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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進一步規范市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各項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和辦公室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
二、辦公室組成人員在行政工作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努力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創新意識和效率意識,緊緊圍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與時俱進,勤奮工作,服從安排,忠于職守,講求效率,清正廉潔,保證政令暢通。
三、辦公室各科(室、隊)和市政府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機關事務中心)、市政府東樓事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東樓事務中心),要依照市政府的有關政策規定和市政府辦公室“三定”方案規定的職責要求行使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獨立負責地做好工作。要轉變工作作風,提高服務質量,簡化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切實為市政府和基層搞好服務。
第二章辦公室組成人員職責
四、辦公室由下列人員組成:秘書長(主任)、副秘書長,副主任,紀檢組長,各科(室、隊)科長,機關事務中心主任、東樓事務中心主任。
五、辦公室實行秘書長負責制,秘書長(主任)領導辦公室的全面工作。副秘書長、副主任、紀檢組長協助秘書長工作,并向秘書長(主任)負責。
六、秘書長(主任)召集和主持辦公室全體會議和秘書長(主任)辦公會議。辦公室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必須經辦公室全體會議或秘書長(主任)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七、副秘書長、副主任、紀檢組長按分工負責處理分管工作。受秘書長(主任)委托,負責其他方面的工作或專項任務,并可代表辦公室進行對外活動。
八、秘書長(主任)外出或休假,由秘書長(主任)委托的副秘書長或副主任主持辦公室工作。
九、各科(室、隊)科長,機關事務中心主任、東樓事務中心主任負責本科(室、隊)、本單位工作。
第三章請示報告制度
十、副秘書長、副主任、紀檢組長、機關事務中心主任、東樓事務中心主任對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秘書長(主任)請示報告。各科(室、隊)也要及時向分管副秘書長、副主任、紀檢組長匯報工作。
十一、秘書長(主任)外出,向市長或常務副市長報告,批準后要安排好辦公室工作。
十二、接有關書面通知,副秘書長、副主任、紀檢組長代表辦公室外出參加公務活動,由秘書科向秘書長(主任)報告;接有關電話、電傳通知,由總值班室向秘書長(主任)報告。
十三、副秘書長、副主任、紀檢組長陪同市政府領導同志出差、開會、考察、下基層調研,由市政府領導同志秘書通知總值班室,總值班室匯總后,向秘書長(主任)報告。
十四、副秘書長、副主任、紀檢組長受市政府領導同志委派,單獨出差、開會、學習、考察或執行緊急任務,出發前和完成任務后,向秘書長(主任)報告情況。
十五、上級通知市政府領導同志外出開會、學習、考察的公文(含傳真件),統一交由秘書科提出擬辦意見,送相關專業科室向上逐級報告,并復印送秘書長(主任)閱知;總值班室接到上級要求市政府領導同志外出開會、學習、考察等電話通知,提出擬辦意見直接報告秘書長(主任)或相關副秘書長、副主任、紀檢組長,并呈請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
十六、科(室、隊)長、機關事務中心主任、東樓事務中心主任因工作外出或休假向分管領導報告。科員外出或休假按程序報告。
第四章會議制度
十七、辦公室實行辦公室全體會議和秘書長辦公會議(黨組會議)制度。
十八、辦公室全體會議由秘書長(主任)、副秘書長、副主任、紀檢組長、各科(室、隊)科長,機關事務中心主任、東樓事務中心主任組成,由秘書長(主任)召集和主持。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一)傳達市委、市政府重要會議精神和重大工作安排部署,研究討論貫徹措施;
(二)討論辦公室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
(三)討論決定辦公室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四)分析辦公室的階段工作,研究加強和改進措施;
(五)討論重要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六)通報重要情況。
辦公室全體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根據需要可安排其他工作人員列席會議。
十九、秘書長(主任)辦公會議(黨組會議)由秘書長(主任)、副秘書長,副主任、紀檢組長組成。由秘書長(主任)召集和主持。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一)研究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重要會議、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領導指示精神的措施和辦法;
(二)討論決定辦公室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和重要事項;
(三)討論決定辦公室的人事問題;公務員的考核、獎懲等問題;推薦后備干部人選;討論研究辦公室的黨務工作;
(四)討論決定辦公室重要基建和重要財務支出等問題。
二十、秘書長(主任)辦公會議(黨組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由秘書長決定臨時召開會議。出席會議的人員必須達到應出席會議的2/3以上。
二十一、辦公室全體會議和秘書長(主任)辦公會議(黨組會議)由行政科負責籌備和組織工作,會后兩天內整理出會議紀要。
第五章公文審批制度
二十二、審批公文,按照辦公室領導同志分工負責的原則和《陜西省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實施辦法》(陜政發[2001]22號)的規定辦理。
屬于全局性的重大問題、市政府日常工作問題或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議定的問題,需要下發文件或形成紀要由秘書長(主任)審核審批,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需要新聞單位參加的,由秘書長(主任)審批;屬于市政府有關會議已經確定了的專項工作問題或市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的問題,按照分工由副秘書長、副主任、紀檢組長審批。屬辦公室內部事務,需要以辦公室名義發文的,由行政科負責起草,秘書長(主任)審批。
二十三、按照“統一收發、分流辦理”的原則,國務院、省政府和上級領導機關及其他不相隸屬的上級單位發送給市政府的公文,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政府報送市政府審批的公文和送辦公室商洽公務的公文,統一由秘書科依據公文所涉及的主要事由,并結合各科室職能,提出分流擬辦意見轉各相關專業科室,由各專業科室提出具體辦理意見送分管領導審批。
二十四、各部門報送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長辦公會議討論的議題,由各相關專業科室負責初步審核和協調,然后送呈主管秘書長(主任)、副秘書長,副主任、紀檢組長審核或進一步協調,最后報請主管市長審簽。審核議題的重點:
1、按照“內容要準確、文字要簡練、意見要明確”的要求,把好文字表述格式關(包括是否有單位印章,是否有主要負責人簽字,是否有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機構與編制方面的問題,應建議有關部門轉報市編辦,上市編委會研究審定;
3、議題涉及財政經費問題的,各專業科室要督促有關部門,主動與財政部門協商,財政部門出具書面意見作為議題附件;
4、屬于決定、命令、規章等規范性公文類議題,各專業科室要先行文字處理后,由起草部門送市政府法制辦審核并拿出書面意見;
5、市政府常務會議議定需要報經市委常委會或市人大常委會審定的事宜,由相關科室負責督促有關部門根據會議討論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并送主管秘書長或主管市長審核同意,由相關專業科室送市長審簽之后,交由秘書科報送市委辦公室或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二十五、市政府召開的全市性工作會議的文件、講話或向市委、市人大、省政府的匯報材料,由辦公室各專業科室負責起草,秘書長(主任)、副秘書長、副主任、紀檢組長審核;部門代市政府領導起草的各類行業或專業會議上的講話、發言或代市政府起草的上報公文,由各相關專業科室負責進行文字處理后,送主管秘書長(主任)、副秘書長,副主任、紀檢組長審核。市政府辦一般不轉發、批轉屬于各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公文。
二十六、領導同志審批公文,應有明確意見,并用鋼筆或毛筆簽署本人姓名和審批日期;對于一般事務性公文、各種參閱件等,圈閱表示“已閱知”;對于具有請示事項的公文,圈閱表示“同意”請示的事項。
第六章作風紀律
二十七、辦公室工作人員要做學習的表率,密切關注國家、省和我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的新情況、新趨勢,不斷完善新知識,豐富新經驗。辦公室每季度安排一次集中學習。通過舉辦講座等形式,組織辦公室組成人員及全體干部職工學習經濟、科技、法律和現代管理等方面知識。通過學習,不斷提高辦公室組成人員及全體干部職工的政治業務素質。行政科每年年初要制定出學習計劃,報辦公室全體會議研究通過后組織實施。
二十八、辦公室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廉政建設的規定,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關系,謀私利。辦公室領導一般不出席各部門、單位、地方召開的慶典性活動,不題詞、題名,不發賀信、賀電。
二十九、辦公室工作人員要自覺維護市政府的權威,積極主動地貫徹市政府的重大決策,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辦公室工作人員要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和市政府及辦公室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有任何與市政府和辦公室決策相違背的言論和行為。
三十、辦公室各科室要規范行政行為,增強服務觀念,強化責任意識。對責任范圍內的事項要按程序和時限積極主動地辦理;對不屬于本科室或本人責任范圍內的事項按照首問制度的要求,主動熱情負責地轉遞相關科室進行辦理。對不符合規定的事項要堅持原則不得辦理;對因推諉、拖延等官僚主義作風造成影響和損失的,要追究責任;對越權辦事,以權謀私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