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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數字文化產業是文化創意與數字技術高度融合的結晶,綜合了文化與數字領域的特點,帶動著經濟社會文化產業發展,是我國正在大力推動的高質量發展的文化新業態。以5G、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以及區塊鏈技術為代表的數字技術給文化產業的發展注入了新能量,推動著數字文化產業的高質量發展。本文在分析數字文化產業發展趨勢的基礎上探析數字文化產業在內容、產品生產方式、消費方式三個方面的發展路徑,以期為該產業的高質量發展提供政策建議。
一、數字文化產業的發展現狀
(一)頂層設計的高度戰略化
2020年11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發布《關于推動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1],指出“促進文化產業與數字經濟、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擴大優質數字文化產品供給,促進消費升級,積極融入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以上文件已經非常明確地界定了數字文化產業的概念內涵、發展內容,從具體的發展方向、重點領域布局、生態體系建設、政策保障措施實施等方面對數字文化產業的發展做出了總體規劃[2]。由此可見,從國家層面給數字文化產業定了高質量發展的基調,與此同時,各省市地方政府也積極響應對標國家發展規劃,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數字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戰略。更為重要的是,從全球視野來看,我國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數字文化消費市場,這也為整個文化產業的數字化轉型發展提供了巨大的機遇和肥沃的土壤。
(二)產業互聯的深度融合化
科技創新催生數字經濟及其產業生態規模化地出現,在新時期產業融合發展的大趨勢下,文化產業逐步融入國民經濟體系中,比如說與旅游、科技、創意、信息、制造等產業深度融合,推動文化產業打開新局面。現階段新興數字文化產業正在形成,數字文化產業是當下產業轉型升級的加速器和經濟高質量穩定發展的新引擎,未來將形成巨大的市場發展空間[3]。當前,數字文化產業的發展已經由消費互聯網階段轉向產業互聯網階段,并且伴隨著生態化發展、數字新技術的應用,已經發展延伸到供給端。例如在電子商務、社交網絡、市場營銷等領域隨處可見數字化的身影,數字化的進程實現文化產業與這些領域的跨界融合,在虛擬現實購物、網紅直播帶貨、“粉絲”打榜等領域實現營銷模式融合,以及與文化旅游、文化創意等的產業融合。數字文化產業的跨業跨界融合,同時彰顯出文化產業和數字經濟的活力,對未來融合發展、開放共享具有積極作用。
二、數字文化產業的發展方向
數字化發展、數字化轉型早已經成為世界各國的重要共識,從戰略層面來講,各國爭先恐后般地發布適合自己國情的數字化戰略,將數字化進程提升至國家發展日程。從產業角度講,數字科技創新和文化產業進行結合,就是利用賦能理論,實現數字技術賦能文化產業的高質量發展,做到產業數字化,激發原本較為沉寂的文化產業,使其在新時期的發展中迸發新的生機和活力。目前我國數字文化產業站在了新時期爆發性增長的歷史方位,以5G、云計算、大數據等數字技術在產業發展中的重要程度日益明顯,且當前市場競爭的核心仍是內容原創能力,從數字文化產業的細分方向來看,存在著大量可發展成全新的數字文化生態系統的子方向,但是考慮到不同省市地區政策環境、發展情況、市場需求等各有千秋,形成了不同的發展方向[4]。在查閱了大量的相關文件后發現數字文化產業的不同研究角度其發展方向各有差異,例如從最基本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環節看,數字文化產業的發展表現出三個方向。一個是內容產業的數字化,第二個是文化產品生產方式數字化,第三個是文化消費方式的數字化[5]。我們梳理了最近兩到三年的國內數字文化、數字經濟、文化旅游等文獻發現,有相當多的學者認同以上的發展方向,而且在綜合考量下,盡管各省市地方政府因為本身環境和背景差異在具體實踐中的不同點,但萬變不離其宗,整體上離不開這三個方向,因此本研究擬從這個三個方向入手探討科技創新賦能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路徑。
三、科技創新賦能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路徑探析
(一)科技創新助推文化內容高質量發展
在數字經濟飛速發展的今日,文化產業的高質量發展最基本最核心的地方在于其內容,產業的發展也基于優質內容的前提。文旅部發布的《關于推動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中專門提出,要加強內容建設,培育和塑造一批具有鮮明中國文化特色的原創IP。基于此,數字文化產業的核心競爭力在于其內容[6],也就是說內容產業數字化,首當其沖的體現就是科技創新改變了傳統的文化內容形式表現,數字技術激發了更多內容形式融入文化作品當中。一大批文化產業的企業突破原有文化內容形式表現,以數字技術賦能文化產業、文化旅游產業,例如數字技術應用于主題樂園、旅游景區等,促進內容IP化、數字音樂、在線視頻、網絡出版、移動游戲等數字文化消費快速發展,不僅豐富網絡用戶對于數字文化的體驗感,滿足其現代生活方式的數字化需求,同時也將優質文化正式演繹出來,獲得更多人的重視。
(二)科技創新助推文化產品生產方式
文化內容的創新是產業發展的核心,而文化產品則是創新內容的載體。在數字技術的支持下,文化產品的生產階段也呈現出生產數字化、方式多樣化的特征,現階段,支持文化產品原創性生產方式結合數字信息技術的發展成為實時所需,可以看到文化創意產品的生產成為當下文化產業發展的熱門,動漫游戲、出版發行、創意設計、文博非遺等文化產品的生產方式提供給消費者更多樣的選擇,基于科技創新手段這類文創產品生產速度快、數量多,能夠充分滿足消費市場的需求。文化產品的消費不再拘泥于過去的手工藝產品,更多出自數字化流水線的文創產品。文創產品由于做工更加精巧、更加美觀,也受到年輕大眾的追捧。
(三)科技創新助推文化消費方式革新
隨著5G、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技術的發展,包括各個年齡層次的消費者越來越傾向于選擇通過在線平臺消費,這種方式已然成為文化消費的主流趨勢,所以基于數字文化的這種平民大眾喜好特征分析,消費者更傾向于做出數字文化滿足智能化和體驗式的消費選擇,例如通過新媒體、VR、5G等技術讓網絡上的用戶可以做到足不出戶,實現線下的身臨其境般的體驗,AR、VR、MR、AI以及5G場景應用等數字技術在日常生活中的視頻、音樂和文字上的應用,在產業企業中新聞廣播、出版發行等方面的應用,推動科技創新帶來的技術發展為消費者文化消費提供了新的體驗,提升了整體的消費效率。而且毫不夸張地講,文化消費方式的數字化是數字文化產業目前火爆無比、日新月異發展的關鍵性和決定性因素。綜上所述,科技創新賦能數字文化產業的高質量發展就是以5G、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以及云計算等數字技術全方位多角度地融合滲透到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的方方面面,從本文的思考角度來說就是數字化助力文化產品內容、生產方式、消費方式向人性化體驗、沉浸式體驗、去時空場景、強互動連接升級,多角度地推動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
四、數字文化產業創新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優化產業發展環境
從宏觀層面來講,我國數字經濟的發展環境整體上是生機蓬勃的,從產業發展的角度來講,產業發展環境要利好于數字文化產業的技術創新,為原創性能力的建設保駕護航,因此要利用好整體的大環境。一是營造良好的創新氛圍。首先要倡導培養艱苦奮斗、積極進取、不怕困難、用于創新的精神風貌,樹立起滿足新時代奮斗進程的創新理念,在此基礎上優化健全數字文化產業的創新環境,包括制度、市場等方面,打造一個有利于科技創新發展的數字文化生態系統。二是加強對數字文化產業創新過程中的知識產權保護。主要從兩個方向入手,其一是持續加強對傳統領域的知識文化保護力度,在這過程中合理運用數字技術賦能實施過程,確保傳統文化的知識保護做到位;其二是加強數字文化新興業態的知識產權保護,主要包括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等技術在數字音樂、視頻等領域的保護機制,從以上兩個大的方向確保數字文化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二)加強科技人才引進和培育
我國數字文化產業目前面臨著比較尷尬的困境,具體來講分為技術和內容兩個方面,技術上面臨的困境就是研發技術無法完全實現產業化應用,關鍵技術發展受制于人;內容上面臨的困境是無法凸顯出適合中國國情的核心特色,相比于歐美、日韓地區的文化產業,我國的數字文化產業創意比較落后。因此基于數字文化產業發展方向的特征,需要制定針對性的人才引進和培育政策舉措。一是堅持“高精尖”和“急需緊缺”人才導向,加大對數字文化產業領域科技領軍人才和團隊的引進力度。二是加大以成果轉化、項目落地等方式柔性引才力度,各省市地區根據自身實際環境和情況建立人才聯絡站,為數字文化產業的科技創新人才提供便利的平臺支撐。三是鼓勵各省市地方政府推動當地的高校科研院所根據自身特色培育數字文化產業領域拔尖的科技人才,開展數字文化產業發展方向現階段緊缺的關鍵技術攻關。通過以上的措施打造數字文化產業科技創新人才高地,壯大人才隊伍。
(三)創新政府管理機制和治理模式
各省市地方探索構建基于政府、企業及科研平臺等多元化的主體協同合作的服務治理模式,全面推進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將數字技術轉化為數字思維,提升數字創新的治理能力,建立高效完備的激勵機制。推進數字文化產業相關方向的科技項目管理體制改革,建立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揭榜掛帥”制度。擴大數字文化產業的科研項目經費,試用“包干制”進行產業細分項目的試點改革,對從事數字文化產業科技創新技術研發的企業、單位、人員給予其更大的自主權。加強科研誠信建設,建立完善決策、執行、監督、評估、懲罰有效銜接的科技監督體系。建立與激勵約束相容的科技創新“容錯”“試錯”機制,形成鼓勵創新、容忍失敗的創新環境。探索在數字文化產業科技創新過程中的風險分擔機制,建立共同投入、聯合開發、利益共享和風險分擔的科技創新機制。
(四)完善相關企業扶持和培育體系
我國要實現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的發展,企業的發展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要完善對數字文化企業的科技創新扶持政策,對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的重點領域和重要項目加強政策傾斜,增加企業的科研項目和經費投入,對具有一定發展規模和發展優勢的數字文化企業給予補助,對創業初期、商業資金進入尚不具備發展成為規模以上、最需要由政府進行引導和扶持的小型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給予資助。構建數字文化產業科技創新型企業的階梯式培育體系,建立一個由創新創業團隊到中小微企業再到大規模、地方性龍頭企業的階梯培育體系,助推有數字文化新興發展領域先進思想的發展團隊梯次成長,推動有條件有潛力的傳統企業向科技型企業轉變,引導傳統的文化企業通過科技創新把握數字經濟發展,基于進行數字化轉型成為數字文化產業。
參考文獻:
[1]文化和旅游部關于推動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2]包國強,陳天成,黃誠.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內涵構建與路徑選擇[J].出版廣角,2021(03):36-39.
[3]梁玉潔.數字時代下文化與科技的融合發展探究[J].文化產業,2021(27):97-99.
[4]張雅淇.淺談數字經濟時代的文化產業發展[J].文化產業,2020(35):110-111.
[5]張躍飛.我國數字文化產業發展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鄂州大學學報,2019,26(04):25-26.
[6]張曉歡.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的趨勢、問題與對策建議[J].重慶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2021,35(02):1-7.
作者:張鮮艷 王振宇 單位:桂林理工大學商學院