(含1000萬美元)的生產性企業三年內免收污水處理費。企業開辦和經營過程中所需的用電、用水、設計、環保、消防、衛生、防雷設施,由企業自行采購符合技術標準的設備,自主選擇區內外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施工、安裝。任何部門不得借審批、驗收之名,強制企業接受其指定的經營服務,使用其指定經銷的商品。
9、設立汽車企業專項扶持發展資金,用于鼓勵扶持在汽車城內投資興辦的汽車及汽車零配件生產企業發展。從*年至2006年,對在汽車城內投資興辦的汽車及汽車零配件生產企業,由區財政按照其所創利潤對地方財政貢獻額的50%,每年從汽車企業專項扶持發展資金中安排資金扶持企業。對投資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外資企業,將積極協助企業辦理國家給予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優惠待遇的手續。
10、對重大投資項目實行特別優惠。對于外來投資在汽車城興辦的省級以上(含省級)高新技術項目或投資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含1000萬美元)的外資項目、投資額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含1億元人民幣)的內資項目,在用地、稅費等方面給予特別優惠。凡重大項目,均可實行“一事一議”。
11、實行政府土地“零收益”。投資者在汽車城投資新辦汽車產業相關企業的土地征用費,除按國家及省的有關政策上繳國家、省和補償農民的費用外,區級土地收益一律免收。
12、允許企業和開發商,按照規劃部門的規定在汽車城建設標準廠房,對外出租或出售。允許有實力的企業通過合法手續取得商住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建設員工宿舍、商業服務設施或其他文化娛樂等配套設施。廠房和員工宿舍可作為汽車城的配套設施,對外出租三年內租賃稅地方收益部分的50%安排用于支持企業發展。
13、在汽車城利用轉讓工業用地、廠房和閑置土地興辦與汽車相關的企業,免收當次轉讓屬地方財政收入的規費,所征契稅由區財政以支持企業發展的形式獎勵給企業。
14、按照統一規劃、統一征用、統一出讓、連片開發的原則,推進汽車城的開發建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凡從受讓之日起超過規定期限未使用的閑置土地,一律由國土部門依法收回,盤活土地資源。
15、進城企業建設期間和建成投產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進入企業進行檢查和收費。各職能部門確需對企業進行檢查的,必須要有充足的理由和依據,并須提前知會管委會;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給予糾正和解決。
16、對具有一定規模、創匯能力強、稅收貢獻大的企業除財政給予專項資金扶持發展外,列入特殊重點保護對象,統一發放合法權益“保護牌”和辦事“優先卡”,實行“四不準一優先”:即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待牌企業未經批準不準無故擅自進行檢查、參觀或從事其他有礙企業正常生產的活動,不準無故隨意斷電、斷水、封帳,不準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集資,不準索、拿、卡、要;辦事優先。
三、*區特有的投資優惠政策(節選自*區委區政府*年6月制定的《關于加快*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
生產性項目優惠措施:
對在我區投資興辦生產性項目的投資者實施下列優惠:
(一)用地優惠
1、工業項目,經國家、省認定的高新技術項目(以下簡稱高新技術項目)的建設用地給予優先辦理。
2、工業項目、高新技術項目用地、農產品加工并被認定為扶持對象的農業龍頭企業用地,除支付征地補償費用和應上繳國家、省、市的稅、費外,區屬各相關規費全免。
(二)用電優惠
3、對已安裝分時段計量電表且受電變壓器總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大工業用戶,實行峰谷電價。即將每日24小時分為平段、高峰、低谷三段,以標準電度電價為基礎,平段電價為100%,高峰為120%,低谷為70%,具體按省物價局公布的標準執行。
4、對臨時施工用電的變壓器等設備,經檢驗合格的,可在長久性供電電路中使用。
(三)用水優惠
5、*-*年三年內,工業用水價格穩定在*年的水平不變。
(四)收費減免
6、免收生產性項目城市(村鎮)基礎設施配套費,建設工程放線驗線測量費減按規定標準(工程造價1.5‰,下同)的50%收取。
7、工業項目工程定額測定費按建安工作量的1‰計收,建筑工程質量監督費按建安工作量的1‰計收。
8、工業項目減收企業治安聯防費:企業治安聯防費按文件標準的80%計收。
9、經省、市認定的高新技術項目,除享受國家、省、市有關優惠政策外,建設工程放線驗線測量費按規定標準減50%收取。自企業投產之日起,前兩年免收堤圍維護費,后三年減半收取。
10、在經*市城市規劃局*區分局與區國土資源房管局確認,用地面積在500畝(含500畝)以上連片工業園(區)內興辦的所有生產性企業,報建時建設工程放線驗線測量費按規定標準減50%收取;自企業投產之日起,前兩年免收堤圍維護費,后三年減半收取。在500畝以下工業園(區)以及工業園(區)以外新辦生產性企業,報建時建設工程放線驗線測量費按規定標準減50%收取;自投產之日起,三年內堤圍維護費減按規定標準50%收取。
11、“三高”農業項目:凡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魚塘面積100畝以上,花卉、水果、蔬菜種植面積500畝以上,山林種植面積1000畝以上的,報建時建設工程放線驗線測量費按規定標準減50%收取;自企業投產之日起,前兩年免收堤圍維護費,后三年減半收取。
高新技術產業扶持措施
在我區登記注冊并經國家、省、市有關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除享受國家、省、市有關優惠政策外,區政府還將給予以下扶持:
12、區政府設立知識產權發展和保護資金,鼓勵在*的組織和個人取得自主知識產權。對申請國內外專利的組織和個人,且擬在*區實施的,可給予一定的專利申請費資助;對具有市場前景的專利技術實施項目,可一次性給予一定的專利實施資金扶持。
13、經省、市認定的高新技術項目,區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優先安排科技三項經費支持發展。
14、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扶持作用。通過預算控制、招投標等形式,凡納入本區級預算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對于同類產品,優先采購轉化高新技術成果的產品。
規范服務,提高效率
15、實行行政審批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進一步減少審批事項,規范審批程序,簡化審批手續,提高行政效率。
16、實行政務公示制和承諾制,公開審批內容、條件、依據、程序和時限,凡資料齊全,手續齊備,符合政策法律規定,屬我區權限范圍內的投資項目申請,由區政府投資服務中心受理,能隨到隨辦的給予隨到隨辦,不能隨到隨辦的,實行并聯審批,限時完成:屬立項的限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項目限七個工作日內辦結。不予批準的,要向申辦者說明理由。
17、實施項目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由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協調解決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18、實行收費公示制,規范收費行為。公開收費內容和標準,簡化收費方式,增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透明度。加大對涉及企業收費的監督、檢查力度,防止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嚴禁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超范圍收費以及以保證金、抵押金等方式變相收費等行為,進一步減輕投資者負擔,降低企業經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