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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在“綠色地球”的發展方針下,我國也不斷加大在環境、林業等方面的投入,財政部對林業事業單位的補助也逐漸增加,不過部分資金屬于專項資金,對其的使用、管理有著嚴格的文件規定。雖然目前我國林業事業單位的發展,專項資金進行管理的制度也在逐漸完善。但受理念、思想認知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在實際管理時仍然存在一些問題,而這些問題則會對林業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的使用造成不良影響,甚至可能滋生腐敗行為。基于此,文章首先介紹了林業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的概況,其次分析了林業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存在的問題,最后提出了幾點優化林業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的建議,以期能對相關工作者有所幫助。
關鍵詞:林業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策略
專項資金是一種有指定用途或是用途特殊的資金,是由國家或者相關政府部門從上到下撥付的。其特點是專款專用,不得挪用,且要求單獨核算。林業事業單位的專項資金通常用于林業保護、生態建設等活動,為林業事業單位的經濟發展提供資金保障。林業事業單位必須要妥善地管理和利用專項資金,在保證專項資金安全的基礎上,盡可能地發揮專項資金的效益。只有不斷提高資金利用率,才能在滿足林業事業單位發展需求的同時,緊跟國家政策,更好地推進林業事業單位可持續發展。
一、林業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概述
我國針對林業事業單位所撥付的專項資金大都使用在退耕還林、森林防護以及自然保護區的保護等幾個方面。筆者通過總結歷年來林業事業單位使用專項資金的實際情況,結合其他單位的管理情況,發現林業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的主要特點有:第一,專項資金大多是由國家或是有關部門所撥付;第二,專項資金必須使用在一些特定的事項上;第三,專項資金必須要單獨核算。而林業事業單位在管理專項資金的過程中,主要圍繞以下幾部分內容進行:第一,專項資金的預算規劃工作,比如專項資金年度預算或是追加預算等。其次,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如專項資金的支付以及專項資金的申請等。再次則是專項資金的結算工作。最后就是專項資金的考核評價工作。譬如通過對單位本期專項資金的使用效果進行評估,分析資金使用效率,總結林業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問題,查漏補缺,為下次專項資金管理方案的制定提供經驗和依據,不斷完善單位專項資金管理辦法[1]。對于林業事業單位而言,其在使用專項資金的過程中首先要保證安全性,規避“跑、冒、滴、漏”的情況出現,防止私用資金。其次,要不斷提高專項資金的利用率。當下,很多單位為減少考核壓力、彌補由于預算不足而帶來的資金缺口,放大專項資金需求,使得專項資金利用率低下。甚至部分單位還存在挪用、占用現象。進入新常態發展后,一方面林業單位預算管理能力有所上升,另一方面國家在戰略發展層面對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林業事業單位需嚴格落實,做好資金規劃、使用管理等工作,促使單位專項資金得以高效使用,提高單位資金管理的合規性和高效性。
二、林業事業單位國家專項資金管理存在問題
(一)專項資金管理不受重視
目前,關于使用專項資金有明確的規定,專項資金必須要設置專門的賬戶管理,要做到真正的專款專用。但事實上,一些林業事業單位在進行會計核算工作時,仍未按照要求設置固定且單獨的賬戶進行專項資金的核算和管理,造成專項資金的收支核算和其他的會計賬目相互混淆、賬目當中存在弄虛作假、虛報資金流向以及使用規模等問題。這些問題都體現了林業事業單位當前存在著專項資金管理不規范、違規使用的現象,甚至可能會使國家的專項資金成為個人謀利的不正當渠道[2]。
(二)專項資金申請缺乏科學統籌
一方面,受傳統管理理念、模式等的影響,部分單位在編制專項資金預算時,還是傾向于“寬松”原則,通過擴大預算來保證單位抵御資金風險的能力,減少項目資金壓力。雖然前期預算控制力較足,但到后期,為避免影響到后期預算指標,單位通常會突擊花錢,減少賬面資金留存。另一方面,隨專項資金劃撥額度的不斷擴大,林業事業單位專項資金規模不斷擴大,項目也在積極擴張,管理難度也隨之上升,部分單位急于研究,倉促申報,資金預算不夠細化,缺乏科學統籌,直接影響資金使用效率。
(三)專項資金使用剛性約束不足
國家專項資金最重要的使用原則之一就是專款專用,只有通過專款專用的方式,才能讓更多的大事、關鍵事,都能順利落實,讓林業事業單位可以發揮出其真正的價值。但目前有很多林業事業單位在使用國家專項資金時,擅自改變資金用途。申報項目預算編制“拍腦袋”、不嚴謹、不規范、不準確,資金使用比較隨意,沒有按照設立項目的預算執行。雖然林業事業單位接受國家財政撥款,能憑借經營和技術服務交易獲得一定的收入補償,但其實際發展仍然存在資金缺口問題,故部分林業事業單位會“借用”專項資金來彌補其他項目資金缺口,或是挪用專項資金來彌補公共費用缺口。還有一些林業事業單位在審核國家資金時較為疏忽,資金管理不嚴謹,都會導致專項資金的使用存在問題。若財務審批的責任人對專項資金管理的意識較為淡薄,在審核審批專項資金時沒有合理考察,隨意批準,從而導致專項資金的流向模糊,這些問題都會嚴重干擾到國家專項資金的管理,造成專項資金監管不到位,專項資金價值利用率不高[3]。
(四)專項資金管理體系不健全
國家對專項資金使用的要求是能夠在保值增值的基礎上,實現更高的利用價值。而林業事業單位要想提高專項資金利用率,必須要從事前、事中以及事后全過程出發。但從實踐來看,事前階段,部分林業事業單位專項資金預算編制、測算不夠科學,專項資金前期缺乏科學的使用規劃調查;事中階段,單位也缺乏對專項資金使用的實時追蹤,并不能完全把握資金使用是否合規、合理,難以發現管理中的問題;事后階段,單位缺乏對專項資金管理制度的有效評價,存在的問題長期遺留,影響專項資金價值的發揮。
三、改進林業事業單位國家專項資金管理水平的建議
(一)加強對專項資金賬目的日常管理
在我國的管理及會計制度當中,對國家專項資金的日常賬目管理作出了非常明確的規定,但仍有一些林業事業單位在國家專項資金的使用過程中,沒有按照規定的要求落實相關工作。在使用國家專項資金時,一部分林業事業單位的盤賬力度有所不足,甚至敷衍了事,導致專項資金賬目不清,出現專項資金被占用、混用等情況。所以在日常管理的過程中,會計人員要加強專項資金的管理力度,并落實以下幾項工作:第一,會計人員要清點專項資金的賬目,確保其變動的錢款足夠準確,要做到賬實相符,避免時間過長,對細節有所遺忘,而導致處理延誤的狀況;第二,林業事業單位的會計主管人員或是財務的負責人員,要承擔相關職責,加強賬目管理的指導監督力度;第三,負責會計工作的相關人員,要對查賬制度認真地落實執行,特別是在盤賬時,如果遇到資金賬目不屬實等嚴重的問題,要立刻查明原因并且根據規定處理,不能隱瞞,也不能私自處理[4]。林業事業單位需要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實施依據,制定本單位管理制度,加強專項資金管理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必須保證資金全覆蓋和全過程控制,并完善操作流程。在制度層面,盡量提升資金管理的內部控制力度,利用崗位設置等相關組織手段,讓權力關在制度的籠子里,經費執行過程中能夠在崗位間構建相互制約、相互制衡的格局,讓資金管理的內部控制得以有效落實。此外,加強專項資金管理的外部監督也是至關重要的。專項資金的利用,是財政資金不可缺失的重要組成部分。首先,單位各個級別的管理部門要對專項資金管理的使用工作重視起來,為合理投入資金提供更加堅實的保障,同時也要抓緊資金的管理和稽查工作,做好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自查。其次,專項資金管理監督工作,要對資金使用效益足夠重視,把績效考核納入監督工作當中,并落實到具體個人,將專項資金使用效率和個人利益相掛鉤,促使單位各部門人員按規使用專項資金,樹立節約意識。同時,國家相關管理部門也需進一步明確專項資金使用責任,將專項資金管理效益和單位利益相掛鉤,促使林業事業單位不斷加強對專項資金管理的重視,主動做好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總之外部監督需要強化責任意識,建立追責制度,一旦發現違規或違法問題,要及時懲處,讓國有資金的使用更安全高效。
(二)科學規劃專項資金,做好申報工作
做好專項資金預算控制工作也是保證專項資金得以落實到實際需求的重要前提。對于林業事業單位而言,其應從實際需求出發,綜合考慮單位發展目標,科學統籌規劃專項資金,編制較為合理的專項資金預算目標,從源頭減少專項資金的浪費,避免單位、部門突擊花預算,控制資金浪費問題。在具體實施時,林業事業單位領導干部應端正管理態度,嚴格遵循財政部提出的預算管理要求,先充分地對各部門提交的項目預算申請進行可行性、必要性以及效益性分析,編制論述嚴謹、需求表述合理的專項資金預算報告,再由上級單位或財政部進行審批時,通過概率更高,也能減少審批部門的工作量,盡快劃撥資金,保證單位項目可以如期開展。
(三)強化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盡管我國的主管部門反復強調林業事業單位對國家專項資金的使用,但是資金用途不實或是資金流向模糊不清這一類問題仍舊存在。這主要是因為某些會計人員或經手負責人,對合規使用國家專項資金的意識不足,態度也較為隨意,再加上林業事業單位當中的管理人員失職。筆者認為,如果想要根治類似的問題,要注意以下幾方面工作的落實:首先,林業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特別是和財務工作相關的負責人,要堅持以身作則,嚴格根據規章制度行使自己的職權。一旦出現任何問題,要立即追本溯源,并責令整改。在國家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上,要按照制度執行,并要按時開展自查工作。其次,加大對人員的培訓力度。由單位負責人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全面學習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及精神,要讓他們始終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嚴守職業操守,完成好每個業務,真實地反映出各個節點的資金用項,按照實際情況,登記審批的手續等相關內容。林業事業單位的相關責任人,要提升檢查力度,在檢查的過程中要切實發揮出仔細、認真、嚴謹的監督檢查職能。再次,上級主管部門需要對專項資金的運用進行風險預判,并引導會計人員和有關負責人提升專項資金的使用風險意識,嚴格遵循國家針對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提出的各項規范要求,做到專款專用,單獨核算。同時,要提升監督檢查的力度,要能敏銳地察覺專項資金使用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并在源頭上盡量遏制有可能存在的違規行為。
(四)提高專項資金會計核算規范性
林業事業單位需要組織專業會計人員以及有關負責人,主動學習與專項資金會計核算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業務知識。要能夠保障會計核算人員在完成核算工作時,符合我國的會計核算規范流程,使用正確的方法,完成會計核算工作。具體可以參考以下幾點建議:首先,規范會計核算行為,嚴格依據專款專用的具體預算,設置國家專項資金的賬目以及會計科目,讓會計憑證更加真實、完整,反映業務本質保證會計信息準確完整合規。其次,推進會計核算信息化,加快財務信息化建設,構建財務共享中心,實現業務、財務等各環節數據的共享,為會計核算工作的開展提供全面、及時的數據信息,保障會計核算的有效性。
四、結束語
在當前的環境下,不論是外部對財政資金使用的要求,還是單位內部自身管理的需要,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管理都是當前林業事業單位管理中的重點。現階段,林業事業單位應從思想層面認識到專項資金管理的重要性。再從執行層面,結合實際情況,借鑒其他單位經驗,完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提升人員專業能力,從具體問題出發,提出解決方案,促使單位專項資金管理水平的提升,才能更好地發揮專項資金的效用,促進林業事業單位公共職能的發揮。
參考文獻:
[1]葉弘.林業事業單位財政專項資金績效管理研究[J].經濟管理文摘,2020(23):165-166.
[2]羅蘭.林業事業單位財政專項資金績效管理研究[J].市場觀察,2020(5):43.
[3]梁志英.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現狀及對策的研究[J].財會學習,2020(6):200+202.
[4]黃娜娜.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現狀及審計對策[J].商訊,2020(27):139-140.
作者:駱紅華 單位:浙江省林業科學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