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文明單位建設管理細則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深入貫徹《**省文明單位建設條例》,加強對文明單位的建設和管理,根據《條例》規定和各地的實踐經驗,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創建文明單位活動是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的重要形式,是把兩個文明建設的任務落實到基層的有效載體。文明單位是由黨委政府共同命名的綜合性榮譽稱號,是上級部門評先樹優的先決條件。
第三條創建文明單位的范圍系本省境內經濟獨立核算,建有共產黨基層組織和工會基層組織的單位: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國有、集體、私營、合資等各種所有制形式的企事業單位,各級各類學校,中直機關駐我省的單位。大型企業集團下屬的二級機構,林業局所屬的林場等符合上述條件的,可按獨立單位對待。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的科處室,車間、居委會等參加單位內部的創建活動。人員在30人以下的規模較小單位,一般不命名省級文明單位。
第四條文明單位創建活動要堅持重在建設的原則,從提高干部群眾的整體素質出發,做到兩個文明有機結合,協調發展,努力提高經濟效益,注重社會效益。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加強創建文明單位活動的組織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要把各自開展的專項創建活動與創建文明單位活動結合起來,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單位要從本單位的實際出發,開展有特色的創建活動;要從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入手,以群眾滿意為標準,把好事辦實,實事辦好,力戒形式主義。
第五條文明單位建設工作要納入機關、事業單位目標責任制和企業經營承包責任制,作為考核領導班子政績和干部獎懲、選拔使用的重要依據。
第六條黨委、政府和各單位要為開展文明單位建設活動提供人員、設施、經費等必要條件,把創建活動所需資金列入當地財政預算和單位財務計劃,及時撥劃,??顚S?。
二、條件
第七條文明單位必備條件的具體內容是:
(一)堅持高舉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堅持兩手抓,兩手硬,把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融于實際工作的全過程,做到兩個文明有機結合,一體化管理,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取得顯著成績。
(二)把創建文明單位活動作為兩個文明一起抓的有效載體,擺上領導重要日程;成立文明單位建設領導小組,有具體辦事部門,領導小組每季研究一次創建工作;從本單位的實際出發,提出切實可行的創建目標,制定體現兩個文明有機結合的科學規劃和具體措施;發動職工積極參與爭做文明職工、文明市民,爭創文明班組、文明車間、文明家庭等基礎創建活動;干部、群眾有較強的創建意識、能開展經常性的突出行業特色的創建活動,效果明顯。
(三)領導班子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決策科學民主,實事求是,作風正派;主要領導思想解放,大膽改革,謙虛謹慎,勇于創新;班子成員務實高效,廉潔自律,密切聯系群眾,善于聽取不同意見,關心群眾疾苦,在群眾中有較高威望。
(四)有針對性地開展經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弘揚大慶精神、鐵人精神、北大荒精神、突破高寒禁區精神,深入開展形勢任務教育,引導人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總結在培育共同理想、愛崗敬業、艱苦奮斗等方面的典型,用身邊的好人好事教育群眾,在深化改革和各種利益關系的調整過程中,顧大局、識大體,個人利益服從國家和集體利益,干部職工的素質明顯提高。
(五)經營進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教育,逐步完善道德規范,建立平等、團結、友愛的新型人際關系;樹立講道德、守信譽、風氣正的良好的社會形象;形成文明禮貌、敬老愛幼、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的道德風尚。
(六)教育、科技、文化建設取得明顯進展。結合實際工作,有計劃地組織成人教育、業余教育、技術練兵等;尊重知識,尊重人才,認真落實知識分子政策;大力應用和推廣先進科技成果,勞動生產率居先進水平。
(七)建立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移風易俗,樹文明新風,堅決掃除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有效制止婚喪事大操大辦、封建迷信活動;職工業余文體生活豐富多彩,寓教于樂,寓教于活動之中,陶冶人們的情操。
(八)堅持開展法制教育,嚴格依法辦事。群眾民主法制觀念不斷增強,晚婚率、晚育率、獨生子女率達到標準,無計劃外生育,沒有超過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人身傷亡、經濟損失等問題,無重大刑事案件。開展綜合治理,對兩勞釋放人員和重點人的教育工作成效顯著,治安狀況、生產生活程序良好。
(九)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和當地的衛生管理制度,“三廢”(廢水、廢氣、廢渣)得到有效治理,達到國家規定的指標;因地制宜地綠化、美化環境,無私建濫建,無濫采濫伐,無違法占地等問題;勞動保護設施逐步完善,安全生產措施落實;職工福利事業不斷發展,每年有計劃地辦幾件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好事、實事。
(十)堅持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注意引進和吸引國內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運用現代化手段實施科學管理。生產經營性單位能主動面向市場,轉換經營機制,主要經濟指標達到同行業的先進水平;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能面向服務對象,強化內部管理,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取得良好社會效益。
第八條文明單位要利用各自優勢,抓好軍警共建及工農、街企、廠校等多種形式的共建活動,積極參與當地創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行業等相關的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在尊師重教、搶險救災、扶貧濟困、興辦公益事業等方面走在前列,充分發揮文明單位的先進示范作用。
三、命名
第九條申報文明單位要在正式申報前三個月,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并發動本單位群眾認真自評、自查。各級文明委在向上級正式推薦或命名文明單位之前,有條件的要利用新聞媒體將擬推薦、命名單位向社會公開,認真征求紀檢、監察、審計、計生、環保、愛衛、綜合治理等相關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意見,廣泛聽取這些單位所在地群眾和服務對象的反映,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做出決定,以保證命名質量。
第十條農墾、森工、哈鐵和省直機關、省高校文明委要主動加強與市(地)、縣的聯系,推薦省級文明單位或命名本系統文明單位時,應當首先征求被推薦單位機關所在市、縣的意見。
第十一條各級文明單位實行晉檔升級預報制度,推薦文明單位(標兵)要在命名年度前一年的年底,把擬推薦單位名單和相關材料上報文明辦。
第十二條對破格申報的單位要從嚴掌握。創建活動規范,成效特別顯著,社會效益突出的單位可以破格申報,一般破格只躍一個檔次。
四、管理
第十三條各級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要切實負起文明單位創建活動的管理責任,及時指導基層單位制定創建文明單位活動規劃或方案,有針對性地進行分類指導;定期檢查文明單位創建活動的進展情況;總結推廣文明單位建設的示范性經驗,樹立有行業特色的先進典型,組織開展理論研討活動;溝通文明單位之間的聯系,協調文明單位共建聯建活動;對發生嚴重問題的單位給予批評幫助,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四條各級文明單位要自覺加強自我管理并實行年度報告制度。市地以上文明單位(標兵)要認真填報“年度報告表”,并于次年三月底以前上報其管理部門。不按時填報和報告時弄虛作假的單位,命名滿四年時,沒有重新申報的資格。
第十五條文明單位門前只懸掛最高檔次的文明單位牌匾,其它級別的同類榮譽牌匾放在榮譽室里。文明單位被撤銷榮譽稱號和文明單位命名滿四年未被重新命名的,其榮譽牌匾不得再懸掛,由管理部門及時收回。
第十六條各系統開展創建文明行業活動要以文明單位建設為基礎,突出“為人民服務,樹行業新風”的主題,狠抓文明窗口建設,促進本系統文明程度整體水平的提高。
第十七條各級文明辦要健全文明單位檔案,把文明單位的申報審批表、年度報告表、主要事跡材料、文明單位變化情況、有關部門意見反映等基礎材料收集齊全,整理規范有序。各級文明單位要從實際出發,不斷完善創建活動檔案,把創建規劃,基礎創建活動的評選條件、考核辦法、獎懲結果、先進典型、重大活動紀實等資料,以文字或圖片、音像等形式認真收集,科學歸檔,便于查閱。
第十八條文明單位合并或分解時,按以下原則掌握:兩個以上單位合并,可保留其主體單位的榮譽稱號,由原命名機關予以考核認定。如其主體單位不是文明單位或文明單位檔次較低,要經過一年以上時間的創建,具備條件的,可按其合并單位中榮譽最高的級別申報。分解了的文明單位,其主體單位可申報繼承原榮譽稱號,由原命名機關及時予以考核認定;分離出來的單位,經過一年以上時間的創建,具備條件的,可申報原級別文明單位。
五、獎勵與處罰
第十九條各級文明獎牌設計要莊重,尺寸要規范:省級高50公分,寬70公分;市(地)級和系統級高40公分,寬60公分;縣(市)區級高35公分,寬55公分。質地選材可依據各自的經濟狀況自定。
第二十條文明單位應在命名當年兌現一次性物質獎勵。獎勵對象應包含本年度離退休的職工。獎金數額用職工月平均工資額(不含各種補貼)衡量,限額是省級文明單位標兵不超過120%,省級文明單位以下各檔次按10%遞減。對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獎勵范圍不超過職工總數的5%,獎勵金額不超過職工獎金的一倍。黨政機關、學校和其它事業單位的獎勵費用可以從本單位經費包干節余或其它收入中解決。
第二十一條文明單位出現嚴重問題需要處理的,該單位主管領導要在兩周內將發生的問題上報所在市地縣或系統文明辦,問題復雜的可先報情況,待查清后詳報。對縣(區)級文明單位應在三個月內做出處理;對市(地、系統)和省級文明單位,在六個月內做出處理。
第二十二條文明單位命名滿四年,經過重新申報未被重新命名的單位,一般可按下一檔文明單位,經過兩年以上時間的創建,達到標準的,可以重新申報原級別文明單位。
第二十三條各級文明辦要加強自身建設,為基層創建文明單位活動服務。要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減輕基層負擔。參加文明單位活動服務。參加文明單位考核和審定的人員要樹立良好形象,不接受超標準接待,不游山玩水,不接受禮品,禮金、不搞禮節性迎送,對違法違紀者要嚴肅處理。受檢查單位有支持、監督的責任。
六、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細則》由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細則》自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