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出租汽車客運資格管理條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第一條為加強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維護出租汽車市場秩序,提高出租汽車駕駛員的職業道德和服務經營水平,促進出租汽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保護出租汽車經營者和乘客的合法權益,根據《安徽省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市區行政區域內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出租汽車客運資格管理工作,其所屬的市出租汽車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出租汽車駕駛員資格管理工作。
第四條對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駕駛員,依法實行駕駛員客運資格許可制度。
第五條申請出租汽車客運資格證,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公安機關核發的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
(二)具有三年以上駕齡,且無重大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三)身體健康,年齡在60周歲以下;
(四)經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對有關法律、法規和服務規范、機動車維修、旅客急救基本知識和技能等考試合格。
第六條申請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應向市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填寫《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申請表》;
(二)交驗身份證或暫住證、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文化程度證明等有關材料。
市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對應當由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應當在辦公場所予以告示。
第七條市出租汽車管理機構進行審核后,認為符合申請出租汽車客運資格證法定條件的,通知申請人參加出租車客運資格考試。申請人需要培訓的,由其自行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培訓單位進行培訓。
第八條經考試合格者,發給考試合格證;未落實經營單位或車輛的合格人員,將其考核情況記入出租車駕駛員檔案,待落實經營單位、車輛后再發給客運資格證。每輛出租汽車允許配備3名駕駛員。
第九條出租汽車客運資格證(以下簡稱客運資格證)分為正證和副證。
正證正面記載持證人的證件號、姓名、單位、車號,并有監督電話、證件有效期和持證人照片;背面印有持證須知。副證記載持證人的證件號、姓名、車號和管理記錄。
第十條客運資格證須安置在出租汽車副駕駛室前指定位置,接受乘客和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客運資格證只準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涂改、偽造。
第十一條出租汽車經營者需聘用出租汽車駕駛員,應從考試合格的人員中選聘。所選聘人員由出租車管理機構發給客運資格證后,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與聘用的駕駛員訂立勞動用工合同。
第十二條駕駛人員要求變更服務車輛的,必須按規定辦理相應變更手續。客運資格證內容與實際駕駛車輛不相符的,視為無效客運資格證。
第十三條客運資格證因過戶、車號更換、損壞、遺失補辦的,應當提供有關證明,向出租車管理機構申請換證。出租車管理機構審核認為符合換證條件的,應當及時換發或補發客運資格證。
第十四條客運資格證有效期為4年,持證人應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到出租車管理機構申請換證。出租車管理機構對客運資格證進行審驗,審驗合格的,重新發給客運資格證。
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換證的,可事先申請提前或延期換證。
第十五條出租車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客運資格證的日常管理,重點對下列情況進行監督:
(一)客運資格證違章記載情況,處理是否結束;
(二)駕駛的車輛與客運資格證規定的車輛是否相符;
(三)車輛營運手續是否齊備有效;
(四)持證人與聘用業戶是否簽訂合法的勞動用工合同及安全責任書。
第十六條客運出租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出租汽車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依法予以處罰:
(一)未持出租汽車駕駛員資格證上崗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元以下罰款;
(二)超出許可的營運區域營運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出租汽車駕駛員資格證;
(三)無故拒載乘客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出租汽車駕駛員資格證。
出租汽車駕駛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規定的,應當自覺接受有關管理機構的處理。
第十七條市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具體的出租車客運資格證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市交通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