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伏季休漁實施制度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指導思想
以養護海洋漁業資源,促進海洋捕撈漁業的可持續發展,保護漁民的切身利益為宗旨,以《漁業法》和農業部農漁發2號文為依據,統一認識,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嚴格執法,強化監管,確保今年伏季休漁成功。
二、目標要求
從年6月1日零時起至7月31日24時止,所有拖網(含拖蝦、拖貝)、圍網及摻繒作業漁船,不論是單一作業的或是兼業生產的,內地的或是港澳臺及外籍的,一律禁止在北緯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捕魚作業。本省休漁漁船實行船回原籍港,網具封存倉,捕撈證集中,嚴格執行休漁制度。
三、實施步驟和主要工作
今年我省伏季休漁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現在至5月底)
本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宣傳發動,提高認識,特別是提高漁區廣大干部和漁民群眾對伏季休漁重要意義的認識,充分做好伏季休漁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和工作準備。
1、組織發動
(1)層層發動。省政府召開全省伏季休漁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歐副省長講話,省海洋與水產廳、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邊防局等部門領導發言,全面動員和部署我省伏季休漁工作。同時轉發農業部關于在南海海域實行伏季休漁的通知,提出我省的貫徹意見。此外,沿海各市縣鎮也要作出具體部署。
(2)省海洋與水產廳于4月下旬召開全省伏季休漁工作會議,具體落實省政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動員和組織全系統的力量,打好伏季休漁這一仗。
(3)宣傳教育。從4月份開始,在全省范圍內掀起聲勢浩大的伏季休漁宣傳熱潮。組織工作組,深入漁村、港口、碼頭、市場、油庫等漁業活動場所懸掛橫幅、張貼標語、通告,向漁船、漁民派發宣傳資料,出動宣傳車巡回廣播,制作宣傳錄音錄像帶在漁村、碼頭、市場反復播放,在二級以上漁港設立伏季休漁倒計時牌。省、市、縣都要充分利用電臺、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開展一系列的伏季休漁宣傳活動,做到“廣播有聲,電視有像,報刊有文”,使伏季休漁成為漁民群眾的自覺行動。
2、加強領導
(1)沿海各級人民政府要把伏季休漁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作為當前工作的一件大事來抓,切不可掉以輕心。主管漁業的市長、縣長、鎮長要親自抓,防止發生突發事件。各有關部門要通力合作,齊抓共管。海洋與水產、公安、工商、邊防、流漁、宣傳等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伏季休漁的宣傳、管理、執法、治安等方面的工作,把好海上、碼頭、港口、市場、冷庫、油庫等管理關,落實責任,綜合管理。
(2)各級海洋與水產部門要把伏季休漁作為當前的一件中心工作來抓。一把手要親自掛帥,成立伏季休漁專門工作班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漁政、漁監、船檢要全力以赴,確保伏季休漁指揮系統順暢、高效。
(3)各漁業鎮要成立相應的機構,由書記、鎮長掛帥,負責本鎮伏季休漁的組織管理工作。
3、做好休漁管理的準備工作
(1)負責伏季休漁監督管理的執法隊伍、船艇要制訂具體的行動方案,做好海上執勤、陸上管理等方面的準備,使執法隊伍、船艇處于最佳狀態。
(2)各有關單位要落實伏季休漁所需的活動經費包括宣傳費用、管理費用,要在5月中旬以前到位。
(3)加強對準備工作的檢查督導。省將在5月對各地的伏季休漁準備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點放在以拖網作業為主的漁港,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各級海洋與水產部門和漁業鎮必須確保所屬的休漁漁船于6月1日零時前全部回到原籍港、封網具、上繳捕撈許可證。對逾期未返港的一律按違反休漁規定處罰。
(二)實施階段(6月1日至7月31日)
本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做好伏季休漁的監督管理,對違規漁船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手軟。同時,要做好伏休漁船的安全管理、漁民培訓、修船補網、生活安排等,保證伏季休漁有序、穩妥地進行。
1、強化監管
休漁期間,海洋與水產、公安、邊防、工商等有關部門要緊密配合,實行“海上查,港口堵,市場管,冷庫盤”的全方位管理。海上管理以漁政海監隊伍為主;港口管理以漁監隊伍為主;其他管理以工商、公安等部門為主。海陸結合,齊抓共管,不留死角。
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加強對重點地區、漁港的管理。由省海洋與水產廳牽頭,統一組織若干次聯合檢查行動,對重點地區和重點漁港,要派出工作組駐點和巡回檢查,并組織各市縣交叉檢查,嚴格把好管理關。
要加強對非休漁漁船的管理。對經批準到南沙漁場作業的拖網漁船要一律安裝gps船位監控系統,進行跟蹤管理,防止其進入北緯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生產;對刺釣作業漁船要加強監管,防止其變相更改作業從事拖網、圍網或摻繒作業;外籍漁船、流動漁船、港澳臺漁船、外海區漁船及其他有關漁船,均須按伏休規定嚴格監管,不得例外。
2、嚴格執法
對休漁期間在海上違規作業的漁船,一律要從重給予處罰,最高可處以五萬元罰款、沒收漁獲物、漁具和吊銷捕撈許可證。對嚴重違反休漁規定、聚眾鬧事、抗拒管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加強宣傳
除了廣泛宣傳休漁的意義外,及時通報伏休工作進展情況,重點宣傳伏休工作做得好的集體和個人。對休漁期間頂風違規的漁船和人員公開曝光,尤其是抓好第一艘違規漁船和第一個違規船主的公開曝光。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聘請信息員,發動群眾對違規行為舉報,以便及時處理違規者。
4、搞好服務
(1)按照堵疏結合的方針,引導部分漁民合理調整作業或修船、修機補網,安排漁民參加技術培訓和學習漁業法律法規,組織有條件的漁民外出參觀、旅游、考察等。
(2)各級漁監部門和漁業鎮要切實安排好漁船停港的錨地、泊位,指導和幫助漁民搞好船只保養,同時加強漁港港務管理,為漁民休漁創造一個良好的停泊、避風、衛生、治安條件,有關部門要做好開捕前的供油、供冰、供水等后勤服務保障,確保漁民在8月1日零時能正常出海生產。
(三)總結驗收階段(8月1日至9月初)
1、組織專家對伏季休漁效果進行調查評估。
2、8月底前后召開全省伏季休漁總結大會。
3、開捕后,各級海洋與水產部門及其所屬的漁政、漁監、船檢機構應繼續大力向漁民群眾宣傳保護海洋漁業資源的重要意義,教育他們嚴格遵守南海區機動漁船底拖網禁漁線以內禁漁的規定和幼魚幼蝦保護等有關規定,嚴格查處違犯漁業法律法規的案件,引導和督促漁民有序合法生產,預防開捕后捕撈強度過大、過密、過猛,鞏固伏季休漁成果。
四、主要措施
1、嚴格界定休漁對象。我省實行休漁的漁船是:所有拖網漁船,包括拖蝦、拖貝漁船和拖圍、拖刺、拖釣兼業漁船;圍網漁船,包括圍、刺、釣兼業漁船;摻繒漁船,包括摻繒與刺釣兼業漁船;外海區漁船、流動漁船,港澳臺漁船、外籍漁船也不得例外。
2、嚴格執行休漁規定。凡是要實行休漁的漁船,休漁期間不能改作刺釣作業;如果漁船船主堅持要改,休漁期后不能再改為拖網、圍網或者摻繒作業。休漁期間,不能增加到南沙漁場作業的船數,各級要嚴格執行,不得擅自批準;允許到南沙漁場生產的漁船,不得在北緯12度以北海域生產,一旦發現取消其到南沙漁場生產資格,并按違反休漁規定處罰。嚴格控制資源監測船的數量,除了南海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批準的資源監測船外,各地一律不準開資源監測船的口子,如有發現,嚴肅處理。休漁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違規作業漁船供油、供冰、不得代凍、代購、銷售未經漁政海監部門處理的違禁漁獲物,對不需休漁的漁船實行憑有效捕撈許可證補給,防止出現漏洞和避免影響這些漁船的正常生產。
3、嚴格依法行政。休漁管理是一項法律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必須依法行政,防止簡單粗暴和矛盾激化。執法量罰不得超出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除了集中捕撈許可證外,其他漁船證件不要集中;漁政、漁監、船檢要積極實行聯合執法,一個窗口、一條龍為漁民服務。
4、加大漁業資源的管理力度。對灘邊罟、電炸毒魚等嚴重破壞資源的作業,要堅決清理,從重處罰。要繼續清理整頓“三無”漁船、外漁區漁船和沙灘船廠,打擊各種破壞漁業資源的行為,全面提高漁業管理水平。
5、加強漁船安全管理。休漁期間,漁船要切實采取措施防臺、防火、防盜,做好伏休安全工作,各漁業鎮要抓落實,海洋與水產(漁監)、公安(消防)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并加以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