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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八屆十次全會和全市投資工作暨整治優化發展環境大會精神,促進全局干部職工規范行政行為,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能,優化發展環境,促進我市經濟跨越式發展,按照市里“四條禁令、三項制度”要求,現就我局促進經濟發展優化投資環境作如下規定:
一、積極運用財政政策,優化投資環境
1、嚴格依法行政。對財政部門各項行政權力包括行政許可、非許可的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裁決等具體行政行為的執法依據進行認真梳理,經市法制辦確認后對外公布,任何部門行使公布外的行政權力,被視為行政亂作為,進行責任追究。
2、規范財政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關于對我市開發區企業每月20日前不得進行檢查的要求,20日后確需要檢查的,檢查單位要將檢查理由、事項等內容報分管局領導,經分管局領導同意和市法制辦備案后,由財政監督檢查局出具檢查通知書方可進行檢查。
3、認真清理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業投資項目收費。要與物價部門緊密合作,對開發區、工業園區涉及工業投資項目的各項行政性收費進行全面清理,在清理的基礎上逐步減少和免除各項收費,逐步實現“零收費”。
4、進一步加大對縣區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按季及時兌現縣區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貼息,為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發展提供良好的投資環境。
5、加大招商引資扶持力度,及時兌現各類招商引資財稅獎勵政策。
6、加快用于支持企業發展的資金撥付。市本級財政安排的扶持企業發展資金,經批準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撥付。上級部門安排的用于企業發展、科技創新等資金,在財政指標和資金到達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撥付。
7、積極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貫徹落實國家關于促進環境保護、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等一系列政策規定,盡快研究并出臺促進地方產品更多地參與市場競爭的具體措施,提高我市企業進入政府采購市場參與競爭的機會和能力,促進我市地方企業發展。
8、要加強財政票據管理,從源頭上規范各執收執罰行為,為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促進經濟發展服務。
9、進一步簡化工作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停止執行外商投資企業財政登記、年檢及報表抽檢業務;停止執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行政許可項目,實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制度。進一步簡化用于支持企事業改制的土地出讓金返還程序和手續,縮短辦事時間,提高辦事效率。
二、加強行政效能建設,嚴格責任追究
10、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第一位接受咨詢或受理的財政工作人員為首問責任人,實行外部程序內部化,無論服務對象詢問或需辦理的事項是否屬于其崗位職責范圍,必須熱情接待,當場及時辦理或引導、協調辦理。
11、實行兩次終結制。無論是審批事項還是非審批事項,能一次辦理的必須一次辦理,不能一次辦理的,要進行一次性告知,第二次辦理時必須終結。
12、實行超時默認和缺席默認制度。各處室(部門)要嚴格遵守《**市財政局限時辦結制度》,對在承諾時限內未辦結的事項,實行超時默認制,其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超時限處室(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幾個處室(部門)共同協作完成的工作,對拒絕參與或不接受牽頭處室(部門)協調的單位,牽頭處室(部門)按既定程序啟動工作,實行缺席默認制,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缺席處室(部門)主要負責人承擔。
13、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市財政局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規定的24種過錯行為,以及不認真履行局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等九項制度規定,違反局“七個不準”、“八條禁令”,造成影響較壞或服務對象投訴的,嚴格按照《**市財政局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規定,根據事實和情節,分別按照下列規定追究:
(1)酌情扣發年終績效獎勵。對過錯責任較輕者,可按10%至50%扣發年終績效獎勵;過錯較大的全部扣除。
(2)責令檢查、改正。對應予追究責任的,視情形由過錯人寫出書面檢查,并由局監察室、人事處督導其改正過錯。
(3)談話、告誡。對應予追究責任的,視情形由組織進行誡勉談話。
(4)追償全部或部分賠償費用。對應予追究責任的,視情追償全部或部分由國家預先承擔的賠償費用。
(5)內部通報批評。對應予追究責任的,或受到誡勉談話的工作人員在誡勉談話后,仍無改進,或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達到整改要求的,在局內給予通報批評。
(6)暫緩提拔。對應予追究責任的,或受到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的,2年內不予提拔使用。
(7)調整工作崗位。對應予追究責任的,或受到有關處理后仍無明顯改進或繼續造成不良影響的,可按照“先免職、后甄別,先停職、后查處,先換崗、后調整”的原則進行處理。
(8)降職使用。對應予追究責任的,視情形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給予“正職降為副職、上級職務降為下級職務、領導干部降為一般干部”的處理。
(9)免職、辭退。對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損失的,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或辭退處理,聘用人員則予以辭退,其單位主要領導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14、本規定從20**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