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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集體月度考評工作在學校學生工作處統一部署下,采取量化管理、分級考評的辦法,即按照《班集體月度考評標準》內容,由院(部)考評小組逐項考核,上報學校考評小組審定。
(二)成立學校和院(部)班集體考評小組。
1、學校考評小組。組長:團委副書記;副組長:學工處學生科負責人、學生會主席、督導會主席;成員:團委、學生會各部長。
2、院(部)考評小組。組長:團總支書記;副組長:黨建常務主任、學生會主席;成員:團總支、學生會各部長,黨建學生副主任。
(三)考評內容:
1、班級管理(30分);
2、宿舍管理(30分);
3、班團建設(40分);
4、加分。
(四)考評時間:每月1日至月底。
(五)考評程序:
1、院(部)考評小組每周做好日常考核記錄,每月下旬向班級任課老師和宿管老師征求意見,查閱團干、班干、黨建對象的考勤和社區學生品行表現情況,查閱班級管理記錄,以及各種通報資料,月底前后對照《班集體月度考評標準》逐項打分。
2、院(部)考評小組根據各班級打分排序,評出10%的先進班集體(90分以上),20%的表揚班集體(80分以上),以及批評班集體(60分以下),并于每月5日上報學校考評小組。
3、學校考評小組將各院(部)上報的月度考評結果進行審核匯總,于每月8日左右發出通報。內容:先進、表揚、批評班級的名稱、班主任、團支書、班長姓名。同時對曠課、外宿等違規違紀的團干、班干(含寢室長)和黨建對象分別向院(部)學工辦、黨建小組提出批評教育和撤換(銷)建議。
(六)、班集體月度考評既作為每學期團委創先評優和每學年學校評獎評優、減免學費和勤工助學的依據,同時也作為班主任月度考核的參考依據。
二、班集體月度考評標準
(一)班級管理30分
1、教室文明衛生(3分),以團委檢查為依據。受表揚的為3分;受批評的為0分。其余的為1分;
2、學生到課率(6分),以教學通報和院(部)檢查為據。低于80%的一次扣3分。
3、每月召開一次主題班會(3分),以院(部)檢查為據。召開并效果好為3分;召開效果一般為2分;未召開為0分。
4、每周召開一次班會(4分),以院(部)檢查為據。召開一次為1分。
5、刊出黑板報(3分),以團委檢查為據。受表揚的為3分;受批評的為0分;其余的為2分。
6、積極參加學校院(部)活動(3分),以院(部)檢查為據。缺一次扣1分;少于規定人數一次扣1分。
7、校園、教室學生違紀(主動申報除外)(4分),以處分文件為據。嚴重警告以下一人/次扣2分;記過以上一人/次扣4分。
8、校園、教室學生違規通報批評(4分),以學工處和院(部)檢查為據。一人/次扣1分。
(二)宿舍管理30分
1、寢室文明衛生(4分),以宿管科、院(部)檢查為據。班級寢室中“文明寢室”間數少于60%的扣1分,少于50%的扣2分,少于40%的扣3分。
2、寢室安全有序(5分),以宿管科、院(部)檢查為據。火警一次扣2分;寢室內斗毆、經商、養寵物、內盜等違規行為一人/次扣1分。
3、學生在上課時間滯留寢室(4分),以宿管科、院(部)檢查為據。二人/次扣1分。
4、及時通報處理寢室糾紛和問題(4分),以宿管科、院(部)檢查為據。未通報處理一人/次扣2分;不及時一人/次扣1分。
5、私自調換寢室(主動報告除外)(4分),以宿管科和院(部)檢查為據。一人/次扣1分。
6、宿舍學生違紀(主動報告除外)(4分),以處分文件為據。嚴重警告以下一人/次扣2分;記過以上一人/次扣4分。
7、宿舍學生違規通報批評(5分),以學工處和院(部)檢查為據。一人/次扣1分。
(三)班團建設40分
1、建立班級管理制度(3分),以院(部)檢查為據。建立并落實為3分;建立未落實為1分;未建立為0分。
2、明確團干、班干職責(3分),以院(部)檢查為據。明確并落實為3分;明確未落實為1分;未明確為0分。
3、班委、團支部月度工作計劃(3分),以院(部)檢查為據。有計劃效果好為3分;有計劃效果一般為1分;無計劃為0分。
4、班級管理記錄(3分),以院(部)檢查為據。有記錄并規范為3分;有記錄不規范為1分;無記錄為0分。
5、團干班干表率作用(5分),以院(部)檢查為據。曠課、外宿等違規一人/次扣1分。
6、黨建成員先進性(5分),以院(部)檢查為據。表現差一人/次扣1分。
7、完成繳費任務(4分),以學工處、院(部)檢查為據。按規定扣分。
8、完成交辦任務(4分),院(部)依據完成任務情況給分。
9、良好的班風、學風(5分),以任課老師、宿管員評價為據。好5分;中3分;一般2分;差0分。
10、班級團結和諧安全(5分),學工辦、團總支依據班級狀況給分,表現差不給分。
四、加分
1、班級、學生受到院(部)、處室表揚、表彰(以文件為據),一班次、一人次加1分。
2、班級、學生受到學校、市級、廳級表揚、表彰(以文件為據,不含“三好學生”等常規評先),一班次、一人次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