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住宅項目供電設施建設管理制度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第一條為規范**市新建住宅項目供電設施建設行為,根據《**省城市房地產開發交易管理條例》和國家《城市電力規劃規范》、《城市中低壓配電網改造技術導則》等有關規定,結合**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五華區、盤龍區、官渡區、西山區、呈貢新區、空港經濟區等城市中心區的新建住宅項目,包括住宅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以及住宅區內公共設施用房和經營性用房(不包括農村自建房)的供電設施建設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新建住宅項目供電設施建設,由供電部門根據國家和行業標準,按照統一設計、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的原則組織實施。
第四條新建住宅項目供電設施建設,是指自上級電源高壓Τ接箱電源出線至住戶“一戶一表”電表箱止的所有供電配套設施、線路及安裝工程。包括:工程設計、高壓Τ接箱、高壓出線、變配電站(不含征地、拆遷、建房費用)、低壓線路、低壓Τ接箱、線路基礎、土建工程、“一戶一表”表箱等。
第五條新建住宅項目供電容量基本配置標準為:
(一)每戶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按4KW/戶配置;90平方米至150平方米的按6KW/戶配置;150平方米以上的按8—10KW/戶配置。
(二)住宅項目的其他配套用房供電容量,按每平方米40W/配置。
(三)高于或低于基本配置標準的住宅項目由建設單位與供電部門雙方約定配置標準。
第六條新建住宅項目供電設施建設工程費標準,由**市價格主管部門對住宅供電設施建設成本進行審核制定,經市政府批準后實行。
第七條新建住宅項目供電設施建設工程費,由供電部門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核定的建筑面積,向住宅項目開發單位收取。
第八條供電部門收取的供電設施建設工程費,應當集中管理、專戶存儲、專門用于新建住宅項目供電設施建設和維護。供電設施建設工程費如有節余留在專戶中滾動使用或彌補其他住宅項目供電設施建設資金缺口,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條供電部門在收取供電設施建設工程費后,不得擅自再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其他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時間建設住宅項目供電設施和按時供電,承擔今后的用電安全、維修、改造及日常運行管理工作。
第十條供電部門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供電設施建設工程合同時,應當向開發建設單位出具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電力工程建設規范,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供電配置容量、材料和設備配置檔次及供電設施建設工程費的具體標準。
第十一條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合同約定配合供電部門協調外線建設破路等相關事宜,并按期提供配電設施用房和通道。
第十二條住宅項目內部的電力管網建設規劃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向規劃管理部門申報;住宅項目外部的供電線路路徑規劃由供電部門負責向規劃管理部門申報。
第十三條新建住宅項目供電設施建設工程,應當按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公開招投標。
第十四條供電部門應當于下年度一季度末,將上年度供電設施建設工程費收支使用情況向**市價格、審計主管部門報告。**市價格、審計部門定期對住宅小區供電設施建設工程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價格管理等有關規定的,由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查處。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年6月1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